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原則
1.爬墻
1.1所有經國際競賽攀巖委員會(ICC)批準的比賽必須在專門為攀巖比賽設計的人造攀巖墻上進行。
直線高度至少12m,寬度至少3m,設計長度至少15m的路線即可。
1.2爬墻的所有表面都可以作為爬墻。
1.3攀登不得使用板的側邊或上緣。
1.4如果攀登路線必須在板上劃界以區別於其他路線,則該邊線應采用連續的、可清楚識別的標準。
展示。
1.5攀登路線的起跑線壹定要標清楚。
2.比賽類型
2.1.定義
a)難度比賽:比賽者攀登在先鋒,這是從下面保證的。所有快扣都是按照規定提前掛好的。參賽者;候選人
場地的等級由所達到的高度(在交叉或天花板部分沿其路線軸線的最大距離)決定;
b)難度對決比賽:這類比賽的技術規則與壹般難度比賽相同。但決賽是速度賽。
決賽同樣采用單淘汰制。
c)速度賽:從上面保證選手,比賽排名由攀登者的攀登時間決定;
d)抱石:比賽由壹系列個人技術攀登問題組成。必須根據安全考慮確認所有問題。
保障(以上或以下)或以不確定方式攀登的攀登者所獲得的總點數決定了他在該領域的排名。
2.2難度和難度淘汰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攀登:
a)現場攀登:在批準的觀察路線後開始攀登;
b)在前壹名攀登者的認可示範後開始攀登;
c)在批準的練習後開始攀登。
2.3.速度賽在被認可的預攀登者示範攀登後開始。
2.4.國際比賽可能包括難度、難度消除、速度、抱石四個項目,但並不是所有的國際比賽都必須包括每個項目。
項目。
3.安全
3.1所有攀巖比賽的安全規定請參考第二章第五節。
4.登記和隔離區
4.1所有有資格參加本次比賽的選手,必須在裁判規定或大會公布或宣布的時間內到隔離區報到。球隊經理和球員有責任充分了解每場比賽的細節。不註意規定的細節(或任何已打印的程序更改)不應被視為不遵守規定的合法理由。
4.2僅允許以下指定人員進入隔離區:
(a)電算中心工作人員;
b)東道成員工會的工作人員;
c)具備參賽資格的選手;
d)批準的團隊人員;
e)經審判長特別批準的其他人員。人員必須在經批準的工作人員的陪同和引導下留在隔離區,以維護隔離區的安全,避免對球員造成不當幹擾;
f)動物不得進入隔離區。
5.路線觀察和實踐
5.1路線觀察期:除特別說明外,難度、難度消除、速度、抱石已報場館的選手開始比賽。
在開始研究路線之前有觀察期。球隊工作人員不得陪同球員進入觀察區。所有在觀察區的參賽者必須
遵守隔離區的規定。
5.2觀察時間由裁判員與國際登山者協商後決定,不得超過6分鐘。
5.3球員在觀察期內必須在指定的觀察區域內,不準爬板或站在任何器材、桌椅上。不允許玩家
要以任何方式聯系觀察區外的人,只能向裁判或類別裁判詢問比賽情況。
關閉問題。
5.4在觀察期內,選手必須用雙筒望遠鏡觀察路線,並用手畫圖或做筆記。其他觀察或記錄設備不
允許。隊員要摸到爬坡點,但是腳壹定不能離開地面。玩家有責任完全理解所有關於比賽路線的規則。
附有說明。
5.5除正式觀察期間外,選手不得獲取任何路線信息。
5.6觀察期結束後,選手應立即返回隔離區。任何不當延誤或違反裁判或小組裁判的指示將被
給予“黃牌”警告,再拖延將根據第六章的規定取消比賽資格。
5.7路線練習:當比賽可以提前練習時,裁判會與國際登山者協商後決定時間表、程序和選擇。
手練習的長度。
6.爬山前的準備
6.1選手在被通知離開隔離區進入準備區後,除經批準的工作人員外,不得有任何人陪同。
6.2到達準備區後,選手必須穿上巖鞋,用規定的結系好繩子,做好攀登的最後準備。
6.3在允許選手攀登路線之前,所有攀登設備和繩結必須經過指定工作人員的檢查和批準。
