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次發布的定向崗位簡介
為顯示對退役士兵的優待,16定向崗位招錄在年齡、學歷、專業、入伍地(戶籍)等方面有所放寬。其中年齡全部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5月5日以後出生1981),學歷放寬至大專及以上的有11,專業不限的有14,入伍地或戶籍放寬至嘉興市區的有4。詳情附後。
二、報考定向崗位的條件
在招聘公告中,明確了上述16崗位是專門為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設置的,並指出了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涵蓋的兩種情況:壹是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後入伍,現已退伍的人員;二是在校期間已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或在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征兵公告發出後,有退役士兵打來電話詢問為什麽要限定範圍,也有退役士兵認為雖然自己參軍時不是大學生士兵,但也通過各種渠道提升了學歷,拿到了大專文憑,也算是“大學生退役士兵”。其實,企事業單位定向征集退役士兵,和壹次性獎金壹樣,都是鼓勵大學生參軍的配套政策。2016發布的《浙江省大學生征兵工作實施辦法》提出完善獎懲政策。各市、縣(市、區)應安排事業單位至少1個崗位和國有企業5%的崗位招聘退役大學生,並明確《辦法》不適用於成人教育、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學校和自考學校。自2021起,我市提高企事業單位招聘大學生退役士兵比例。
退伍軍人事務部成立後,相關規範性文件和公務員中壹直使用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的表述,其實質與《浙江省大學生征兵實施辦法》中“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表述壹致。此外,根據有關規定,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應征入伍,高級技工班、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全日制大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標準給予大學生入伍壹次性獎勵,與企事業單位特招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報名(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
1.網上報名及報名時間:2022年5月5日9:00-65438+5月9日06: 00。
報考人員登錄浙江通用招聘網報平臺,註冊個人真實信息後,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每個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職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5月5日-5月10。
招聘單位對考生選擇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在網上查詢成績及未通過初審的原因。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間(2022年5月5日9:00-5月9日16: 00)的,可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3.付款確認。時間:2022年5月10日09:00-5月14日02: 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同壹網站進行網上繳費,考試費為每人1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並完成繳費確認的崗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報嘉興市招聘公告計劃中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不改報名者,或無合適職位改報名者,視為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下載並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於2022年5月26日至5月28日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明確要求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22年5月29日。筆試科目為:
上午9:0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三)資格審查和面試
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高分低分比例確定(比例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錯過筆試或其中壹科零分者,不列為面試對象。
面試暫定6月25日。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面試結束後,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計算總成績。總分相等的,筆試成績高的排第壹;再次相等者,以綜合應用能力高分排名第壹。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者依次遞補(面試不合格者不列為替換對象)。
(5)調查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鐘祖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6)宣傳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不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安排替換。
(7)就業
確定聘用人選後,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未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報到前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