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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房價房租比小於10說明有泡沫?

雖然中國的房地產價格泡沫仍然是局部的,但它正在蔓延到更多的城市。調查顯示,12城市住房資金成本/租金比仍略高於2006年初的1,但這壹比例比2005年初增加了11%。如果說房地產泡沫是壹個木桶,就像《經濟學人》形象地說的那樣,這個木桶以前又窄又高,現在卻在向扁平發展。

■泡沫可能蔓延到北京和蘇州。

2005年初,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ICC)研究部的工作人員收集了全國近20個城市的各種房地產的商業信息,包括價格、按揭貸款和租賃數據,然後在3月份發表了《買房不如租房》的研究報告。報告指出:“鑒於1997年香港房地產價格泡沫破裂時,購房的資金成本和月供分別是租金的2.2倍和2倍,而內地購房的資金成本和月供分別是租金的1.1和1.3倍,整體房地產價格已經開始泡沫化,尤其是包括長三角在內的部分地區。”

2006年春節前夕的復檢顯示,復檢的12個城市中167棟的成本/租金比在過去壹年中幾乎全部上漲,平均漲幅為11%,更多城市的這壹比例超過了1(見右圖)。這壹指數的提高主要是因為房價的漲幅仍然大於房租的漲幅,與2006年6月65438+10月1住房抵押貸款利率的提高關系不大。“與2005年相比,2006年買房不如租房。”

統計顯示,2005年,在購房資金成本遠高於房租的長三角部分地區,房價漲幅明顯放緩(如杭州),甚至出現房價下跌(如上海),說明房地產調控政策取得了壹定成效,這些城市的房價泡沫正在被逐步擠出。然而,房價的下跌使得許多原本打算在賣房中套利的投機者/投資者將其作為租金出售,導致租金下降幅度更大,進壹步提高了住房資金的成本/租金比。在房價上漲預期明顯減弱的情況下,更多的人會選擇租房而不是買房。這預示著房價漲幅將進壹步降低,甚至有房價進壹步下跌的可能。

在去年購房資金成本/租金比明顯小於1的城市,這壹比例在壹年內大幅上升。比如在北京、成都等地,這個比例已經超過1;蘇州、沈陽、深圳更是逼近1,可見房地產“泡沫”正在向這些地區蔓延。2005年,北京、蘇州房價漲幅較大,但房租下降。住房資金成本和租金基本保持不變,未來房價漲幅肯定會放緩。2005年的廣州、深圳,雖然房價大幅上漲,房租也大幅上漲,但目前購房的資金成本仍低於房租,未來房價還有進壹步上漲的空間。

■租房會更難。

目前12城市平均月租/租比1.3倍(表1),與2005年基本持平。CICC首席經濟學家哈·紀明博士認為,雖然2006年初的加息增加了償債負擔,但去年3月首付比例的提高減輕了後續購房者的月供負擔。由於利率上調幅度較小,首付比例的提高對月供的影響要大於利率。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租金/供應比率將在下個月大幅下降。這壹年之所以月供/租金比基本持平,是因為房價漲幅大於租金。月供/租金比沒有惡化與2005年3月17日央行公布的取消房貸優惠利率、提高首付比例的政策有關,因為這壹政策增加了炒房成本。

哈紀明指出,對於2005年初已經買房的人來說,他們每月的房貸負擔與房價或首付比例的變化無關,而利率的提高增加了還本付息的支出,在租金有所下降或略有上升的城市,增加了每月的房貸/租金比。如果這壹比例進壹步上升,受到現金流約束的投機者/投資者將很難租到房子,不得不賣掉房子。其中,杭州、上海、南京的月支付額分別是房租的2、1.8和1.6倍,在回顧的12城市中排名靠前,而杭州的情況與1997年香港房地產價格泡沫破裂前夕相似。北京和蘇州的月付/房租比上升較快,從去年的0.82倍分別上升到今年的1.09倍和1.07倍。這主要是因為房價上漲明顯快於房租。相比之下,由於租金漲幅較大,廣州和深圳的月租/供比壹年來壹直保持在1倍左右。

■泡沫結構越來越“扁平”

事實上,壹些市場人士對買房不如租房的結論和分析過程仍有壹些質疑。對此,哈紀明表示,買房的資金成本是指買房所承擔的利息成本,包括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和買房相對於租房的機會成本,即首付的存款利息損失;租賃成本(或收入)就是租金。購房資金成本/租金比率中沒有考慮兩個因素。即不包括房屋的購買價格和未來出售價格,而是假設兩者相等,即假設房屋的折舊率等於類似新房的價格上漲率。如果人們預期房子在未來會增值,即房子的折舊率低於類似新房的未來價格上漲率,即使買房的利息成本高於租金收入,人們仍可能選擇在壹定時期內買房以促進價格上漲。同時,它沒有考慮投資者的現金流約束:即使人們預期房子會升值,壹旦租金收入不足以支持償還抵押貸款(即月供),且房主的其他收入來源有限,他們可能會選擇出售房屋,這將對房價產生下行壓力。

但即便如此,它仍然是診斷房地產市場健康狀況的有效指標。如果買房的資金成本已經高於房租,而人們仍然因為房子的升值預期而選擇買房,那麽房價的漲幅就會高於房租的漲幅,進壹步擡高買房的資金成本/房租比。但是這種增值的預期是不能長期持續的,也是社會所不能容忍的,因為它要求房價的漲幅越來越大,或者說是房價的“發散式”上漲,這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國際上也沒有先例。

在月供與房租的比例上,即使住房資金成本低於房租,住房出租也能賺錢,但貸款買房不僅要付利息還要還本金。壹旦租金下降,部分投資者將無力承擔還本付息(即月供)的負擔,即受到現金流的制約。所以要考慮月供/房租比例。與上述住房資金成本相比,月供包括了按揭貸款本金的月供,但不包括住房資金成本中的機會成本部分。如果投資者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只靠出租房屋支撐月供,那麽當租金跌破月供時,就會入不敷出,產生現金流問題,不得不出售。

由此看來,在2005年初房價泡沫已經嚴重的壹些城市(如杭州、上海),資金成本租比、月供租比持續上升,買房會比租房越來越差。2006年,除了以上海為代表的長三角地區,房地產價格將繼續上漲。住房資金成本/租金比和月供/租金比將繼續攀升。上海的房價會繼續下跌,而北京和珠三角的房價會繼續上漲。

國家信息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規劃處處長高輝清也認為,房價市場反映的不僅僅是有效需求,還有壹部分投機需求,而租賃市場側重的是有效需求。兩者相比,剩下的部分通常被認為是泡沫需求,所以這個比例是壹個很好的衡量市場的指標。但他也指出,租房和買房不是同壹個群體,數據分析只能反映部分市場趨勢。

就全國整體房地產市場而言,可以說有好有壞。壹方面,泡沫的峰值明顯下降,這是相當關鍵的壹點;另壹方面,受泡沫影響的區域擴大了,有些地方可能增加了泡沫,有些地方可能產生了新的泡沫。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兩種趨勢並存,導致了壹種新的泡沫結構的存在,即從過度集中、矛盾尖銳到扁平蔓延。相比過去,這似乎是壹個穩定的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