遵守安全和其他ICC規定。指定使用的結是“8”形結。玩家關心的是攀巖時穿的裝備和衣服。
設備承擔全部和唯壹的責任。使用未經授權的設備,未經授權修改結和賽車背心,以及不遵守。
刊登廣告或違反任何ICC規定的選手可能會被立即取消參賽資格。球員離開預賽區後,無論在任何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回到隔離區。
6.4運動員必須完成離開預備區的準備工作,並在指導下進入比賽場地。任何不當延遲或不符合分組
裁判員的指示應立即給予“黃牌”,任何進壹步延誤將根據第六章的規定被取消資格。
7.攀巖墻的維護
7.1首席定線員(國會)必須確保每個現場都有經驗豐富的維修團隊。
維護和修理應根據小組裁判員的要求隨時進行。維護必須以快速和安全的方式進行。裁判有權
遵守安全程序,可以要求任何違反安全程序的人離開比賽場地。
7.2巖點修復:在組評委的指導下,主對準員應立即處理任何更換和/或修復工作。下班後
到時候國際攀巖者要檢查並告知裁判,訓練的改變是否會對後來攀巖的攀巖者造成不公平的優勢或劣勢。
李。裁判繼續、停止或重新開始比賽的決定將是最終決定,對此決定的上訴將不予受理。
接受。
7.3巖點清理:每次比賽開始前,由分組評委(與國際攀巖者協商後)決定清理攀巖墻上的巖點。
頻率和方式,並在觀察路線前的技術會議上宣布。
8.技術事件
8.1技術事件定義為:
a)繩緊幫助或阻礙選手;
b)巖尖斷裂或松動;
c)快速扣或卸扣位置不當;
d)任何由非玩家行為導致的對玩家不利或不公平的意外事件。
8.2確保操作員必須始終保持繩索適當松弛。任何繩索張力都會被視為對選手的外來幫助或阻礙,由分組裁判宣布技術事件。
8.3技術事故應按以下方式處理:
a)當技術比賽由裁判組提議時:
(1)如果比賽者願意且仍在適當位置,可以選擇繼續攀巖或技術類賽事。當參賽者選擇繼續攀登時,那就不要。
可能因與技術事故相關的原因再次上訴。
(2)如果比賽者因技術事件而處於不適當的位置,組裁判應立即決定是否宣布該技術事件並停止比賽者的攀登。
攀登(並根據技術項目的規定,允許比賽者稍後再攀登)。
b)當運動員提議進行技術比賽時:
(1)選手在攀登時,必須指出技術項目的性質,並經組裁判同意後繼續或停止攀登。如軒
如果妳選擇繼續攀登,妳可能不會抱怨與技術事故有關的原因。當壹名球員由於技術事件而表現不積極時
位置確定後,小組裁判應立即做出決定,該決定為最終決定。
(2)當球員摔倒並聲稱是技術事件導致摔倒時,應立即將該球員送到專門的隔離區,等待所聲稱的技能。
手術事件的調查結果。首席對準員應立即檢查已宣布的技術事件,並報告給國際攀登者、團體裁判和
裁判報告。裁判(在考慮到技術事件和球員對巖石點的任何不當使用後)做出最終決定
不再接受該決定的上訴。
c)技術事故確認後,應在單獨的隔離區給予選手恢復時間,選手不得與ICC和大會工作人員以外的人交談。
員工聯系人。玩家必須立即決定何時開始下壹次攀登。攀登必須在下壹個競爭者之後和之下。
在五位選手之前。運動員在攀登之間最多有20分鐘的休息時間。
d)合法攀登完成後,應記錄選手在攀登路線上取得的最好成績。
9.每場比賽的排名
9.1抱石比賽每場比賽的難度、難度消除、速度和名次按比賽有關規定確定。
10.停止攀登路線
10.1路線爬坡暫停,按大賽相關規定辦理。
10.2玩家只要不違反停止攀登的規定,在攀登的任何時候都允許下降。
11.為裁判拍攝的錄像帶(官方視頻會議錄像)
11.1當壹名選手在攀登中涉嫌犯規,而小組裁判認為需要查看錄像以確定該選手是否犯規時,該隊將被裁。
法官應該讓參賽者繼續攀登。在選手完成攀爬後,裁判組應立即通知選手他/她的表演必須在該環節進行。
比賽結束後,妳可以再次查看視頻進行確認。
11.2身高測量:對於有疑問的身高測量,分組評委可以在賽後查看大會視頻進行確認。
