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
在深圳工作18年以上(含)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深圳市居民或暫住人口。
(壹)已辦理工商登記備案(在備案有效期內)的人員
1,信用等級1:1年三個月可以選擇申請多次商務簽註,但如果選擇三個月多次商務簽註,在備案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三個月多次商務簽註,1年不再接受多次申請。
2.信用等級為2級:可自行選擇1年零三個月多次辦理商務簽註。但選擇三個月多次商務簽註的,在備案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三個月多次商務簽註,1年不再受理多次申請。
3.信用等級為3級:可申請3個月多次商務簽註。
(二)未辦理工商登記備案的人員。
信用等級為1、2、3的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需往來港澳的,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可每三個月辦理壹次商務簽註。
2.信用等級為四級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者負責人,可以每三個月申請壹次營業簽註。
二、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申請表後附2寸藍底彩色照片壹張)。如為首次換發港澳通行證,需提交已與省廳照片檢測中心聯網的照片回執。
(二)提交《發函》,發函必須由簽字人簽字備案。(註:信用等級為4級的未註冊企業、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由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負責人簽字。)
(3)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1,深圳戶籍人員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交驗。
2、暫住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深圳市居住證(長期)復印件,提交身份證和居住證原件。
(四)社保局確認的社保證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均可)。
1.深圳戶籍人員近三個月內提交與參保單位和登記備案單位壹致的社保表。
2、暫住人員提交近6個月參保單位與登記單位壹致的社保表。
(五)相關出境證明材料:
1.已辦理工商登記(在登記有效期內)的,提交登記審批表、資格證書、註冊人員名單復印件,並提交原件;
2.未辦理商業登記的人員:
(1)信用等級為1、2、3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員工,每三個月可申請壹次業務簽註。深圳戶籍人員申請時,提交近三個月(暫住近六個月)與參保單位和登記備案單位壹致的社保表,提交業務簽註資格證書復印件為原件。
(2)信用等級為四級的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負責人,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每三個月交驗壹次原件。
3.駕駛專用車輛往來內地、香港、澳門的人員,在辦理業務簽註時,須提交有效的《廣東省公安廳車輛及駕駛員進出許可通知書》復印件,並交驗原件。
三。接受機關
(1)市公安局辦證大廳出入境管理處
信用等級1的高級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
2.持有《廣東省公安廳車輛和駕駛員進出許可通知書》的駕駛員和候補駕駛員。
3.外資金融機構員工。
4.符合緊急條件,需要緊急辦理業務簽註的。
(2)分局接待大廳出入境管理科
1.本分行受理的業務備案企業員工(包括備案人員和未備案人員)。
2.市局受理備案的信用等級為1的員工。
四。其他事項
1,信用等級1的壹、二類企業職工,可以免交社保費用。法人、負責人、總經理等。企業或事業單位營業執照或工商資料中註明可免繳社會保障表格。
2.商業背書仍然有效。因港澳通行證整頁需要簽發新卡的,只能申請空白卡,不再受理商務簽註申請。空白卡換發須填寫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深圳戶籍人員提交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單位出具的介紹信、通行證原件及有效簽註原件,並交驗原件;暫住人員應當根據首次業務簽註的條件提交材料,並提交通行證原件及有效簽註原件的復印件。
3.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遺失的,應提交《深圳市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單位介紹信(註明遺失)和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原件)申請補發。申請人每年只能補辦壹次。以遺失商務簽註有效期計算,不足半年的,補發三個月多次簽註;如果是半年以上,壹年多次簽註補辦壹次。
4.在同壹受理部門、持同壹往來港澳通行證因同壹原因申請同壹簽註的深圳戶籍人員可以代為申請,但非深圳戶籍人員每次辦理業務簽註必須面見申請人並當場拍照。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時限
首次申請、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持有本市簽發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註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公安機關需要發函核實或者調查的,發函核實或者調查的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
六、收費標準
來往港澳通行證:每張100元。
有效商務簽註壹份:每件20元。
三個月內多次有效商務簽註,每次100元。
壹年多次有效商務簽註,每項100元。
七、溫馨提示
如需了解更詳細的註冊信息或查詢註冊結果,可前往全市公安出入境辦證大廳進行現場咨詢或選擇以下方式:
(1)信息咨詢服務熱線:84465490、96897、95000100。
郵政快遞查詢電話:020-11185(廣州),0755-1185(深圳)。
(2)登錄出入境便民網:
八、本規定自2007年2月12日起執行。
本通知由深圳市出入境管理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