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動網上簽證填寫和預訂系統的通知
為向簽證申請人提供更加規範、優質的服務,根據外交部統壹安排,中國駐迪拜總領館將於2020年8月1日開始使用電子簽證在線填表和在線預約系統。具體安排如下:
1.8月1日起,普通護照申請人(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證申請人)必須登錄網站在線填寫簽證申請表。完成在線表格後,他們可以通過“前往預約”鏈接直接進入簽證預約界面。
或者登錄網站預約。
申請人也可以使用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的網站或Explorer,7.0、8.0、MozillaFirefox或以上版本,或Safari。
請確保您的計算機上安裝了Acrobatreader,以便您可以預覽已完成的表單。
(3)填寫申請表時,請不要使用瀏覽器中的前進或後退鍵,而是使用頁面底部的前進或後退鍵查看上壹頁或進入下壹步。
(d)您可以隨時按頁面底部的“保存”按鈕,但這些內容只能保存不超過30天。
(5)請正確填寫每壹欄。如果有任何內容沒有填寫完整,您將無法進行下壹步。
(VI)如果您對表中列出的問題有任何疑問,可以通過單擊列旁邊的問號獲得幫助信息。
申請表由10部分組成。完成後,請打印並簽署壹份副本。申請簽證時,需要按照簽證中心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請表。
(8在點擊“提交”按鈕之前,請確保您填寫的信息是完整和正確的。所有信息提交後不可更改。
請註意,在網上填寫申請表並不壹定意味著可以獲得中國簽證。中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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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定義
1.1“大使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
1.2“總領事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總領事館。
1.3“其他領事機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領事館和領事機構。
1.4“使領館”指大使館(或/和總領事館(或/和其他領事處)。
1.5“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是指根據使領館規定的工作程序,為客戶提供與中國簽證申請相關的各種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中心”。
1.6“客戶”是指向申請中心提交中國簽證申請的申請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包括個人、旅行社或其他機構。
1.7“客戶信息”是指客戶以紙質、電子媒體或其他形式提交給應用中心以便應用中心向其提供服務的材料和信息。
1.8“個人信息”是指客戶提交的申請材料中記錄的關於個人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婚姻狀況、國籍、護照信息、聯系電話、個人患病記錄、個人犯罪記錄、家庭住址、工作地點、家庭成員信息、錄像、電話錄音、郵件記錄、指紋等生物信息。那可能涉及個人隱私。
1.9“網站”是指位於www.visaforchina.org的互聯網網站,致力於為客戶提供信息發布、在線申請表填寫、在線預訂、簽證辦理狀態查詢等各種在線服務。
1.10“基礎服務”是指申請中心向客戶提供的與簽證申請直接相關的服務。
1.11“延伸服務”是指應用中心為方便客戶而提供的其他服務。
1.12“簽證費”是指申請中心代表使領館按照使領館規定的標準收取的,應向使領館支付的領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簽證費、簽證加急費、簽證加急費。
1.13“應用服務費”是指應用中心向客戶提供基礎服務收取的費用,不包括向客戶提供延伸服務收取的費用。
1.14“證據證明”是指申請中心接受客戶提交的中國簽證申請的證明,也是客戶取回護照、簽證等證件的唯壹證明。
第二條應用中心的基本服務範圍
2.1根據使領館要求接待客戶,整理各類簽證申請材料。
2.2為客戶提供相關中介服務,包括申請中心與使領館之間的基本信息錄入、護照、簽證、客戶信息等。
2.3受使領館委托采集指紋等生物信息,代收代繳簽證費用,代表使領館向客戶返還護照和簽證。
2.4根據使領館要求,通過網站、接待大廳咨詢臺、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及時發布和傳遞相關簽證政策信息。
2.5申請中心在此聲明,與簽證申請審批、拒簽、簽證制作相關的政府職能屬於使領館專屬權限,申請中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1客戶知曉並在此確認,申請中心不參與中國簽證的審批程序,使領館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決定是否簽發簽證、簽發何種簽證以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數;無論使領館是否批準客戶的簽證申請,客戶都必須向申請中心支付申請服務費,該費用不可退還。
