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商務簽註簽發給前往香港或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人員。簽註分為三類:三個月壹次,三個月多次,壹年多次。有效期內每次在香港、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用於私人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往來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申請條件:
(壹)年納稅額50,000-65,438+萬元人民幣、年創匯20-50萬美元或減免稅企業註冊資本50-65,438+萬元人民幣的單位,營業執照持有人可每3個月申請壹次或多次商務簽註;
(2)年納稅額654.38+0萬-20萬人民幣、出口創匯50萬-654.38+0.2萬美元或減免稅企業註冊資本654.38+0萬-2萬人民幣的單位,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股東可申請3個月多次商務簽註;
(3)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主管營銷和財務的部門經理、有實際業務需求的業務人員,對年納稅20萬美元以上、創匯65438+20萬美元以上或免稅企業註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單位,可申請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商務簽註。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單位申報的納稅額和創匯或減免稅企業註冊資本,給予壹定的業務簽註額度;
(四)達到納稅標準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港澳在內地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可按上述規定申請商務簽註。納稅或創匯達不到標準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確需赴港澳從事經營活動的,提交相關證明,營業執照持有人、合夥人或主要工作人員可每三個月辦理壹次商務簽註;
(五)內地居民駕駛專用機動車往來內地、香港、澳門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不受單位納稅、外匯收入、註冊資本等限制,備案人員不占備案單位業務簽註指標。
往來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備案申請程序:
達到最低納稅標準,需要辦理往來港澳多次商務簽註的單位,須先向單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備案,臨時或兼職人員不能備案。備案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壹)提交並填寫完整的《申辦往來港澳單位商務簽註備案申請表》和《商務備案人員名單》;
(二)提交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其他依法登記的證明復印件;
(3)提交單位年度納稅證明或外匯收入證明、主管部門對減免稅企業的減免稅批準證明、中央、省、市及其他政府支持的重點企業的批準文件或相關證明,駐華機構辦事機構可免繳稅款和外匯收入證明;
(四)提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證書持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
(五)提交備案人員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可通過稅務部門企業稅務數據庫查詢,紙質證明可免交);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資格證書。
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備案人員申請程序:
備案人員申請往來港澳多次商務簽註,向單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履行以下程序: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本人免冠照片和《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碼照片查驗回執》(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二)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非粵籍人員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三)單位發函;
(四)持有有效《港澳通行證》的,還需提交《港澳通行證》;
(五)備案登記的國家工作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出具的《關於同意XXX申請出入境證件的函》。其他人員不需要提交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的意見;
(六)十六周歲以上(含)人員需要采集或者驗證指紋信息的;選擇使用港澳自助查驗通道通關的,還須簽署使用港澳自助查驗通道免登記聲明;
(七)內地居民駕駛專用機動車往返內地和港澳的,應當提交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出具的有效的《粵港澳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並交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