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飛子作為* * *的黨員兼衛生院院長,敢把老百姓追到家裏來打死,在國家依法治國,創建和諧社會,人民安居樂業的國家,實屬罕見。解放前的黑暗社會,土匪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下殺人!譚飛子砍死彭,比土匪還惡毒!比土匪還囂張!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以此為恥,深惡痛絕!
譚飛子殺害彭並非偶然,而是蓄謀已久。早在三年前,他就準備好了兇器鋼刀和鐵管。當被問及拿著刀管幹什麽時,他坦言:“打人。”為了占有彭的女朋友,他曾多次密謀殺害彭,並多次揚言早晚要殺死彭。為此,譚菲子的好朋友劉忠忠和羅曾經互相哄過,但譚菲子不聽。
這壹次,彭被自己的蠻橫所殺。譚菲子更狠。他要用早就準備好的管刀殺死彭。醫生劉江峰在參與殺人前問譚妃子。譚飛子堅持要他的手下給彭壹個教訓。在譚菲子的安排和鼓動下,為小而來。俗話說,追人不是百步。然而,譚妃子追捕彭從衛生所到彭家至少有60米遠。追到後,追了出去,在他家門前的路上把彭打死了。其手段殘忍,後果十分嚴重,公眾無比憤怒!
尤其讓死者家屬憤怒的是,事發後,死者家屬悲痛萬分。相反,譚飛子派社會上的“爛孩子”到死者家裏找麻煩,並威脅要帶走死者的另壹個兄弟彭。死者的家人非常害怕和驚恐。2009年6月12日淩晨2時許,譚妃子安排的壹群社會腐子以威脅的方式來到死者家,強迫他們私下解決此事。在辦理過程中,不允許死者家屬通知村幹部和派出所,他們壹夥人要求死者家屬在預先打印好的材料上簽字。死者父母在失去兒子的巨大痛苦中屈服於譚菲子邀請爛仔的壓力,被迫簽下保證書。太可惜了!
綜上所述,譚妃子的罪行不僅是殺害彭的主犯,而且還非常殘忍、非常囂張地威脅死者家屬。
這是所有事件過程,
以下是:
1.在本案中,譚菲子起了領導、指揮、主導作用,是主犯。原因是:
1.本案中,譚妃子與構成* * *共同犯罪,已由邵陽縣人民法院(2009)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認定。
2.在《* * *共犯》中,劉江峰提到了譚妃子,共犯劉江峰在2009年5月23日16公安機關對劉江峰的第壹次訊問筆錄中供認,'譚妃子在醫院門口對我說:'女孩子都很煩,經常去醫院,我說:“我今天沒惹他,他用斧子砍了我的肩膀,給他壹個教訓。“我去醫院的機房拿了壹根鋼管。此時,譚妃子手裏拿著壹把“寬剎刀”站在醫院門口。我和譚飛子打算給彭壹個教訓。劉江峰在《治安調查卷》第27頁第四行交代:“譚飛子提出要給彭壹個教訓,不讓他再來醫院無理取鬧,我就同意了,準備揍他壹頓。"
3.打敗了受譚飛子指使的彭。
證人曾雲華在《公安偵查卷》第48頁第1行證實:“我看見譚妃子和劉江峰站在醫院門口。譚妃子拿著壹根四英尺長的軟管,劉江峰拿著壹根四英尺長的軟管。譚菲子說:‘妳下去揍他就是了!’劉江峰說,“如果妳想要,就下去!”他們兩個拿著壹根直管和壹根鋼管沖了下去。"
證人曾雲華在《公安偵查卷》第49頁第9行證實:“(公安)問:為什麽打彭呢?(曾雲華)答:劉江峰去幫譚菲子了。”
4.證人曾雲華的證言與劉江峰的供述壹致,可以相互印證。因此,劉江峰的行為是受譚菲子的啟發、唆使和安排的。
2.2009年5月23日上午,小溪市派出所所長石虎和警察拍了幾張照片,問了幾句話就走了。當天,石虎就把和譚妃子帶到邵陽縣公安局,劉被刑事拘留,但主犯譚妃子被石虎私自釋放。2009年5月27日淩晨,在縣人民醫院急診室昏迷不醒的彭停止了呼吸。當彭的家人趕到派出所詢問時,他們才知道,主要兇手譚飛子在案發當天已被釋放。死者屍骨未寒前,鄉政府兼法書記武宏鈞、派出所所長石虎將屍體拖至火葬場強行火化,但死者家屬堅決拒絕。2009年6月12日夜,他們安排何忠良、陳顯友等人在黑社會恐嚇我們,逼迫我們簽署所謂的調解書,要求我們主動到派出所撤訴,自動放棄追究譚飛子、劉江峰刑事責任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這樣做,鄉政法書記武宏鈞和派出所所長石虎都是他們的密友。這個案子不僅幫不了我們,我們連壹分錢的賠償都拿不到,還會失去人力和財力。迫於他們的傲慢,死者家屬不得不在調解書上簽字。幾天後,黑社會成員陳顯友強行向死者家屬“借”了10萬元。後來陳先友又以還錢為名,把欠條從我們手裏撕了。家屬多次向小溪派出所報案,石虎千方百計推脫,拒絕立案,說這是十萬元的大案,派出所管不了,要去縣刑偵大隊管。
時至今日,死者家屬已經為這個案子奔走呼號,疲憊不堪。死者家屬多次到北京為省內親屬上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吳邦國委員長指示對他們進行迅速和嚴厲的調查和處理。省政法委書記姜立指示邵陽縣公安局限期處理此案並報告結果,但邵陽縣公安局不予理會。邵陽市公安局何培華書記交辦此案,邵陽縣公安局個別領導對石虎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避而不談。喔!中國農民的上訪之路何時結束?死者家屬的要求如下:
首先,請妳出來回應。希望法律是公正的,兇手譚飛子和劉江峰將被依法懲處,以告慰死者父母。
二是小溪市派出所所長石虎被認定玩忽職守,涉嫌枉法裁判,在辦案過程中非法取證,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定性和公正判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詢問證人必須由兩名以上偵查人員進行。請參閱該卷第34-39頁。本案中兩個關鍵人物羅和吳冬梅的審訊記錄都是秦的,記錄人又分石虎和吳兩人。審訊地點不同,審訊時間幾乎重合。這是壹個邏輯錯誤。很明顯,這兩份證據的獲取程序是違法的,所以不足以采信。死者家屬請求檢察院對此案提出抗訴,並撤銷對劉江峰故意傷害的12年監禁判決。故意殺人罪重新定罪,死刑公正判決,以示法律的威嚴。
3.2009年9月中旬晚上9點左右。小溪鄉派出所所長石虎和公安民警以去縣公安局看材料為由,將死者母親拘留7天。
現在死者家屬多次上訪,但網上上傳此事無效。希望有同情心的朋友給我打個電話,看看中國* * *產黨領導下的邵陽縣是怎麽為人民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