3.2客戶可通過網站或電話咨詢申請中心。客戶要知道,申請中心的非官方機構基於對客戶問題的單方面了解,以及所了解和掌握的有限信息,向客戶提供免費咨詢,旨在幫助客戶辦理簽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理解為對客戶做出任何承諾、保證或承擔其他法律義務。
3.3客戶應向申請中心提交簽證申請所需的客戶資料,並保證所有資料真實、可靠、完整。客戶應該知道並同意,應用中心接受客戶數據並不意味著這些客戶數據就足夠了。無論如何,使領館有權要求客戶補充其認為必要的客戶資料或要求申請人來使領館面談。
3.4客戶在獲取應用中心出具的證據表格時,應仔細核對其內容,確保無誤。如果發現任何錯誤,客戶應及時通知應用中心,應用中心將盡快更正。
3.5客戶收到簽證後,應核對簽證內容,確保無誤。如果發現任何錯誤,客戶應及時通知申請中心,申請中心將盡力協助客戶修改或續簽簽證。客戶知道,如果由於客戶自身的原因,簽證記錄的內容不正確,那麽修改或更新簽證將產生新的費用。
3.6為了保證服務的安全和質量,應用中心安裝了網絡監控系統和電話錄音系統,以便記錄和保存客戶在應用中心的行為和與應用中心的電話內容。客戶特此承認並同意接受上述安排。
3.7除非申請中心另有通知,客戶應在簽證有效期屆滿前獲得護照簽證;逾期未領取的申請中心不再承擔保管義務;簽證到期時,或使領館作出簽發或拒簽決定365天後,申請中心有權向使領館提交相關文件,由使領館退回護照簽發國政府主管部門。
第四條個人信息的使用和保護
4.1客戶在此同意並確認,通過互聯網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提交給申請中心的個人信息,可以按照本條規定進行收集、傳輸、存儲、處理和使用。
4.2為了處理客戶的簽證申請,申請中心應通過客戶提交的申請材料收集相關的客戶個人信息並輸入系統。
4.3申請中心將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和申請材料(包括護照和照片、技術設備、在線填表系統、在線預約系統和監控系統)收集客戶的個人信息。
4.4個人信息將通過申請中心的特殊渠道提交給大使館或領事館,並可能在客戶居住國以外的國家(如中國)傳輸和存儲。
4.5個人信息,包括視頻錄音、電話錄音、電子信息等。如有必要(如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要求或內部服務監管需要),可由應用中心提取使用。。
4.6客戶提供的紙質資料將交由使領館保存。應用中心將以實物或電子形式存儲客戶信息,並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防止客戶信息的泄露和未經授權的使用,以確保其正確性。
4.9申請中心將采取壹切合理措施保護客戶個人信息和證件的安全,但不承擔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和被盜造成的後果。正在被送往大使館或領事館並從那裏取回的過程中。
第5條:責任
5.1如果客戶提交的護照在申請中心存放期間丟失或損壞,申請中心將承擔申請人通過正常程序向國家護照管理部門申請時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申請中心將在收到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支付憑證後支付費用,但本協議並不意味著申請中心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5.2客戶應根據旅行計劃合理安排提交簽證申請的時間。在任何情況下,申請中心都不會對客戶提交簽證申請的時間不合適,或使領館的簽證審批結果對客戶的旅行計劃產生任何影響負責。
5.3如果客戶選擇通過郵件提交簽證申請,或通過郵件要求申請中心退回大使館或領事館批準的護照和簽證,申請中心將不負責因郵件延誤、遞送錯誤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中心的原因而導致的任何文件的損壞或丟失。
5.4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申請中心不接受除本協議規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與簽證申請服務相關的明示或暗示的條件和保證。當這些除外條款被法律排除,並被認為這些條款(以下簡稱“默示條款”)中隱含了某些條件或保證時,申請中心僅對違反這些“默示條款”的行為承擔有限責任,並有權選擇以下壹種或多種承擔責任的方式:
(1提供相關應用服務;或者
(二)重新申請產生的費用;或者
(3)客戶向國內行政部門或機構支付的相關服務費(需提供支付憑證。
5.5客戶承認並同意,申請中心將不對客戶或其他人通過客戶主張的間接的、意外的、特定的(或/和連帶的)損失,或在機會、業務、商譽和業務暫停方面的損失負責,無論這些損失是否與簽證申請服務有關,也無論這些損失是由申請中心的管理層、職員、雇員或代表的錯誤、疏忽或失誤造成的。
5.6上述規定適用申請中心所在地的法律。任何與簽證申請服務相關的訴訟均應提交申請中心所在地法院管轄和審理。
第六條其他條款
6.1申請中心可修改、取消或撤回部分或全部條款,恕不另行通知。如果不同意相關條款的變更,客戶可以拒絕申請中心提供的服務。
6.2客戶同意並確認他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