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規定編制了《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幫助公民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信息。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機構公開,各單位編制信息公開指南。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壹、主動披露
披露的範圍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範圍見《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咨詢。
(2)開放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要通過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專欄、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進行公開。,公眾很容易知道。
(三)公示期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由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根據應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政府信息,通過書面或網上預申請的方式,向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機構提交《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1)受理機構: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廈門市長青路191號12樓。
地址:廈門勞動大廈12層1202室。
受理時間:周壹至周五: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請
向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應當填寫申請表(詳見附件1)。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領取,也可在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申請表復印件有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應盡可能詳細清晰地描述所需信息;如有可能,請提供索引號、信息名稱、發布機構、內容摘要、信息生成日期、文號或其他有助於受理機構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具體有三種申請方式:
1.通過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可以填寫電子申請表,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主題,通過電子郵件作為附件發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人的電子郵件後,應當回復受理;申請人也可直接在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填寫並提交電子版申請表。
網上申請時,申請人應填寫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受理機構聯系和回復。需要獲取書面政府信息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受理機構獲取。
2.通過信函、電報或傳真申請。
申請人以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以電報、傳真方式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親自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現場申請。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對申請的要素是否齊全進行登記和形式審查,對要素不齊全或者申請內容不明確的,退回申請,要求申請人補正或者變更、補充;對於要求齊全的申請,能當場答復的,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如下答復:
1,屬於公開範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將不予公開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信息和聯系方式告知申請人;
4.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後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與本人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或者有效身份證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時限內。
如果在單壹申請中同時提出幾個獨立的請求,受理機構將在所有處理完成後給予統壹答復。鑒於不同請求的答案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針對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收入或者低收入困難條件,並持有效證明,經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法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我局紀檢監察機關(辦公地址:長慶路191產權市場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申訴、投訴或者舉報,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