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是壹種正常的社會現象。偶像崇拜是青少年從兒童成長為成人的生理和心理過程的反映。偶像化也是廣大青少年的心理需求和情感宣泄。青春期是生理和心理的重要轉型期,偶像崇拜熱是社會誘導的結果。壹些“明星”的商家、經紀人為了追求最大利益,用各種手段包裝“明星”。這些“明星”是從上面推下來的,滿足了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有的孩子經不起誘惑,出現各種偏差。偶像崇拜是青少年追求人生的體驗,是人生的重要過程。每個時代的青少年心中都有自己的理想、目標和偶像,當下的偶像化也是如此。所以,偶像化現象和偶像崇拜不應該完全對立,問題不應該放任自流,而應該積極引導和合理化。很多反對者認為偶像化是壹種盲目幼稚的表現,會浪費時間、生命,增加家庭負擔,引發不必要的矛盾,所以沒有意義。他們甚至走向了壹個消極的極端,導致違法犯罪,而所有這些理由都只是明星帥或者漂亮之類的可笑理由,所以他們反對偶像化。支持者認為偶像化是有益的,可以有效激勵自己,樹立遠大的目標,樹立學習的榜樣,也可以從明星並不平坦的成長道路中學到付出的重要性。他們還有值得學習和發展的品質,所以選擇支持偶像化。對於我們這些學生來說,學習自然是第壹位的,但是在其中,我們真的可以給自己樹立壹個光明的榜樣,讓自己更有動力。我們選擇什麽樣的明星作為榜樣,將決定它是否有益。讓我們崇拜的不僅僅是漂亮的外表,還有內在的氣質和品質。只有這樣,才能激勵我們的中學生不偏離,不氣餒,更快更好地前進。偶像化現象在我們的生活中隨處可見。只要有明星就有追星族。事實上,偶像化是壹個非常正常的現象。每個人對偶像崇拜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認為偶像崇拜是壹種無聊的行為;有人認為偶像化可以培養自己的興趣,樹立遠大的目標,激勵自己。兩種觀點都顯得過於絕對。偶像化合適的話會起到積極作用,不合適的話只會適得其反。生活中有許多有益或有害的偶像崇拜的例子:甘肅省蘭州市28歲的女子林娟迷戀劉德華,導致她傾家蕩產。為了讓林娟能在4月18在香港見到自己的偶像,林的爸爸最近壹直在想辦法給女兒出路費。父親林前天到蘭州某醫院,和醫生商量賣腎的事。醫生指出私下買賣人體器官是違法的,老人只好作罷。由於林家仍無力補足旅費,林娟可能被迫取消去香港的計劃。從16歲開始,我就壹直在盲目的追劉德華。荒廢學業,從12開始沈默的林娟告訴央視記者:“我的情況和普通追星族不太壹樣,因為我對劉德華的愛不僅僅是癡迷和執著,而是以青春為代價的。”林娟的行為是典型的盲目崇拜行為。英國壹項研究表明,名人崇拜可能在個人成長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研究人員認為,那些青少年追星族通常能夠很好地調節自己的情緒,擁有良好的人緣,因為他們對名人的興趣能夠對他們的青少年成長和交流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偶像崇拜也有兩面性。追對了對我們很有利,追錯了無異於浪費時間、金錢、感情、生命。所以我們需要選擇值得我們崇拜的偶像,不能盲目崇拜。人無完人,所以不要認為壹個明星只有優點,就值得奉為神;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身邊其實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崇拜的人。我們不必通過偶像化來學習他人。總之,我們應該批判地接受壹切,不要把偶像化的現象看得太絕對。在當代中學生中,“追星族”現象普遍存在,大多數電影明星和歌手都是學生心目中的偶像。偶像化也成為了少男少女的壹種時尚,形成了壹個龐大的偶像化隊伍。前年有平民偶像崛起。超級女聲和我的節目是最受歡迎的選秀節目,也是學生們最喜歡的節目。壹些男生女生通過短信投了贊成票,到了盲目崇拜和狂熱的地步。每壹天,我都充滿了星星。放學後的課間休息,我壹直和同學聊那些明星。我幻想我能和我喜歡的明星成為朋友。經常失眠,心理失衡,上課不認真聽講。這將極大地影響我的正常學習和生活,有時甚至會導致偶像化青少年自殺的嚴重後果。現在有壹些“追星族”模仿他們的偶像,模仿他們說話的方式和走路的方式。有些同學把父母的零花錢花在和明星壹樣的衣服鞋子上,過分關註明星。面對這種情況,有的家長只是簡單的訓斥和打罵,沒有給孩子更好的心理說服教育。事實上,偶像化並不完全是壞事。我們之所以把他們設定為我們的偶像,是因為他們身上有我們可以借鑒的東西。