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中國兩千多年歷史上行政區劃的演變,大體可以發現以下四個規律:壹是數量由少到多,管轄範圍由大到小,層級由高到低;二是最高行政區多由監區和軍區改造而成;第三,縣級行政區最穩定;第四,三層制是歷代行政層級中最常用的形式。
壹是數量由少到多,管轄範圍由大到小,級別由高到低。
隨著歷史的發展,縣級以上同名行政區通常會出現這樣壹種現象,即數字劃得越多,管轄範圍劃得越小,到了壹定程度,其級別就會壹步步降低,甚至消亡。
秦朝建立後,天下分為三十六郡,郡成為最高行政區劃。到了秦朝末期,郡縣的數量增加到了48個。漢代以後,由於秦縣轄區較大,比如當時江西有壹個縣,所以這些縣的轄區又分為幾個縣,比如析縣、廬陵縣。西漢末年,漢郡(國)數已增至103。
東漢時期,疆域範圍比西漢略小。雖然有些郡國的範圍比西漢小,但從整體上看,漢代郡國的範圍相差不大。東漢末年,隨著州成為最高行政區劃,郡的地位下降,成為第二行政區。
三國時期,郡國的數量比東漢增加了壹半,郡國的管轄範圍自然減少。西晉時期,郡國的指揮範圍比三國時期要小。南北朝時期,隨著大量新郡的建立,郡的管轄範圍呈下降趨勢。隋唐以後,郡作為壹級行政區劃從歷史上消失了。
狀態的變化是最典型的。東漢末年,郡縣成為縣以上的壹級行政區劃時,數字僅為13。當時國家的地理範圍很廣。由於人口稀少,這個南部的州相當於今天兩、三、四個省的面積。例如,揚州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和浙江三省以及蘇南和安徽。荊州包括今天的湖北和湖南兩省以及陜西、河南、貴州和廣東的壹部分。膠州包括今天的廣東、廣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北部最小的州也有今天的壹半。
三國時期,除了當時魏國和吳國有荊、楊兩個州,而魏國控制的荊、楊兩個州只是原州的壹小部分,只是象征性的。金朝統壹前後,州數逐漸增加到19,各州範圍較東漢已明顯縮小。尤其是西北的涼州(甘肅、寧夏大部)、東北的幽州(河北北部、遼寧西部和遼東半島、朝鮮半島北部等。)、西南的益州(川滇大部、廣西、陜西部分)、嶺南的膠州,都因為地域遼闊,被分為二三州。西晉末年,地域最廣的荊州和揚州也分成了兩個新的州,形成了21州的規模,各州大小差別不大。
東晉南北朝十六國以後,由於壹些復雜的原因,州的數量從21猛增到300多個,所以州的管轄範圍就變成了只有方圓幾百裏。
隋朝初年,隋文帝廢郡,直接將郡與州統壹,於是州降為縣壹級。宋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國家的地域就更小了。當時有近十分之壹的州只有壹個縣。元明清時期,部分州降為縣壹級。民國時期,州改為縣,不復存在。
唐後期,道教與方鎮合並,取代周成為最高行政區劃。當時道路(方鎮)的數量在40到50條之間波動,大的道路相當於今天壹個省的面積。比如江南西路的地理範圍大致就是今天江西省的範圍,江西的名字也由此而來。當年的小路只相當於今天十幾個縣的面積,大致相當於今天地級市或地區的範圍。宋初,道被道取代,道成為最高行政區劃。元朝時,道教還作為省級以下的監察地區。到了明清時期,沿襲了元朝的做法,在省與府之間設置道,但道的範圍已經大大縮小。民國初年,廢府改州廳為縣後,道成為省縣之間的壹級行政區劃。比如當時廬陵路有21個縣。20世紀20年代以後,陶被正式廢除,從此便銷聲匿跡了。
道成為宋代最高的行政區劃。北宋時,道路的數量並不多,惠宗到達時只有二十條。魯的管轄範圍大致相當於今天的壹個半省。比如江南西路,大致和今天的江西省壹樣。在南宋時期,道路的數量在16和17之間變化,北宋時期比南方多了兩到三條道路。因為南宋失去了淮河以北的地區,道路下面的面積自然變小了。到了元代,道的地位降低,從最高行政區降為縣(州)直屬行政區。比如宋代的冀州改為吉安道,吉水州、新幹縣等十幾個縣歸其管轄,範圍也相應縮小,只相當於今天壹兩個地區的大小。到了明朝,路被廢,變成了府。比如改吉安路為吉安府,轄吉水縣等十余郡,將吉水府降為吉水縣。作為壹級行政區劃,這條路結束了它短暫的歷程。
元朝時,行省被視為最高行政區劃。最初,中國有壹個中國圖書大省和六個中國圖書大省。因為元朝的疆域極其遼闊,而行省的數量又如此之少,所以元朝行省管轄的廣度是前所未有的。比如江西是壹個省,管轄今天的江西、廣東兩省;四川,陜西省,曾經管轄陜西、四川、甘肅、寧夏和內蒙古西部的廣大地區。淩北興省,管轄外蒙古、西伯利亞和北冰洋的廣大地區。元朝中後期,行省範圍由六行漢書壹省變為十行漢書壹省(東省總督為高麗王,元政府不幹涉其內政,故與內地十省不同)。
