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通過法律咨詢追回被騙資金是否靠譜?
追回被騙資金的法律咨詢不靠譜,被騙後要立即到公安局報案。
《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壹百五十二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二千元以上的個人,屬於“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以上的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二十萬元以上的個人,屬於“數額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巨大是詐騙罪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唯壹情節。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利用詐騙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3.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4.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重大詐騙犯罪的主犯。
5、累犯或逃犯犯罪危害嚴重。
6、揮霍詐騙財物,致使詐騙財物無法返還的
7、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8.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以上至654.38+萬元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對於帶有詐騙性質的* * *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帶有詐騙性質的* * *的數額確定犯罪數額,並根據行為人的地位、作用和違法所得依法處罰。已經開始實施詐騙,但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依法定罪處罰。
二、網絡詐騙有哪些處罰?
網絡詐騙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
實施詐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究:(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2)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滿10年的,10年以後;(三)法定最高刑為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經過15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後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如果犯罪人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第三,詐騙罪的量刑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網絡詐騙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數額巨大且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