識別身高。
11.3錄像供裁判使用
a)分組評委和主審評委只能使用大會視頻作為評判依據。
b)只有裁判、小組裁判、國際登山者和ICC代表可以觀看大會視頻。攀巖比賽規則
壹.壹般原則
1.爬墻
1.1所有經國際競賽攀巖委員會(ICC)批準的比賽必須在專門為攀巖比賽設計的人造攀巖墻上進行。
直線高度至少12m,寬度至少3m,設計長度至少15m的路線即可。
1.2爬墻的所有表面都可以作為爬墻。
1.3攀登不得使用板的側邊或上緣。
1.4如果攀登路線必須在板上劃界以區別於其他路線,則該邊線應采用連續的、可清楚識別的標準。
展示。
1.5攀登路線的起跑線壹定要標清楚。
2.比賽類型
2.1.定義
a)難度比賽:比賽者攀登在先鋒,這是從下面保證的。所有快扣都是按照規定提前掛好的。參賽者;候選人
場地的等級由所達到的高度(在交叉或天花板部分沿其路線軸線的最大距離)決定;
b)難度對決比賽:這類比賽的技術規則與壹般難度比賽相同。但決賽是速度賽。
決賽同樣采用單淘汰制。
c)速度賽:從上面保證選手,比賽排名由攀登者的攀登時間決定;
d)抱石:比賽由壹系列個人技術攀登問題組成。必須根據安全考慮確認所有問題。
保障(以上或以下)或以不確定方式攀登的攀登者所獲得的總點數決定了他在該領域的排名。
2.2難度和難度淘汰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攀登:
a)現場攀登:在批準的觀察路線後開始攀登;
b)在前壹名攀登者的認可示範後開始攀登;
c)在批準的練習後開始攀登。
2.3.速度賽在被認可的預攀登者示範攀登後開始。
2.4.國際比賽可能包括難度、難度消除、速度、抱石四個項目,但並不是所有的國際比賽都必須包括每個項目。
項目。
3.安全
3.1所有攀巖比賽的安全規定請參考第二章第五節。
4.登記和隔離區
4.1所有有資格參加本次比賽的選手,必須在裁判規定或大會公布或宣布的時間內到隔離區報到。球隊經理和球員有責任充分了解每場比賽的細節。不註意規定的細節(或任何已打印的程序更改)不應被視為不遵守規定的合法理由。
4.2僅允許以下指定人員進入隔離區:
(a)電算中心工作人員;
b)東道成員工會的工作人員;
c)具備參賽資格的選手;
d)批準的團隊人員;
e)經審判長特別批準的其他人員。人員必須在經批準的工作人員的陪同和引導下留在隔離區,以維護隔離區的安全,避免對球員造成不當幹擾;
f)動物不得進入隔離區。
5.路線觀察和實踐
5.1路線觀察期:除特別說明外,難度、難度消除、速度、抱石已報場館的選手開始比賽。
在開始研究路線之前有觀察期。球隊工作人員不得陪同球員進入觀察區。所有在觀察區的參賽者必須
遵守隔離區的規定。
5.2觀察時間由裁判員與國際登山者協商後決定,不得超過6分鐘。
5.3球員在觀察期內必須在指定的觀察區域內,不準爬板或站在任何器材、桌椅上。不允許玩家
要以任何方式聯系觀察區外的人,只能向裁判或類別裁判詢問比賽情況。
關閉問題。
5.4在觀察期內,選手必須用雙筒望遠鏡觀察路線,並用手畫圖或做筆記。其他觀察或記錄設備不
允許。隊員要摸到爬坡點,但是腳壹定不能離開地面。玩家有責任完全理解所有關於比賽路線的規則。
附有說明。
5.5除正式觀察期間外,選手不得獲取任何路線信息。
5.6觀察期結束後,選手應立即返回隔離區。任何不當延誤或違反裁判或小組裁判的指示將被
給予“黃牌”警告,再拖延將根據第六章的規定取消比賽資格。
5.7路線練習:當比賽可以提前練習時,裁判會與國際登山者協商後決定時間表、程序和選擇。
手練習的長度。
6.爬山前的準備
6.1選手在被通知離開隔離區進入準備區後,除經批準的工作人員外,不得有任何人陪同。
6.2到達準備區後,選手必須穿上巖鞋,用規定的結系好繩子,做好攀登的最後準備。
6.3在允許選手攀登路線之前,所有攀登設備和繩結必須經過指定工作人員的檢查和批準。
