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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和縣醫療衛生機構有沒有公布2017的招聘信息?

2017雲和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改善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加強我縣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壹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

壹、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從醫療衛生機構招聘16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雲和縣2065,438+07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壹覽表》(簡稱《招聘壹覽表》)。請訪問此招聘信息的網站:

雲和縣政府門戶網站(/)

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bmzt/yhrs/)

二、招聘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符合招聘計劃表中設定的戶籍、生源地、學歷要求的人員(戶籍關系以2017年3月3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指其通過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籍所在地)。

2.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211工程”本科畢業生,不限戶籍和籍貫。

3.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電大學歷考試及其他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學歷考試的人員,可在2017年3月30日前憑畢業證書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報名時已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歷考試機構出具的證明先行報名,但畢業證書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4.截至2017年3月30日,現役軍人和非201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非2017應屆畢業生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研究生不能憑本人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委托學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在職人員登記時,必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縣外單位在進行在職人員登記前,必須征得本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未滿五年的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尚在禁入期的人員,以及依法禁止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有《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規定的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壹的,不適宜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錄單位工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申請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職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作風正派,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身體健康,能夠適應所應聘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齡18至35周歲(出生於1981至1999之間);

5.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和任期計算統壹至2017年3月30日。

6.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計劃表為準。

三、招聘方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的辦法。具體程序如下:

(1)註冊

1.報名時間。工作時間2017年3月30日。

2.報名地點。雲和縣人力資源市場(雲和縣城北路21號,縣政府大院斜對面)。

3.報名方式。全部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者須填寫《雲和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自行下載,崗位工作人員須在相應欄目由相關單位簽字蓋章),並提交近期免冠壹寸照片。並憑以下材料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2017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或戶籍證明)、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社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簿頁,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文件(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件)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舉報。除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初審合格者須繳納考試費80元/人,於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8:30-下午12: 00,下午14: 00-17: 00)到達辦公室。貧困家庭申請人憑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經審核後可免交考試費。

4.計劃縮減和重新註冊方法。同壹崗位合格報名人數少於計劃考試比例的,按比例分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並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網站公布。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崗位計劃的人員可重新報名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重新報名的時間和地點將在本招聘信息指定網站另行通知;逾期不改報者,視為放棄重新報名,退還考試費。

5.註:(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職位;(2)報考人員不能同時使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同時,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3)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交的個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相關考試。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四月15。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方式:筆試科目為《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和《專業知識》,均采用百分制,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專業知識測試詳見招聘計劃表)。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身份證丟失,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面試

筆試結束後,根據第二次筆試折算的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按照特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五人及以上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照1: 2的比例確定);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其中“護理”崗位面試以技能操作測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分。考生持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前,經資格審查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從高分到低分在崗位(專業)依次遞補。

(4)身體檢查和調查

面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折算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在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中,按照特定崗位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第壹)。

體檢參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通知》、 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壹組織,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

(5)宣傳和就業

經體檢和考察,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在本招聘信息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影響就業的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須憑畢業證書辦理錄用手續。2065438+2007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所報考崗位所需畢業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並在錄用文件下發前書面確認放棄錄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收到錄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1年)。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否則取消錄用。壹些對職業資格有要求的崗位可以聘用,員工應在試用期內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試用期內未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試用期可延長壹年,但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本縣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中,報考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的新聘人員在本崗位至少服務滿5年)。

四。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的相關信息只在本次招聘信息發布指定的網站上發布。請隨時註意自己,不再電話通知。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3.本公告由雲和縣委組織部、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雲和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4.聯系電話:0578-5129733(雲和縣委組織部幹部綜合科)

0578-5122722(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578-5528168(雲和縣衛計局教育科)

單擊下載> & gt& gt

1: 2017雲和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壹覽表。xls

2.雲和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017(請打印,用A4紙填寫)。文件

* * *在雲和縣委組織部。

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雲和縣衛生局

2017三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