但就元朝的遼闊疆域而言,11各省的各自管轄範圍還是很大的,在處理地方事務上非常不靈活,尤其是在元末農民起義風起雲湧的時候。所以元朝不得不從行省中分出很多行省來維持地方統治。這種情況說明,轄區過大的省份,對中央集權統治極為不利。所以明朝就在這壹點上開始了改革。
到了明代,銀行中書省改名為外交部,但習慣上仍稱行省。明朝的省轄比元朝小很多。在相當於元朝南方九省的範圍內,明朝被劃分為十五省,即兩個城市和十三個部、使。到了元朝,壹些範圍太大的省份被壹分為二三。其他省份被分成幾部分,組成新的省份。
總的來說,明代各省所轄區域大體均衡,但也有例外,即北京的北部和南部比壹般省份要大,尤其是南京,包括了今天所有的江蘇、安徽兩省和浙江北部的廣大地區,與毗鄰南方的浙江省的狹小形成鮮明對比。
“清、成、明”制度在行政區劃上沿襲了明朝舊制度。除南京、湖廣、陜西三省壹分為二外,其余12省份基本不變,從而形成了所謂的“內地十八省”。這些省份的範圍與今天相應省份的範圍沒有太大區別。從康熙年間到光緒年間,十八省的劃分二百多年來壹直沒有改變。清末又陸續增加新疆、臺灣省、奉天、吉林、黑龍江五省,使行省總數達到23個。
民國初年繼承了清朝的省制,數量沒有變化。1920年代以後,隨著道統的廢除,省成為壹級行政區劃,直接由縣管轄。抗戰勝利後,東北建立了9個省,使省數增加到35個。
第二,最高行政區多由監區和軍區改造而成。
在行政區劃的變遷中,我們可以看到,歷代最高行政區劃往往是由監區、軍區等非行政區域逐漸演變而來,最高行政區域的行政長官也多是由外面的中央官員演變而來。
漢朝時期,由於郡國眾多,不便於中央直接管理。為了加強中央集權,自漢武帝起,在郡縣之上設立監區——周,對地方官員進行監督。由於州被劃出為壹級區域,與縣分離,構成了其演變為壹級行政區劃的地理基礎。到東漢末年,隨著州牧和刺史掌管地方行政和財政事務,特別是領兵之後,州由監察地區轉變為正式的行政區劃。
唐後期,道(坊鎮)作為壹個行政區域,由軍區和監區兩個渠道轉化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都督區是以都督為軍事長官,統領數州的軍事監區。總督照例還兼任所駐州的刺史,這就使得總督區實際上成了州之上的壹等準行政區劃。到了唐朝,這壹制度被繼承下來,大都督因節而改名為節度使。此外,唐朝初年,因山川之形而設的陶,逐漸成為正式的監區。陶的長官叫采訪使,後來又叫觀察使。就這樣,到了唐朝末年,我們總督的權力與日俱增,最終擔任了采訪官和觀察員,使轄區成為高於州——道(方鎮)的壹級行政區劃。
元朝時,地方最高行政區劃是行省。該省起源於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的尚書省。當時中央府署的名稱叫“省”,中央官員到地方執行國家任務,在地方設立的中央支署成為尚書省或某省。事情處理完後,就撤銷。金朝末年,由於內憂外患,模仿六朝隋唐的省大臣制度,在全國各地設立省大臣。蒙古在與金的交往中借鑒了這壹制度,還設置了行尚書省。後來隨著中央機構改為中書省,地方的尚書省也改為中書省,簡稱省。起初各省都是臨時的中央機構,但由於元初長期用兵對抗中原,軍管壹時無法取消。到南宋平定時,行省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大的壹級行政區劃出現了。
明朝中後期,由於地方的承辦宣傳、欽差判官、使臣三權分立,難以應對需要對外防禦或對內鎮壓的局面。所以,為了彌補這些不足,他們經常派有中央部大臣頭銜的官員到各地去巡撫軍務或巡撫處。這就是總督和總督的由來。在它們建立之初,總督、巡撫也是臨時性的,但建立之後並沒有廢除,總督或巡撫在地方上掌握著最高權力。但在當時,這些督撫或督撫名義上是中央官員而非地方官員,這些督撫或督撫區域也是具有監督性質的準政治區域而非正式的壹級行政區域。到了清朝,巡撫、巡撫逐漸固定下來,逐漸成為地方政府官員和地方最高官員。
新中國成立之初,大區制也是由軍區改制而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到50年代中期,中國有六個行政區,各省、行政公署和直轄市由各行政區管轄。這六個區域分別是華北、東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對應解放軍幾大野戰軍的戰略管理方向。東北解放較早,四野的管理方向是中南,所以四野後來演變為中南軍區。華北軍區的部隊在華北作戰,後來成為華北軍區;散葉管理華東,後來成為華東軍區;第二野戰軍在西南地區作戰,後來成為西南軍區。葉儀管理西北地區,後來成為西北軍區。各大野戰軍的首長壹般都是所在地區的最高軍事和政治首長。後來雖然取消了區域制,但是國家統計局區域數據中各省市的排名順序壹直遵循當時的區域劃分,先華北,後東北,再華東,華南,西南,西北。
