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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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規範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專科生(高職)順利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名稱:北京交通大學(原北方交通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直門外。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教育部。辦學性質:公辦普通全日制重點大學和“211工程”學校。學校現已形成以學士、碩士、博士為主的培養體系。對學習期滿的各類學生,授予北京交通大學相應的學業證書,符合學校關於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學位證書。
規則三。北京交通大學的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候選人的德、智、體、美進行綜合測評和選拔。並接受紀委、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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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組織和職責
第四條?北京交通大學成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下設特長生招生、藝術招生、走班和自主選拔招生、招生監督等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全校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處、紀委、監察室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第五條?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下設招生辦,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本科、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l、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的政策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
2、根據教育部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和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生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規章制度;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我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協調組織新生體檢和復查;
6.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北京交通大學的招生工作是在學校紀委、監察部的監督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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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生計劃和錄取
第七條?北京交通大學的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壹組織下進行,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招生制度。
第八條?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九條?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壹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最高不超過120%。實行平行誌願的省區比例在102%以內。
第十條?經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投檔成績的基礎上確定錄取專業,同時參考相關科目的高考和中考成績。錄取符合條件的各類加分項目,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壹條?根據考生專業誌願的分布,年級差分值壹般在3-5分以內。如果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扣除相應的年級差,排名第二專業誌願,以此類推。不能滿足專業誌願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根據排名結果調劑到未完全計劃的專業。專業誌願不能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要求江蘇省所有考生將學業水平考試的選考科目設置為物理,等級要求壹科達到A以上,另壹科達到B+以上。對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先打分後分級”的方式,結合考生專業誌願、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和專業。排名順序為A+A+,A+A,AA,A+B+,AB+。已被我校認定的獨立考生,須符合同等成績條件,方可享受相應優惠;根據學生情況,各類特長生的學業水平可降為AB。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的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不足時,將依次接收經過專業調劑的非第壹誌願考生。對於同時誌願投檔的幾個省區,會根據各省分數設置誌願分差,誌願分差壹般在40-60分之間。
第十三條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根據學校的專業設置和培養要求,英語、傳播學、藝術設計、軟件工程和所有高職專業只進行英語教學,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英語、軟件工程、通信專業要求英語科目高考成績原則上要達到滿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報考英語、通信類專業的考生,還須按本省要求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
2.建築需要壹定的藝術基礎。在當地招生機構組織徒手畫考試的地區,考生需要有徒手畫考試成績。大壹新生入學後要考美術,不及格的轉土木或環境工程。
3.理科實驗班只有誌願考生,考生的投檔分數應高於我校最低分數線100%。
第十四條報考藝術設計專業,需要在通過本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的基礎上,取得我校的證明。錄取時,凡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且高考成績達到省控線的考生,壹律進行調劑。根據公告方案,考生成績與我校專業考試成績按6: 4相加,然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壹起排隊),參考英語成績擇優錄取。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在75分以上(150分),招生時會根據考生實際成績進行調整。優先考慮第壹誌願候選人。當誌願生源不足時,將依次錄取非誌願考生。藝術復試將在錄取時進行。凡在職業資格考試中發現作弊的,取消其考試資格,並退回源頭。
第十五條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另外,藝術設計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電子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氣信息(含軌道牽引電氣化)要求無色盲;英語專業要求體貌端正,口齒清晰,聽說正常;色盲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中的電線、鑰匙、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理科實驗班、自動化(含鐵路信號)、光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專業;不能準確識別顯示屏上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中的數字和字母者,不能報考軟件工程和電氣信息(含軌道牽引電氣化)。新生入學後要進行體檢。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退回原籍。
第十六條國防生只招收應屆、英語考生。考生必須通過政審、軍檢和面試。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支付的國防獎學金,每學年費用5000元。
第十七條?除國防生外,所有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被民族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將與本專業其他學生混在壹起,學生畢業後必須回本省就業。
第十九條填報企業定向的考生,必須事先向定向單位了解就業定向政策和簽訂協議的要求和程序。入學時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後到定向單位就業。保送生和自主選拔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我校承認的自主考生,填報高考誌願時,必須填報我校為本科第壹批誌願,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必須填報我校為平行誌願第壹順序。
第二十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藝術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和省級招生機構組織的專業測試,取得特長生資格並由當地招生機構公示。錄取和降分範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以學校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為準。
第四章?其他的
第二十壹條?所有新生均在校本部主校區和東校區入學。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定為:藝術設計專業每學年1萬元,其他專業每學年5000-5500元;軟件工程專業從第三學年開始學費每學年16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750-1200元。如國家調整新生收費標準,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所有高職院校的新生都在我們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習生活。其中城市交通與旅遊英語專業在北京交通大學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北京清河公交集團黨校院內);公路運輸與管理、高等級公路養護與管理、路橋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法律事務專業在北京交通大學燕郊職業技術學院(北京東燕郊交通部管理幹部學院院內)。
第二十三條?高職學費標準:旅遊英語每學年7500元,其他專業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或850元,視住宿條件而定。
第二十四條?根據北京市的相關文件,凡考上我院高職的學生,壹律不遷戶口。新生戶籍“農村轉非農村”按考生所在地相關證件辦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有完善的獎學金機制。對於貧困學生,有由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校外機構資助等組成的配套完善的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有“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具體可參考當年的招生簡章或報考指南,或登陸學校網站。
第二十七條?趙高協商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電話:010-51688 441?手動回答請按9。
學校網站:
招生信息網:
北京交通大學燕郊職業技術學院?電話:010-61590760
北京交通大學清河職業技術學院?電話:010-62900026
第五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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