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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曉莊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南京曉莊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和2020年相關招生省(市、區)面向學校的招生政策,本著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學校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京曉莊學院。學校代碼:國家代碼11460。各招生省(市、區)學校代碼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學校地址:

房山校區(主校區):南京市江寧區虹井大道3601號,郵政編碼211171。

莫愁校區:南京市建鄴區魏碑路41號,郵編210017。

第五條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公辦本科院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歷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陶行知先生於1927年3月在南京創辦的曉莊實驗鄉村師範學校。該校的師範教育特色鮮明。

90年來,學校秉承“教學做合壹”的辦學理念,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是壹所高水平的應用型大學,本科招生專業47個,涉及經濟、法律、教育、文學、歷史、科學、工程、管理、藝術等9個學科,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人,在國內具有壹定影響力。

第六條2020年學校面向江蘇、北京、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26個省(區)開放。

學校分省(按專業或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站“南京曉莊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八條學校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學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申請條件

第十條符合學生所在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學校錄取新生對男女比例沒有要求。

第十二條分類招生

為更好地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學校繼續對2020級學生實施分類招生和分流培養,除了單招生、中外合作辦學、專科轉專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試點、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和按專業招生的學生。

招生專業和招生專業由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考生按招生專業和招生專業,按各省(市、區)代碼填報高考誌願。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和高考誌願錄取學生。

第十三條差異文化

(壹)分流原則

學校按照“自願+綜合評定”的原則劃分。學生根據學習興趣和綜合考核情況選擇專業填報招生類別,錄取按“平行誌願”順序進行。

綜合考核排名以“高考成績(權重30%)+第壹學期學分績點(權重70%)”為原則。

高考成績換算方法和學分績點計算方法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B)轉移過程

第壹學期,學校根據招生專業為錄取的學生安排班級、組織教學。

第壹學期結束時,學生在自己的專業類別中選擇壹個專業,分配到各個專業。

從第二學期開始,所有學生按專業管理和組織教學。

分類招生的學生因休學不能參加當年專業分流的,由教務處按照復學後招生年度分類招生分流培養工作計劃妥善組織分流。

(3)分流計劃的數量

各專業分流計劃數根據提前申請人數和專業辦學條件綜合考慮。分流計劃具體人數由學校確定後在第壹學期結束時公布。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對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市、區)招生部門監管的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錄取學生。

第十五條學校將根據各省(市、區)的有關規定確定轉學比例。人數不足的,參加平行院校(含服從誌願的院校)征集誌願錄取或按規定抽取其他誌願錄取。

第十六條江蘇省普通考生錄取采用“級差法”,即考生所選科目的成績折算成級差分,加上級差分後的考生折算分由高到低重新排序。考生同等學力分數相同的,按投檔分數重新排序;投檔分數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和附加題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按語文(不含加分)、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按數學(不含加分)、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等級差加分方法如下:對所選科目中取得的A+、A、B+和B的每壹等級,分別加4分、3分、2分和1分。

江蘇省外各省(區、市)普通考生專業錄取以考生投檔分數和專業誌願為準。考生投檔分數相同的,按照各省(區、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錄取,即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分數(含小數部分),由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投檔規則生成。如不提供排名,文史類考生依次對比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改類考生依次對比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要滿足填報專業選修科目的要求。

第十七條普通考生進入檔案專業(專業)錄取原則。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我校將采取“分數優先(即分數明確)”的錄取方式。對於考生填報的招生專業誌願的安排,先看自己的第壹誌願。如果第壹誌願未滿,則被第壹誌願錄取。如果滿了,他們會看下壹個選擇,直到學生的選擇都處理完,再看是否服從調劑。

第十八條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我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於調劑各地網上聯考生源不均衡情況。招生計劃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時,由學校向相關省(市、區)招生計劃部門和招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實施。

第二十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擬投入省內的考生需參加廣播電視編導或文藝編導統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次省內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和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轉入低分。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學校會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學校按文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體育專業

計劃投放省內的考生需要參加體育專業統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次省份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即文化總成績+專業總成績)和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轉入低分;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學校會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專業成績相同,再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專業

擬投入省內的考生需參加音樂專業統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次省份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分數線和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轉入低分。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學校會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美術專業

擬投入省內的考生需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次省內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即文化總成績+專業總成績)和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轉入低分。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學校將按照總成績(文化總成績×30%+專業總成績× 70%)擇優錄取,如果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對江蘇省外各省(區、市)藝術、體育類考生的專業錄取,學校根據考生原籍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生成並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壹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市、區)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蘇加費[2065 438+08]127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我校公辦本科學費標準為:文科專業5200元,理科專業5500元,工科專業5800元,藝術專業6800元,體育專業5300元。

納入分類招生、分流培養範疇的理工科專業第壹學年,工科專業收取5800元/學年,理科專業收取5500元/學年,分流後工科專業收取5800元/學年;嵌入式培訓專業在原有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

與韓國Yomatsu大學合作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生在華期間學費為每學年22000元人民幣,在韓期間學習費標準按合作學校學費標準收取。

學生公寓住宿費根據公寓面積不同每學年人民幣900-1200元。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檢。復審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為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學校設有高分新生特別獎、各種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種助學金,以及學生資助制度。詳情可登陸我校學生處網站()查詢。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學校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言考生。

新疆第二十六所學校推出五個單獨計劃,2020年暫限女生。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頒布後,如遇部分省(市、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招生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咨詢固定電話為025-86178888。

電話傳真:025-86178288。

學校網站:。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78111。

本章程由南京曉莊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京曉莊學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