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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企業的logo商標?

商標註冊的詳細流程

壹、商標註冊前的準備

商標註冊

1.確定商標的名稱。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可見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和顏色組合,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2.上述名稱不得違反我國《商標法》的下列禁止條款:

《商標法》第十、十壹、十二、十三、十六條(點擊查看頂級法律詳情)。

3.根據商標分類表確定需要註冊的類別和商品。

二、申請註冊的基本步驟

1,商標查詢

1),填寫“免費商標網上委托查詢表”或直接致電我司商標代理人進行查詢檢索後再申請。

申請前檢索是通過計算機檢查是否存在與待註冊商標相沖突的在先申請。如果有,申請可能會被拒絕,可能無法獲得註冊。但是,檢索不是萬能的,也不是必須的,只是為了降低被拒絕的風險。目前可檢索的商標僅限於文字商標(圖形商標檢索另議)。

為了縮短盲點,降低駁回風險,我們還可以幫妳在商標局內部搜索。

2)如果查找不成功,需要重新提供姓名,重新查找,直到代理認為可以申請為止。

3)、應用前搜索註意事項:

無論哪種檢索,根據國際慣例,查詢涉及的商標註冊信息壹般不包含最新申請的盲區信息、正在審查的信息以及根據國際雙邊或多邊公約、條約、協定享有優先權的信息。僅供申請人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盡管如此,我公司承諾盡力向甲方提供最準確、最新的商標申請和註冊信息,並及時通知客戶。

如有不準確的商標註冊信息,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編輯發布的商標公告為準。

可見,商標申請前的檢索是非常必要和關鍵的壹步,雖然不是必須的,因為相對完整的檢索可以大大降低註冊成功的風險,而且檢索(包括審查員的審查)主觀性很強,委托認真負責的代理機構和有經驗的代理人是值得提倡的。

2.申請註冊

1)簽署授權委托書,繳納申請費,繳納代理費。

2)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A.公司申請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B.個人申請身份證復印件;

C.如為公司申請,需加蓋我方提供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個人申請的,應當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

註:申請人也可同時申請多個自然人(或單位)。

3)按要求提供申請的商標樣本:

樣品可以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單個商標圖案的尺寸在5*5-10*10 cm之間。

如果指定顏色,應提供7個彩色樣品和1個黑白樣品;

不指定顏色,提供5種黑白圖案。

4)指定應用程序的類別:

確定壹個國際分類後,通常不是把所有屬於同壹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列為商標使用範圍,而是確定不超過10種屬於同壹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標分類)。超過10種的,每超出壹種增加100元公務費。

根據壹標壹類的註冊原則,所選商品(項)應屬於同壹商品分類。如果商品(項目)屬於不同的分類,則需要多次申請。

5)我公司可以為委托人準備申請文件,在1個工作日內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然後根據申請的發展情況等待補正、駁回、部分駁回或核準公告等正式文件。

三、商標申請審查的流程和周期

由於商標申請量大,國家商標局的審查進度相對較慢,完成商標註冊需要2-3年。

壹、報名時間表

b、國家的詳細審查,請參見“商標註冊審查流程圖”。

四。商標的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1,商標審查的形式

商標形式審查是對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審查,主要側重於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真實、準確、清晰,相關手續是否完備。

2、商標的實質審查

商標註冊申請實質審查是指商標局審查員依據我國現行《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對商標註冊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根據申請日期決定是否給予初步審查或者駁回商標註冊的行政行為。

商標的實質審查是決定商標能否取得商標專用權的關鍵環節。目前,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的實質審查主要從三個方面入手:

1)商標是否顯著;

2)商標是否使用文字、圖形等。法律禁止的;

3)商標註冊是否與在先申請註冊的商標權沖突。

粘的

動詞 (verb的縮寫)商標評審後可能出現的情況。

1,初審通過並公告。

初步審定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認為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初步核準註冊的決定。

初步審定公告,是指將初步審定的商標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協助商標局進行審查。

2、部分否決並公告。

所謂“部分駁回”,是指當駁回理由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者服務時,可以駁回該部分商品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其他指定商品的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

3.拒絕

《商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與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不及物動詞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中可能出現的情況

1.成功獲得商標證書,有效期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2.提出的異議: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認為商標公告中公布的商標初步審定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不予核準註冊。

如果公告的商標受到異議,申請將進入異議審查程序。

七。關於商標的其他事項

1,商標異議

所需文件:

1)由異議人蓋章或簽名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證據材料(具體請咨詢我司)。

2、商標異議抗辯

所需文件:

1)被申請人蓋章或簽名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證據材料(詳情請咨詢我司);

3)商標局異議答辯通知書原件。

3.商標轉讓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轉讓方和受讓方蓋章或簽字的《商標轉讓申請書》兩份;

3)受讓方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意:

(1)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或者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商標所有人必須壹並轉讓;

(2)企業因合並、分立、兼並,應當及時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因故未及時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印章無效的,可以不加蓋轉讓方印章,但必須附轉讓方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

如果企業已經註銷,其商標所有權消失,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4.商標續展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商標註冊證復印件。

註: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重新使用的,應當

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註冊續展時,在此期間不能提出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後六個月的寬限期內提出。

展出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註銷其註冊商標。

5.商標變更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變更註冊人名稱,由企業所在地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變更註冊人地址不需要證明);

3)商標註冊證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商標註冊人的名稱或者地址變更的,商標註冊人必須辦理其名下的所有註冊商標。

6、駁回復審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證據材料(詳情請咨詢我司);

3)商標註冊駁回通知書原件。

7.異議審查

所需文件:

1)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由異議復審申請人蓋章或簽字;

2)證據材料(具體請咨詢我司)。

3)商標局的原異議裁定。

8、異議審查回復

所需文件:

1)被異議審查人蓋章或簽名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證據材料(具體請咨詢我司)。

3)商標局異議復審答復通知書原件。

9、商標許可合同備案

所需文件:

l)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許可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

3)提供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協議原件;

4)許可方應提供商標註冊證復印件;

5)被許可人的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10,補發《商標註冊證》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商標圖案5個(與註冊證原件壹致);

3)提供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和商標註冊號;

4)註冊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11,頒發商標註冊證。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提供原註冊證書復印件;

3)註冊證書原件遺失的,提供註冊所有人的名稱、地址、註冊號、商標、類別等註冊信息原件。

12.撤銷三年未使用的商標。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13,商標糾紛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證據材料(具體請咨詢我司)。

14,商標糾紛抗辯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兩份;

2)證據材料(詳情請咨詢我司);

3)商標局的《商標爭議答辯通知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