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開展部分高等學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將於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又稱“哈工大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壹批有抱負、有興趣、有才華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項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壹、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我校強基計劃,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未來有誌於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註冊的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壹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熱愛祖國、誌向遠大、高考成績優異、綜合素質優秀、對所報考專業有濃厚興趣並有誌於今後從事專業領域基礎科學研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方面有突出天賦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專業領域有突出的天賦和表現,在中學生數學、物理、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壹等獎或二等獎【須在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網站(網址:/jcxkzs/sch/10213)公示,網上報名須按平臺要求準確完整完成。
報考我校強基礎計劃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其他院校。第壹類考生可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在報名系統中選擇壹個或三個專業作為自己的專業誌願(專業誌願的順序以考生報名系統中的數據為準),可選擇是否服從調劑;第二類考生中,數學與信息學奧賽獲獎者限於數學專業,物理奧賽獲獎者限於應用物理專業。報名截止後,所有考生的專業誌願等報名信息不得修改。
(2)考生參加統壹高考。
(3)入圍學校的評估方法
對於第壹類考生,在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 考生入圍名單及入圍專業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按我校省、專業計劃數的4倍確定(如高考出現相同分數,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數學。 對於符合報名條件的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以入圍。
考生確定入圍專業後不得更改,以入圍專業作為最終專業誌願進入考核環節。
本科批次合並的省份,本科第壹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7月26日前完成強基計劃入圍工作,並公示入圍標準。屆時,我校將同時發布具體考核安排。請留意我院本科招生辦網站上的相關通知。
(4)學校評估
我校將於7月31日至8月3日進行強基計劃考核(包括綜合面試和體能測試)。具體考核時間見準考證。學校評估工作計劃可能會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進行調整,屆時將再次通知。
1.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圍專業領域的誌向、興趣、學習和科研能力,采取專家和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測試。面試時我校會考察綜合素質檔案。
2.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肺活量、坐姿前傾、跳繩壹分鐘。強基礎項目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無故不參加體能測試,視為放棄我校強基項目資格。同時,考生需要在體能測試期間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在測試當天查驗保險單據原件。未購買保險或保險無效者,不能參加體能測試。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的證明,我校將視情況安排補考。
3.學校考試成績
我校以面試綜合成績作為校考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只算合格,不計入校考成績。
(五)錄取方式
1.體檢測試合格是錄取的基本條件。
2.綜合分數的換算方法
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85%+學校考試成績(百分制)*15%。
3.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壹類考生,按入圍專業排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專業計劃數分省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如有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數學、科學、語文、外語綜合成績, 以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對比高考總成績、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對於第二類考生,其綜合成績達到同省同專業第壹類考生錄取標準的,我校進行預錄取,錄取不占用第壹類考生的省計劃;不符合相應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報省招辦審核,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我校將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和錄取標準。被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第四,培訓計劃
被強基礎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按照單獨制定的培養計劃進行培養,采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培養模式,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
分階段評估和動態訪問方法
強基計劃將根據各專業分階段的培養目標和要求,開展階段性考核,實施動態準入機制。對達不到階段考核要求的學生,轉入本專業普通班。
師生聯動培訓計劃
符合強基礎計劃培養要求,完成強基礎計劃本科學習的學生,可以不參加考試直接攻讀研究生,可以選擇“碩士”或“碩士”銜接培養模式,可以在本科大四提前攻讀研究生課程。“碩士、碩士”培養的學生可在我校本部、威海校區、深圳校區之間選擇本專業或相關優勢工科專業繼續碩士、博士階段的學習。
其他激勵機制
學校從服務未來國家戰略需求的角度出發,在強基計劃中強化學生的基礎能力,配備優秀教師承擔課程任務;同時為強基計劃學生進入院士、傑青等創新團隊創造條件,為他們開放各類國家科研創新平臺。
學校還將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專項基金,加大對強基計劃的投入,資助強基計劃的優秀學生到國際頂尖學校開展國際交流和聯合培養;學校設立了強基計劃學生獎學金,獎勵學習優秀的學生,鼓勵他們努力學習,奮發向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解釋
(壹)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壹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至強計劃註冊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壹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當地中學入學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2)對偽造綜合素質檔案或在高校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強基礎計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其三年內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畢業後發現的畢業證、學位證壹律取消。中學要認真核實發放的材料。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被強基礎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得轉專業。
(4)綜合面試期間,考生交通、住宿等費用自理。已入圍考試的考生如家庭經濟困難,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負擔的差旅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不及物動詞監督保障機制
(1)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哈工大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哈工大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我校在執行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了招生計劃公開、選拔方式公平、錄取標準公開。
(2)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具備入學資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3)哈工大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由哈工大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為0451-86413389。
7.本簡章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咨詢方法
本科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號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50001。
聯系電話:0451-86414671,86414771(工作日8:00-11:30 13:30-65438)
傳真:0451-86417835
網址: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辦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