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去派出所現場調查案件,只要派出所真的是派出所,就沒事。如果妳被要求去壹個非正式的辦公室,或者在網上或通過電話工作,妳應該謹慎。不應提供銀行卡號、身份證號、手機號、驗證碼等個人信息。保護好妳的個人信息和錢袋子就行了。同時,公安民警通過私人電話聯系的情況也很普遍。只要辦公室是正規寫字樓,就不用擔心真假公安。妳叫什麽並不那麽重要,重要的是調查核實妳想要什麽,需要配合什麽,需要提供什麽信息。如何識別詐騙電話?目前大部分涉嫌詐騙的電話顯示的都是境外來電,或者不是常規的11位數的手機號碼,或者是常住地以外的手機號碼,顯示的都是群號,比如400,020,030,85,95開頭的。相應的,這些電話多有詐騙嫌疑,我也直接見過這樣的電話號碼。1.註意陌生來電。如果接到符合上述詐騙號碼特征的電話,請直接掛斷。如有需要,可撥打110舉報!2.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不會要求群眾轉賬!沒有所謂的“安全賬戶”!即使涉嫌刑事案件或洗錢,也要謹慎。如果需要調查詢問,去派出所問清楚。網上辦公網上清的都是假的。3.任何陌生人打來電話,但是任何要求匯款的,基本都可以判定為騙局!除了註意防範詐騙電話,請忽略並刪除不明短信鏈接和不明二維碼,不要點擊!
如何查驗對方是否是真正的公安人員?
首先妳要想壹想,妳有沒有參與過任何會接觸到司法的事情。比如妳被不法侵害了,或者在與他人的經濟糾紛中不確定是否違法,或者在某筆借款中不知道對方的錢的來源,等等。
然後檢查對方的身份。壹般來說,真正的公安民警會電話聯系妳,會到自己的工作單位報到。現在市壹級的公安局有警察總隊,比如刑偵總隊、經偵總隊,省公安廳有警察局或總隊,比如刑偵局、經偵局。總隊和分局下面都有支隊。省公安廳下屬的市局和直轄市公安局下屬的分局、區局設有警察支隊,省轄市下屬的區公安局和省轄市下屬的縣公安局設有警察大隊。真正的警察在報單位名的時候壹定要規範。那種名字太洋氣了,比如“公安局商業犯罪科”,所以妳要小心,因為妳要相信,土鱉蟲之所以是土鱉蟲,是因為它不喜歡在香港取香港的名字。
還有,妳可以從他的口音判斷。壹般來說,東北的警察不會說粵語口音,廣東的警察不會說江浙口音。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重慶的警察,很可能說的是北方口音。不要問我為什麽。還有壹些普通話說的很好,聽不到聲音。。
壹般不是假警察通知妳直接去公安機關所在地,因為偽造身份很簡單,偽造辦公室還是很難的。也有可能通知妳去某個茶館,某個咖啡館,某個酒店。不然出差在外有辦公室怎麽辦?但是妳可以讓他們把人民警察證的照片和詢問通知書發到妳手機上確認。在查詢通知書上看到公章是合法的。
警察找妳的真正目的壹定很明確。調查就是調查,壹開始就會直接給妳看意圖。我絕不會以調查的名義要求妳轉賬,也不存在所謂的電話記錄。如果妳真的涉嫌犯罪,真正的警察會明確告訴妳,要麽配合我們接受調查,爭取態度良好,要麽我們對妳采取強制措施,網上追逃。我肯定不會讓妳傾家蕩產。
另外,妳說打110無法核實。因為偵查員不向指揮中心匯報案情,指揮中心的作用是指揮警察而不是監督案情。可以直接在網上查詢對方自稱工作單位的固定電話咨詢。偵查員用辦公室的固定電話聯系工作很正常,有時也會用私人手機。這些方法都不是絕對的,建議大家結合起來綜合考慮。總之,不要盲目的認為所有接到的自稱警察的電話都是詐騙。冷靜判斷,有助於挽回自己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
(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壹百壹十九條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或傳喚的持續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強制傳喚的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強制傳喚等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第壹百二十條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先詢問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讓他陳述有罪或者無罪的情況,然後再向他發問。犯罪嫌疑人應當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但是,我們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其罪行可以從寬處理、認罪從輕處罰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