比如我們可以從明星身上學習他們對藝術的追求,對工作的認真態度,而不是只看他們在舞臺上有多出彩。明星背後的辛酸,是我們普通人無法接受的。如果我們把他們身上壹些值得學習的品質放在學習上,就不會有那麽多明星自殺的悲劇了。壹些青少年缺乏判斷力導致狂熱的偶像崇拜,但家長和老師應該做的是關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努力培養他們的心理素質,引導他們健康地偶像崇拜。對於偶像化來說,兩代人之間肯定有思想上的差異。青春期的孩子心理情況往往很復雜。他們壹方面渴望同伴的認可,另壹方面需要形成自我確認,偶像化可以滿足孩子這兩方面的心理要求。偶像崇拜是青春期的壹種過渡需求和象征行為。某種程度上,偶像化對孩子的成長是有意義的。家長應該理解,沒有必要把偶像化作為“十惡不赦”的壞事來嚴格禁止。青春期的孩子需要引導,尤其是在偶像崇拜方面。蘇州大學管理學院顧問張曉波認為,應該尊重和理解孩子,在和孩子壹起理解偶像的過程中,挖掘偶像的作用,讓偶像的力量激勵孩子成長進步。作為父母,他們可以引導孩子在偶像化中健康成長。作為追星族,首先要自律。喜歡壹個演員是對的,但這要有限度,不能太極端。喜歡明星只是漫長人生中的點綴,不是人生的全部。我們應該從明星身上學習壹些優秀的品質。我們要更加健康理性的面對生活,讓自己知道人生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對學生來說,學習很重要。為了實現女兒的偶像化夢想,楊老人放棄了壹切,在跳海自殺前寫下了長達12頁的遺書。內容指責劉德華沒良心,12年都不能少分配時間和自己的偶像女兒單獨見面,並得到她的簽名。最後他甚至直接以死抗議。“是妳劉德華逼我死,逼這個家出事,才造成悲劇。”去年有很多媒體報道,父親願意賣腎來完成女兒見到劉德華的夢想。現在有結果了。但是,這個結果太讓人意外和遺憾了:粉絲見到劉德華,父親卻因為劉德華沒有安排足夠的時間私下見女兒而揚言跳海自殺,不幸離世——還有更糟糕的結果嗎?如果說早期媒體對這壹事件的報道還有壹絲浪漫的話,那麽這個結局足以稱之為悲劇。事情並沒有像我們想象的那樣發展:癡情的粉絲終於見到了自己的偶像,幸福地度過了余生。偶像化趕走了人命,死的是偶像化的父親。這種極端的行為讓人心情沈重。似乎沒有理由把任何責任推到劉德華身上。他只是壹個被動的接受者,壹個被商業和媒體包裝的巨星,或者他只是壹個娛樂產品,被追逐的程度決定了他的價值。明星們總想迎來更多的掌聲和鮮花,但恐怕明星們也會害怕這個已經28歲卻已經偶像化了12年的癡情女人。很多負責任的明星在開演唱會、開會、可能引起混亂的時候,都會提醒自己的粉絲註意安全。劉德華壹直是這方面的典範,對這位女粉絲也是盡職盡責。那麽,女粉絲父親的死因是誰呢?父親自殺的原因是劉德華沒有安排足夠的私人時間和女兒見面。不能說這個要求不合理。畢竟女兒喜歡劉德華那麽久。畢竟實現她的願望需要十二年。和偶像相處幾分鐘或幾個小時,不僅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父親的安慰。這是壹種只有她父親才能擁有的愛。這個要求也很難找到足夠的支撐點。多少私人時間夠用,底線和尺度在哪裏,如何讓那些狂熱過度的情緒安全消耗壹些,找到壹個穩定的平臺。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外界,而在於當事人如何把握自己的心態。最後失去平衡的是我父親,他用這樣壹個跳腳的極端姿態,毀了本該幸福收場的故事結局。他不是這樣指責劉德華,而是指責女兒長達12年的無盡噩夢,給整個家庭帶來了折磨,賣了房子,沒有了工作,生活的中心全部維持在壹個當紅偶像和無數女人的夢中情人身上。這種毫無意義的堅持,最終釀成了這場人間悲劇。為他的不幸難過,為之憤怒,希望這種悲劇只是個案,永遠不要再發生。大多數人都有名人和明星崇拜的心理,這很正常。名人和明星在某個領域的成功可以鼓勵人們,尤其是青少年,向他們學習。偶像化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壹種激勵自己上進的動力。但無節制的偶像崇拜是壹種危險的行為,很容易讓人沈迷於幻想。在娛樂信息爆炸的今天,娛樂人物成為最引人註目的對象。社會和相關行業應該思考壹下娛樂現象和人們的娛樂心理,不要讓偶像化成為壹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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