三、縣行政區最穩定。
在歷代行政區劃的變遷中,縣級行政區劃最為穩定。從歷代縣級行政區數量的變化就可以看出這壹點。
秦朝約有1,000個縣,西漢末年縣級行政區增加到1,587個。東漢初年,光武帝合並了400多個郡,郡數下降到1100左右。到東漢中期舜帝永和五年(140),縣級行政區數為1180。三國末年,郡縣總數基本維持在東漢中期的規模,約為1190。西晉時期,縣的總數略有增加,當時的縣級行政區數為1232。南北朝末期,北周二年(580),郡縣總數約為1590,與西漢末年幾乎相同。
隋朝大業五年(609年)郡縣數降為1,255。唐朝建立後,高祖武德初年,出於政治和軍事需要,設置了許多郡縣。鑒於這種情況,貞觀初年,太宗合並行省郡縣。玄宗開元二十八年(740),壹* *有1573郡。
宋朝時疆域狹小,十六州被遼占領,隴右西北地區成為西夏人的地盤。雲南地區,大理獨立建國,越南北部和安南獨立,所以縣的規模縮小。北宋宣和四年(1122),1210余郡。從元文宗到順元年(1330),郡縣總數為1127,與宋朝相差不大。元朝的疆域比宋朝大得多。為什麽縣這麽少?這是因為元朝沒有在嶺北、遼陽等遊牧地區的省份設置郡縣。大陸各省中,除了因戰爭造成人口損失而合並的省和部分縣外,相當多的都道府縣與縣平起平坐,即分散的都道府縣。如果加起來,元朝大陸縣級行政區的數量是1300多個。
明朝宣德有1100多個郡,到明朝末年有1138個郡。嘉慶二十五年(1820),設郡1455。從郡的數量來看,明清時期並不多。但由於明朝的下屬州和清朝的散部堂都是與郡縣同級的,如果把這些都算進去,明清的縣級行政區大致和今天的郡縣差不多。
四層或三層制度是歷代行政區域等級制度中最常用的形式。
從歷代行政區劃的演變來看,兩千多年來,最常見的是三級制,但有時是實三級制,有時是虛三級制。
秦、西漢初年,疆域還比較小,所以當時采用的是郡縣制,還是中央可控的。然而,自漢武帝擴大疆域以來,兩級政治體制開始暴露出其局限性。於是漢武帝設立了十三州刺史部作為監察區,負責監察各郡地方官員的政績。所以從東漢末年到東漢末年,在地方上實行了虛三級制。
東漢末年,周逐漸成為縣以上的正式行政區劃,形成了真正的州縣(國)縣三級制。此後的魏晉南北朝四百年間,壹直沿襲這壹制度。
隋朝建立後,經過隋文帝的改革,實行州縣兩級制。但這壹次,雙層制只維持了140年左右,到了唐朝中期就退出了歷史舞臺。唐玄宗統治後,把初唐還只是地理區劃的道教作為監督區域,唐朝出現了虛擬的三級制。後來由於我們的使節還兼任各路的觀察處置使節,所以我們的使節所在的方鎮與民政管轄幾個州的路合並,真正的路(方鎮)-州(府)-縣三級體系建立起來了。這個制度歷經五代十國,沒有變化。
宋朝建立後,方鎮被廢除,全國出現了短期的州(府、軍、獄)-縣兩級制。但當時國家級行政單位有367個,如果采用兩級制,中央不可能直接管理。所以沒過多久,宋朝就建立了路-州(政府、軍隊、監獄)-縣(軍隊、監獄)的制度。從權力分配的角度來看,這個體系是壹個虛擬的三層體系,而從行政區劃的角度來看,是壹個真實的三層體系。
元朝的行政區劃是省-道-州-縣的多級復合制,但在大部分地區,真正的級別壹般是省-州-縣的三級制。
明朝建立後,京畿十三局下的地方行政組織和區劃,大體上繼承了元朝原有的道、府、州、縣的省以下建制,但加以簡化,取消了道的設置,只設府、州、縣三級。清朝時,省以下地方行政區劃分為府(直隸州、直隸廳)和縣(散州、散廳)兩級,恢復了真正的三級制。
民國初年,北京政府實行的地方行政區劃是省-道-縣三級制。南京政府廢除了道學,進而建立了省縣之間的行政監察區制度,地方行政體系就成了壹個虛擬的省-自治區-縣三級體系。這個制度後來被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地方壹級初步實行大區域——省——自治區——縣的虛擬四級體制。後來大區域被取消,自治區改名為地區,成為省-自治區-縣的虛擬三級制。20世紀80年代以來,江蘇省和遼寧省,大量地區取消設市,設立有正式地方政府的地級市,從而轉變為真正的省-地級市(地區)-縣(縣級市)三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