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立學校
(壹)招生計劃
1.小學
(1)公辦小學:計劃招生4005人,89個班。其中,將安排150個學位供隨遷子女申請入學,並安排壹定數量的學位供符合東莞市優惠入學政策的非虎門適齡兒童入學。
(2)政府補助民辦學校學位:計劃提供18109個名額(其中壹級補助20%,二級補助80%),供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制。
2.初中
(1)公辦初中:計劃招生2550人,51班。其中100個學位安排隨遷子女申請入學,壹定數量的學位安排給符合東莞市優惠入學政策的非虎門適齡青少年。
(2)政府資助民辦學校學額: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制計劃學額2969個(其中壹年級資助20%,二年級資助80%)。
(二)招生對象
1.小學壹年級:具有虎門戶籍,符合優待政策,年滿6周歲(即31,2016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無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
2.初中壹年級:具有虎門戶籍、符合優待政策、在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具有正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3.義務教育學校不實行復讀制度。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期入學或休學的,應按規定向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提出申請,教育部門審核同意後延期入學壹年。
(3)優待對象
下列人員的非虎門適齡兒童少年,由城鎮招生機構安排在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入學:
1.符合《東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義務教育階段臺灣省學生報考工作的通知》(董嬌韓吉[2065 438+09]13號)規定條件的臺灣省適齡兒童少年,享受虎門鎮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同等待遇。
2.符合《東莞市教育局關於修改華僑子女和華僑學生來我市就讀有關規定的通知》(董嬌基礎函[2017]9號)規定條件的華僑適齡兒童、華僑學生,享受虎門鎮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同等待遇。3.父母在虎門鎮工作生活並持有東莞市玉蘭卡的適齡兒童、少年,與虎門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
4.父母獲得“東莞市榮譽市民”稱號的適齡兒童少年(東府[2021]7號)。
5.父母壹方或雙方為虎門鎮外地戶籍或無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6.下列人員的非虎門戶籍年齡或今年小學畢業的子女,如學位有富余,可優先入讀公辦學校。
(1)父母在虎門鎮工作生活並持有香卡人才的適齡兒童少年。
(2)近五年內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或廣東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或授予榮譽稱號,並在虎門鎮工作生活的人員;
(3)近三年被虎門鎮委、鎮政府授予榮譽稱號、獎章並在虎門鎮工作生活的人員。
(4)父母在虎門鎮擁有自有合法住房,戶籍在東莞其他鎮(街道)的適齡兒童、少年。7.符合本市優惠入學政策,由市教育局匯總發放的優撫人員適齡子女。
8.中央、省、市駐虎門鎮單位在職幹部職工和虎門鎮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統壹申請、審批)的適齡子女,享受虎門鎮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同等待遇。
9.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其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和老職工的適齡子女,根據分配指標,在學位富余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入讀公辦學校初年級。名額僅用於在本企業工作過的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4月前在本企業工作滿1年並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技術骨幹(2022年4月前在本企業工作滿1年並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和老員工(2022年4月前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並在本企業學位指標範圍內。符合多項條件的企業,以最高標準為限,不得疊加錄取指標。
(1)本市(鎮)認定的重大投資項目企業(機構)管理和技術人才的適齡子女。
(2)東莞市人民政府認定的境內主板上市企業或上市後備企業管理和技術人才的適齡子女。
(3)2021年在虎門鎮納稅654.38+00萬元的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老員工的適齡子女。
(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的適齡子女。
(5)在虎門鎮省級以上R&D事業單位(或省級以上名牌企業)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老員工的適齡子女。
(6)在虎門鎮“倍增計劃”企業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老員工的適齡子女。
(7)虎門鎮“專創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