遵守安全和其他ICC規定。指定使用的結是“8”形結。玩家關心的是攀巖時穿的裝備和衣服。
設備承擔全部和唯壹的責任。使用未經授權的設備,未經授權修改結和賽車背心,以及不遵守。
刊登廣告或違反任何ICC規定的選手可能會被立即取消參賽資格。球員離開預賽區後,無論在任何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回到隔離區。
6.4運動員必須完成離開預備區的準備工作,並在指導下進入比賽場地。任何不當延遲或不符合分組
裁判員的指示應立即給予“黃牌”,任何進壹步延誤將根據第六章的規定被取消資格。
7.攀巖墻的維護
7.1首席定線員(國會)必須確保每個現場都有經驗豐富的維修團隊。
維護和修理應根據小組裁判員的要求隨時進行。維護必須以快速和安全的方式進行。裁判有權
遵守安全程序,可以要求任何違反安全程序的人離開比賽場地。
7.2巖點修復:在組評委的指導下,主對準員應立即處理任何更換和/或修復工作。下班後
到時候國際攀巖者要檢查並告知裁判,訓練的改變是否會對後來攀巖的攀巖者造成不公平的優勢或劣勢。
李。裁判繼續、停止或重新開始比賽的決定將是最終決定,對此決定的上訴將不予受理。
接受。
7.3巖點清理:每次比賽開始前,由分組評委(與國際攀巖者協商後)決定清理攀巖墻上的巖點。
頻率和方式,並在觀察路線前的技術會議上宣布。
8.技術事件
8.1技術事件定義為:
a)繩緊幫助或阻礙選手;
b)巖尖斷裂或松動;
c)快速扣或卸扣位置不當;
d)任何由非玩家行為導致的對玩家不利或不公平的意外事件。
8.2確保操作員必須始終保持繩索適當松弛。任何繩索張力都會被視為對選手的外來幫助或阻礙,由分組裁判宣布技術事件。
8.3技術事故應按以下方式處理:
a)當技術比賽由裁判組提議時:
(1)如果比賽者願意且仍在適當位置,可以選擇繼續攀巖或技術類賽事。當參賽者選擇繼續攀登時,那就不要。
可能因與技術事故相關的原因再次上訴。
(2)如果比賽者因技術事件而處於不適當的位置,組裁判應立即決定是否宣布該技術事件並停止比賽者的攀登。
攀登(並根據技術項目的規定,允許比賽者稍後再攀登)。
b)當運動員提議進行技術比賽時:
(1)選手在攀登時,必須指出技術項目的性質,並經組裁判同意後繼續或停止攀登。如軒
如果妳選擇繼續攀登,妳可能不會抱怨與技術事故有關的原因。當壹名球員由於技術事件而表現不積極時
位置確定後,小組裁判應立即做出決定,該決定為最終決定。
(2)當球員摔倒並聲稱是技術事件導致摔倒時,應立即將該球員送到專門的隔離區,等待所聲稱的技能。
手術事件的調查結果。首席對準員應立即檢查已宣布的技術事件,並報告給國際攀登者、團體裁判和
裁判報告。裁判(在考慮到技術事件和球員對巖石點的任何不當使用後)做出最終決定
不再接受該決定的上訴。
c)技術事故確認後,應在單獨的隔離區給予選手恢復時間,選手不得與ICC和大會工作人員以外的人交談。
員工聯系人。玩家必須立即決定何時開始下壹次攀登。攀登必須在下壹個競爭者之後和之下。
在五位選手之前。運動員在攀登之間最多有20分鐘的休息時間。
d)合法攀登完成後,應記錄選手在攀登路線上取得的最好成績。
9.每場比賽的排名
9.1抱石比賽每場比賽的難度、難度消除、速度和名次按比賽有關規定確定。
10.停止攀登路線
10.1路線爬坡暫停,按大賽相關規定辦理。
10.2玩家只要不違反停止攀登的規定,在攀登的任何時候都允許下降。
11.為裁判拍攝的錄像帶(官方視頻會議錄像)
11.1當壹名選手在攀登中涉嫌犯規,而小組裁判認為需要查看錄像以確定該選手是否犯規時,該隊將被裁。
法官應該讓參賽者繼續攀登。在選手完成攀爬後,裁判組應立即通知選手他/她的表演必須在該環節進行。
比賽結束後,妳可以再次查看視頻進行確認。
