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起,國家稅務總局實行全國統壹的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系統納入國家“金關工程”和“金稅工程”,是目前國家稅務總局三大核心應用系統之壹。該軟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開發,免費分發給企業。《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第7版。x”軟件是2005年的最新版本,適用於全國生產型出口企業辦理2004年年終清算和2005年退稅申報。全國出口企業可通過電子出口退稅管理系統的企業端技術支持網站——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www.taxrefund.com.cn)免費下載使用,由該系統的開發者大連龍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通過各種方式提供。本系列文章將根據全國同仁的反饋進行跟蹤整理,發布在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上。全面詳細的講解請參考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編撰的《出口退稅立體書系列》中的《出口退稅從入門到熟練》。
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生產企業的免退稅核算主要涉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收補貼——出口退稅”等科目。其會計處理如下:
(1)貨物出口並確認收入時,按照出口銷售(離岸價)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2)月份終了,根據免稅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稅不予免稅”,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3)月份終了,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退稅金額”,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應收補貼-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月份終了,根據“免稅額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稅額”,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從國內應交稅金中扣除)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收到出口退稅時,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應收補貼-出口退稅
(未完待續)
“免、抵、退”稅會計處理探討(下)(調整申報數據的會計處理)
龍博客工作室博悅2005/03/30
對於會計制度允許扣除的運費、保險費、傭金,如果實際結算與原預計金額有差異,可以在結算月份進行調整。
如果發現企業申報的數據存在錯誤,不能直接調整原申報數據,而應在次月采用紅藍字調整法進行調整。
如果出口退稅申報與增值稅申報不壹致,存在差異,下期必須調整賬戶,增值稅申報表也要相應調整。
由於上述原因,需要進行賬務調整,其賬務處理為:
(壹)本年出口銷售收入的調整
(1)因前期多報或少報,或使用錯誤匯率導致出口銷售收入錯誤的,在發現當期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的金額: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少報上期收入者為藍色,多報上期收入者為紅色)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藍色表示前期少報收入,紅色表示前期多報收入)
(2)如果根據會計制度允許扣除的運費、保險費和傭金與原預計金額不同,本期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的金額:
借方: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藍色或紅色)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藍色或紅字)
當上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報表》2c欄不等於0時,本期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根據出口貨物銷售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的差額):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大於0時為藍色,小於0時為紅色)
貸方:主營業務收入(大於0為藍字,小於0為紅字)
註意事項:
(1)上述情況同時進行賬戶調整時,應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調整,調整方法是在出口明細表中輸入壹條調整記錄(正數或負數)。
(2)對於已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調整的銷售收入,由於申報系統在計算“免抵稅”時已包含了調整數據,所以“主營業務成本”可以不按銷售收入乘以抵抵稅與退稅的差額單獨進行調整,但匯總計算的“免抵稅”會在月末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中。
(二)本年度出口貨物稅率和退稅率的調整。
對於前期多報或少報的稅率和退稅率,應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采用紅藍字調整法進行調整。根據申報系統匯總計算,“不允許免稅和扣稅”、“免稅和扣稅金額”、“退稅金額”和“免稅和扣稅金額”應在月末入賬,無需對調整數據進行單獨賬務處理。
(3)上年出口銷售收入的調整
(1)因上年度出口多報或少報,或使用錯誤匯率導致出口銷售收入錯誤的,在發現當期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的金額: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少報上期收入者為藍色,多報上期收入者為紅色)
貸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少報前期收入的為藍色,多報前期收入的為紅色)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額乘以退稅率的差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藍色表示以前期間少報收入,紅色表示以前期間多報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少報上期收入者為藍色,多報上期收入者為紅色)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額乘以退稅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內銷應交稅金中扣除出口)(藍色字,上期少報收入者為紅色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少報上期收入者為藍色,多報上期收入者為紅色)
(2)如果根據會計制度允許扣除的運費、保險費和傭金與原預計金額(去年)不同,本期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的金額:
借方: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藍色或紅色)
貸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藍色或紅色)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額乘以退稅率的差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藍色表示以前期間少報收入,紅色表示以前期間多報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少報上期收入者為藍色,多報上期收入者為紅色)
根據銷售收入調整額乘以退稅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內銷應交稅金中扣除出口)(藍色字,上期少報收入者為紅色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少報上期收入者為藍色,多報上期收入者為紅色)
(3)當上壹年度2月份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2c欄不等於0時,應在本年度6月份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根據出口貨物銷售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的差額):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大於0時為藍色,小於0時為紅色)
貸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大於0的用藍色表示,小於0的用紅色表示)。
註意事項:
(1)在上述情況下,只進行賬戶調整,不進行“出口退稅申報系統”數據調整。
(2)註意填寫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表2)時,不要將上年調整的“轉出進項稅額”與本年出口貨物的“免、退稅、抵扣稅額”混在壹起,應單獨反映。
(3)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增值稅申報項目錄入”中錄入“不得抵扣稅款”時,只錄入本年度出口貨物的“不得抵扣稅款”,不考慮去年調整的“進項稅額轉出”。
(四)上年出口貨物稅率和退稅率的調整情況。
如果上壹年度出口貨物的稅率和退稅率被多報或少報,本期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根據銷售收入乘以稅率的差額調整金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藍色或紅色)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額)(藍色或紅色)
根據銷售收入乘以退稅率調整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內銷抵扣出口稅額)(藍色或紅色)
貸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藍色或紅色)
註意事項:
(1)在上述情況下,只進行賬戶調整,不進行“出口退稅申報系統”數據調整。
(2)註意填寫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表2)時,不要將上年調整的“轉出進項稅額”與本年出口貨物的“免、退稅、抵扣稅額”混在壹起,應單獨反映。
(3)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增值稅申報項目錄入”中錄入“不得抵扣稅款”時,只錄入本年度出口貨物的“不得抵扣稅款”,不考慮去年調整的“進項稅額轉出”。
(未完待續)
“免、抵、退”稅會計處理探討(之三)(貨物出口退運時的會計處理)
龍博客工作室博悅2005/03/30
實行“免、抵、退”稅收管理方式的生產型出口企業,貨物報關出口後退運的,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不同的賬務處理。
(1)本年度出口貨物退關時。
根據海關放行退回貨物的原出口銷售收入,沖減當期出口銷售收入: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紅色)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根據退貨調整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註意事項:
(1)出口貨物部分退回時,按照退回貨物的原出口銷售額確定銷售收入抵銷。
(2)出口時與退貨時的匯率發生變化的,以出口時的匯率為準。
(3)發生報關退運業務時,應在賬戶中沖減出口銷售收入,並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申報負數沖減出口銷售收入。
(4)對已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負面申報的通關退運貨物,由於申報系統中“免抵退稅”的計算,不予辦理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