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大學
二、學校地址
楊浦校區的地址是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2588號。臨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851號。招收新生的校區是臨港校區。
第三,水平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畢業證書的機構名稱和證書種類。
機構名稱:
上海電力大學
證書類型:
學習期滿,符合畢業條件,授予上海電力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電力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的最高決策機構,統壹領導我校的本科招生工作。上海電力大學招生辦是我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力大學紀委監察部是我校招生紀檢監察機構。
七。註冊計劃和描述
2020年我校春考招生專業有:
主要的
水平
教育制度
計劃數量
測控技術與儀器
本科課程
壹紀
15人
英語
本科課程
壹紀
25人
男女比例不限。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是色盲。
八、專業外語入學考試語言訓練要求。
英語專業限英語語言考生,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言不限;英語是招生後教學的外語,所以外語考試語言不是英語的考生要慎重報。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65 438+09]43號)要求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考。
X.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應當如實報告健康狀況。經審核,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籍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壹、獨立測試方法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況,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並報主管部門批準,現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進行調整。其中,對於填報我校春招誌願的考生,由於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高校自主測試,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統計為150,最終以“統壹文化考試成績+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的水平作為春招依據,參照普通高中生。詳情如下:
(1)2020年3月9日-10,統壹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新壹屆考生的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2)2020年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兩倍劃定各專業資格線(末位同等對待,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上海市2020年春考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2019] 465438+)
(3)2020年3月22日13學校對達到我校所有專業合格線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提供。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於2020年3月05日15前向我校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相關證明材料。提供方式:電子掃描版發送至招生辦電子郵箱suepzsb@126.com。
(4)2020年3月23日至30日,學校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公示具有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成績(滿分600) =統壹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
(3)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規則:同壹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成績相同,英語專業依次比較考生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 並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50%的順序公布候補錄取資格。 3月31日至4月2日,具有預錄取或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進行專業信息網上報名。相關報名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預錄取通知書由我校對按規定辦理完所有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與秋季考生錄取材料同時發送。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5,438+0,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2003)93號】、【滬教委財(2065,438+02)65,438+0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獎學金、助學金和大量的電力相關企業、社會團體、個人等各類資助。我校承諾保證考上我校的學生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構及電話號碼
我校春考招生由紀委監察部監督。
舉報電話:021-61655040
十六。網站和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招生辦官網:/
聯系電話:021-61655105。
十七、其他說明
(1)春考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錄取後相關事宜:春季高考錄取的學生於當年9月份報到學校,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試。不符合招生條件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教育部令第4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我校春招公示、錄取等相關事宜的通知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註。
(4)關於網上報名和誌願填報、文化考試、錄取確認等信息。,考生可通過上海市招考熱線()網站及時查詢。
其他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或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