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關於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鄭敏[2019]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校:
現將《福建省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65年4月20日438+09
附:
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壹、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養選拔規律,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決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按照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3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招生的高考招生模式,提高公平性和科學性。
二、主要任務
(壹)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科目。自2018秋季進入普通高中的新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資格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14科目。選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選擇三門科目參加考試。
(2)測試對象。普通高中學生要參加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其中參加統壹高考的學生還要參加選拔性考試;其他高中的學生和參加統壹高考的社會人員只能參加選考。
(3)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和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堅持德育為主,科學設計命題內容,註重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的考查,註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考試方法。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等10合格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選考科目。采用筆試閉卷筆試,信息技術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計算機考試,采用物理、化學、生物和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為三科合格考試科目,實行學科技能或素養測試。
(5)考試時間和頻率。高中各科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壹年級學生參加省級組織實施的資格考試,原則上不超過4門科目,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參加資格考試。在校期間未通過相關科目資格考試的普通高中學生,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後2年內繼續申請補考。
選考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全國統壹高考結束後,僅限報考當年統壹高考的考生參加。選考成績計入高校招生總成績時,僅在當年有效。如果考生再次參加高考,可以更換三門選考科目。
(6)性能評估和使用。資格審查每科合格滿分為100,成績呈現為合格和不合格,60分及以上為合格。是學生通過資格考試所有科目(包括操作考試項目)的必要條件。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操)原始成績作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依據。
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門選考科目每門滿分為100。物理、歷史以原分呈現,思政、地理、化學、生物的分數以年級換算的形式呈現。
2.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是進壹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制度,旨在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狀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術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社會實踐五個維度。
(2)評價管理。高中要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所有普通高中學生入學後必須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臺賬,客觀、真實、簡明、有效地記錄學生成長過程,確保材料真實可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審核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3)評價和使用。高等學校應當根據自身辦學特色、人才培養要求和招生章程,制定科學規範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其使用辦法,並及時向社會公布。高校在招生時,客觀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評價結果作為招生的重要參考。
(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科目。自2017秋季開始實施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資格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德育和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三部分。分級考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德育和專業基礎知識。
(2)測試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含高職院校招生的中職生)必須參加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分級考試由學生自己選擇。其他學校的學生和高中階段的社會人員也可以報名參加資格審查和等級審查。
(3)考試內容。依據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試行)》和高校人才培養要求。堅持德育為主,科學設計考試內容,強化基礎性、綜合性、時代性、實踐性,全面考核學生對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掌握程度,註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考試方法。語文基礎知識、數學、英語、德育、專業基礎知識中,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都是閉卷筆試。計算機應用基礎資格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方式。職業技能資格考試采取現場實際操作或應用信息綜合實訓平臺的方式。
(5)考試時間。計算機應用基礎考試安排在高壹下學期,德育、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安排在高二下學期,專業技能考試安排在高三上學期。
(6)性能評估和使用。
資格審查。公共教育基礎知識中德育、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均為200;計算機應用基礎滿分100。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50。專業技能滿分100分。考試成績記入原始記錄,以等級呈現,分為A、B、C、D、E五個等級(其中E為不合格),是評價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質量的重要依據,也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壹。
分級考試。公共* * *基礎知識等級考試總分100。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考試成績有原始記錄,合格考試和分級考試成績是高職院校招收新生的依據之壹。
2.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目標,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習成績、能力素質等。
(2)評價管理。學生入學後,學校將在“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上建立綜合素質檔案。通過過程性評價和畢業性評價來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
(3)評價和使用。綜合素質畢業總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和能力素質分組成。通過綜合素質畢業綜合評價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高職院校在招生時,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的重要參考。
(三)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
高校的考試招生主要以本科招生為主。
1.考試科目、內容、時間和成績構成
(1)賬戶設置。自2021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統壹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組成。統壹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不分文理。選考科目為物理、歷史1,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2門。
(2)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壹高考科目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門選考科目於每年6月舉行。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和筆試兩部分。條件成熟時,將實行“壹年兩考”。
(3)考試成績。高校招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壹高考科目和三門選考科目組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150,選考科目滿分100。物理、歷史成績采用原成績計入高校招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成績按換算規則換算,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分級換算辦法另行通知。
2.選修科目要求。高校要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專業基礎的需求,科學合理設置選修課要求,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3.改革高校招生方式。從2021起,按照物理科目和歷史科目相結合的方式,對招生計劃進行劃分、劃線、單獨招生。高校根據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壹高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三門選考科目成績,按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選拔。本科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高職院校招生繼續實行專業平行誌願招生模式。
(四)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以高職(專科)招生為主,是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自2023年起,高等職業院校分類招生與普通高校招生相對分離,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不再單獨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
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根據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並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錄取總分為750分,其中獵聘基礎知識(德育、語文、數學、英語)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300分,專業基礎知識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250分,職業技能考試200分。
2.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時,必須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根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測試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
錄取總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150分(原則上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試卷1:1.5分的比例折算),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00分。
第三,保障措施
(壹)加強組織領導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是科學選拔人才、提高教育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建立省級高考綜合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市、縣(區)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立相應的高考綜合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各項配套政策,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和制度設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大教育、編辦、人社、財政、公安、宣傳、保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高考綜合改革順利進行。
(2)加強條件保障
在組織、制度、人員、經費等方面,各級政府為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條件,抓緊落實城鄉普通高中教職工統壹編制標準,根據高中教育發展和考試改革的要求,對高中可能出現的師資、教室、場地、教學設備等資源短缺做好充分準備,增強學校課程實施的基礎能力;要努力搭建區域資源共享平臺,解決資源不均衡問題,滿足學校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基本需求。普通高中要全面貫徹國家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深化教學改革,創新機制,主動作為,深入挖掘潛力,科學統籌教學資源,滿足學生多樣化選擇需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完善考試保障體系,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完善標準化考點建設,確保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秩序。
(3)強化工作落實
省教育廳修訂完善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完善組織管理制度,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嚴查誠信失範行為,確保考試招生公開、公平、公正。高校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招生主體作用,科學設置招生選考科目要求,規範招生管理,完善自律機制,創新招生管理模式,探索適應高考綜合改革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選拔培養質量。高中階段學校應當完善教學組織管理,建立選課走班教學管理制度,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和選課指導,完善教學督導和評價制度,加強綜合素質評價的管理和使用,提供真實有效的評價信息。
(四)加強宣傳服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各類學校要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政策法規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和培訓,讓社會各界全面準確理解改革方案,給考生和社會明確穩定的預期,凝聚社會知識,夯實改革基礎。要創新咨詢服務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務質量。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為高考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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