11.2身高測量:對於有疑問的身高測量,分組評委可以在賽後查看大會視頻進行確認。
識別身高。
11.3錄像供裁判使用
a)分組評委和主審評委只能使用大會視頻作為評判依據。
b)只有裁判、小組裁判、國際登山者和ICC代表可以觀看大會視頻。攀巖比賽規則
壹.壹般原則
1.爬墻
1.1所有經國際競賽攀巖委員會(ICC)批準的比賽必須在專門為攀巖比賽設計的人造攀巖墻上進行。
直線高度至少12m,寬度至少3m,設計長度至少15m的路線即可。
1.2爬墻的所有表面都可以作為爬墻。
1.3攀登不得使用板的側邊或上緣。
1.4如果攀登路線必須在板上劃界以區別於其他路線,則該邊線應采用連續的、可清楚識別的標準。
展示。
1.5攀登路線的起跑線壹定要標清楚。
2.比賽類型
2.1.定義
a)難度比賽:比賽者攀登在先鋒,這是從下面保證的。所有快扣都是按照規定提前掛好的。參賽者;候選人
場地的等級由所達到的高度(在交叉或天花板部分沿其路線軸線的最大距離)決定;
b)難度對決比賽:這類比賽的技術規則與壹般難度比賽相同。但決賽是速度賽。
決賽同樣采用單淘汰制。
c)速度賽:從上面保證選手,比賽排名由攀登者的攀登時間決定;
d)抱石:比賽由壹系列個人技術攀登問題組成。必須根據安全考慮確認所有問題。
保障(以上或以下)或以不確定方式攀登的攀登者所獲得的總點數決定了他在該領域的排名。
2.2難度和難度淘汰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攀登:
a)現場攀登:在批準的觀察路線後開始攀登;
b)在前壹名攀登者的認可示範後開始攀登;
c)在批準的練習後開始攀登。
2.3.速度賽在被認可的預攀登者示範攀登後開始。
2.4.國際比賽可能包括難度、難度消除、速度、抱石四個項目,但並不是所有的國際比賽都必須包括每個項目。
項目。
3.安全
3.1所有攀巖比賽的安全規定請參考第二章第五節。
4.登記和隔離區
4.1所有有資格參加本次比賽的選手,必須在裁判規定或大會公布或宣布的時間內到隔離區報到。球隊經理和球員有責任充分了解每場比賽的細節。不註意規定的細節(或任何已打印的程序更改)不應被視為不遵守規定的合法理由。
4.2僅允許以下指定人員進入隔離區:
(a)電算中心工作人員;
b)東道成員工會的工作人員;
c)具備參賽資格的選手;
d)批準的團隊人員;
e)經審判長特別批準的其他人員。人員必須在經批準的工作人員的陪同和引導下留在隔離區,以維護隔離區的安全,避免對球員造成不當幹擾;
f)動物不得進入隔離區。
5.路線觀察和實踐
5.1路線觀察期:除特別說明外,難度、難度消除、速度、抱石已報場館的選手開始比賽。
在開始研究路線之前有觀察期。球隊工作人員不得陪同球員進入觀察區。所有在觀察區的參賽者必須
遵守隔離區的規定。
5.2觀察時間由裁判員與國際登山者協商後決定,不得超過6分鐘。
5.3球員在觀察期內必須在指定的觀察區域內,不準爬板或站在任何器材、桌椅上。不允許玩家
要以任何方式聯系觀察區外的人,只能向裁判或類別裁判詢問比賽情況。
關閉問題。
5.4在觀察期內,選手必須用雙筒望遠鏡觀察路線,並用手畫圖或做筆記。其他觀察或記錄設備不
允許。隊員要摸到爬坡點,但是腳壹定不能離開地面。玩家有責任完全理解所有關於比賽路線的規則。
附有說明。
5.5除正式觀察期間外,選手不得獲取任何路線信息。
5.6觀察期結束後,選手應立即返回隔離區。任何不當延誤或違反裁判或小組裁判的指示將被
給予“黃牌”警告,再拖延將根據第六章的規定取消比賽資格。
5.7路線練習:當比賽可以提前練習時,裁判會與國際登山者協商後決定時間表、程序和選擇。
手練習的長度。
b)只有裁判、小組裁判、國際登山者和ICC代表可以觀看大會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