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結合鹽城市實際,現就鹽城市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壹、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深化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蘇[2012]148號)、《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做好初中免試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1號[2014]1號)精神,有利於實現教育。
二、招生方式
1.堅持按教學區域就近入學,為每壹個適齡兒童提供壹個公辦學位。
市區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繼續按照2010公布的教學區招生(亭湖區、鹽都區、開發區轉入城南新區學校教學區不變)。2010以後完成的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各區公布的教學區域招生。今年新建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學區域由新建學校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劃分,向社會公布,並報市教育局備案,確保為每壹個適齡兒童少年提供壹個公辦學位。
具有教學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應與法定監護人具有相同戶籍),其法定監護人戶籍、房屋所有權證和實際常住戶口壹致的,為教學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有效證件的認定截止時間為今年7月31之前。城市地區的小學、初中要保證每壹個符合教學區入學條件的學生都能入學,不允許跨教學區招生。
今年市區小學招生從7月25日開始。部分辦學規模大、教育資源調整充實任務重、教學區學生招生資格認定工作復雜的學校,其招生經市教育局批準後可適當提前。今年市區小學壹年級入學新生必須是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嚴禁招收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上完幼兒園班但還沒到小學年齡的孩子,可以回到原來的幼兒園繼續學習。
初中招生從8月1開始,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8月1-8月10),從教學區招生;第二階段(8月15-8月26日)由鹽城市初中教育集團、鹽城市玉龍路實驗學校(原第壹初級中學)、鹽城市解放路實驗學校教育集團* * *安排800個招生計劃,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面向教學區外招收市區小學畢業生,采取自主測試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畢業生離校前,市區各小學組織填寫《小學畢業生基本信息登記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戶口本、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復印件與原件核對),於6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
城區小學、初中要對本堂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資格逐壹進行調查,並將核查結果及時公示(公示時間為壹周),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後,小學、初中應向所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申報本教學區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實際招收名單和招生人數,備案後及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2.做好非城鎮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
非城鎮戶口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是教育部門和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第十壹條的規定,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向居住地的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憑本人就業證明(含營業執照)、居住證明和相應的適齡兒童少年身份證明,如果外來投資者子女需要帶鹽來,原則上由投資項目主管教育部門負責協調落實。
在外地就讀的城鎮戶口小學畢業生,今年將回市區上初中。7月28 -30日,他們將攜帶兩張同版照片、壹張小學畢業證和壹張小學畢業證書(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印章)、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到市教育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位於文峰中學校區)辦理入學登記。
3.關註房屋征收戶和拆遷戶子女入學問題。
學校對教學區範圍內的房屋征收戶和拆遷戶就征收和拆遷時間、安置地址、安置人員等給予實事求是的認定,按市政府關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房屋征收戶和拆遷戶子女的入學工作。
4.做好適齡殘疾兒童的安置工作。
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特需兒童入學問題。市區小學應動員家長將重度聽力損失和智力低下兒童送至縣級以上衛生醫療機構進行殘疾鑒定。經檢測,被認定為二級以上聾啞的兒童,由學校提出申請,經鹽都區教育局協調,安置在鹽城市聾啞學校。對於中度智障兒童,由學校提出申請,保亭湖區教育局協調安置在鹽城啟智學校。能夠適應隨班就讀的輕度聽力損失和智力障礙兒童,安排在教學區內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市區盲童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中重度肢體殘疾、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多重殘疾的兒童少年入學,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會同市殘聯協調安置在仁愛小學(在市殘疾兒童教育康復中心)。
5.市區獨立設置的民辦學校按有關規定實行自主招生。
市區自主設置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實行自主報名、免試。
第三,組織領導
城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是壹項涉及面廣、社會各界廣泛關註的熱點工作。為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壹步鞏固我省落實“五嚴”規定的成果,各有關學校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及時向適齡兒童和家長宣傳招生政策、辦法和步驟,爭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在市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建立由教育、宣傳、公安、房產、信訪、規劃、建設和區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學校組成的城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招生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具體負責,相互配合,做好所屬學校的招生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各中小學要嚴格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機制,遵守招生紀律,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義設立重點班,劃分快慢班,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報告制度,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懲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學校和人員。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是社會關註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法規意識、紀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今年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範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