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更好地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進壹步規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湖南工業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湖南工業大學,英文翻譯為湖南工業大學,國家標準代碼11535;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西路。
第三條學校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是由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創辦的綜合性大學。它位於“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湖南省株洲市。它已經有60多年的歷史了。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由株洲工學院升格為湖南工業大學。被教育部評為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具有港澳臺學生和外國留學生招生資格和“服務國家特需博士培養計劃”招生資格。
第四條學校要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嚴格執行教育部“三十不準”招生禁令,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招生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學校普通本科階段招生包括普通、藝術、體育、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階段師範生定向培養、職業高中對口、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吐魯番定向援疆、南疆單獨計劃、中外合作辦學等;高校招生的對象是:普通高考學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相關部門負責人、學生代表和校外人員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關於招生的方針政策,落實學校黨委和行政關於招生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實施辦法。
第七條招生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與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合署辦公,由其行使職能,以下簡稱招辦)和監察室,分別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和督導。
招辦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研究;做好社會人才需求和培養的研判工作;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制定招生計劃,按省、按專業編制生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路、辦學條件、學科特色、專業內涵的建設與發展;負責組織特殊工種專業入學考試;組織實施新生入學。
監察室負責監督招生考試政策法規的執行,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和學科發展情況,擬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校務會審定後,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九條招辦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及上級有關招生政策,分專業、分省份制定本校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審核同意後,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發送(送達)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並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員
第十壹條招生委員會選派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幹部參與招生宣傳、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招生辦公室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學習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招生人員必須沒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高考,報考我校。
第五章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招生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堅決執行“六條禁令”和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或幹擾正常的招生秩序,不得協助或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得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其家長的現金或有價證券,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長支付任何款項。
第十四條招生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試招生工作中尚未決定或公示的事項。
第六章入學考試和考試
第十五條除教育部明確規定外,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
第十六條招生委員會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試時間、要求和安排以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七條招生委員會組織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進行專業測試。
第七章招生規則
第十八條湖南工業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劑比例。高水平運動隊調劑名單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提供給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第十九條除非另有規定,第壹選擇的候選人將被優先考慮。如第壹誌願未滿,則按剩余專業計劃招聘非第壹誌願考生。
第二十條學校部分專業試行大類招生,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壹條在錄取過程中,普通考生所學專業采取“專業優先”的方式錄取(江蘇省考生所選科目達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最低要求,采取“先分級”的方式錄取)。所有文史類專業,同等條件下語文成績高者優先;英語成績高的,如果語文成績相同,優先考慮;英語成績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考慮;理工科專業,同等條件下數學成績高者優先。數學成績相同,英語成績高者優先考慮。英語成績相同,漢語成績高者優先考慮。當考生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考生成績(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於其他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學校會計(ACCA創新實驗班)、金融工程(CFA創新實驗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收誌願,不招調劑考生。
第二十二條對於學校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本省,考生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時必須取得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書。文化考試合格線按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劃定。藝術類專業錄取遵循“專業優先”的原則。詳見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對於學校不涉及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份,考生專業成績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統考成績為準(河北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采用河北省戲劇影視學校際聯考成績)。
在錄取過程中,藝術類專業在同等條件下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順序錄取。
第二十三條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成績和文化成績應符合國家和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基本條件,還需參加學校專業測試並符合要求。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辦法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體育專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的錄取辦法按學生所在省相應專業的錄取原則執行。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方式請參考當年的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除招生計劃另有規定外,學校對往屆學生和新生壹視同仁,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條對開設選修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修科目和學校確定的選修科目的總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同等條件下,學校確定的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學校確定的選考科目線上考生不足時,可考慮參加非全日制考試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的政策和做法。在高考實際總成績和所報專業誌願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確定退檔人選。
第二十七條外語單科成績要求:我校會計(ACCA創新實驗班)外語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外語高考總成績的80%;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外語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外語高考總成績的40%。
第二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除招生計劃有特殊註明的專業外,執行《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開展不同形式的復習。復試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處理,直至取消資格。任何被發現作弊的人都將被取消資格。
第八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三十條學校遵循屬地原則,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第三十壹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需繳納學費和住宿費(華僑、港澳臺學生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為確保每個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六位壹體”的獎勵和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補充規則
第三十三條我院招生咨詢電話為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高校招生信息網網址:,電子郵箱:hutzsb@163.com,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731-22183091。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頒布後,如遇教育部及部分省份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的招生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關於招生的文件與章程的有關規定有抵觸的,以章程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