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縣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西氣東輸二線我省境內全長約1102.7公裏,途經九江、南昌、上饒、宜春、新余、吉安、贛州、福州、鷹潭、萍鄉等10設區市的35個縣(市、區)。其中,遂川界管道敷設長度37.5km(管道設計樁號G0000—G0090),起於遂川縣與萬安縣交界處的江北村,止於遂川縣與南康市交界處,沿途經過天鎮鎮、梅江鄉、金石鄉相關村組。沿線鄉鎮政府和縣鄉國土部門按照確定的補償標準,負責做好當地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確保征地拆遷順利進行,保障工程建設需要。壹、補償標準及支付方式1。征地補償標準。地類的確認以上壹年的地類為基準,水田、菜地、棉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林、精養魚塘的征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為(1) 24600元每畝。涉及城市規劃區內上述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全省征地統壹年產值標準和該區域綜合地價的標準補足差額。(2)旱地(無灌溉設施靠自然降水種植農作物的耕地,包括無固定灌溉設施僅依靠分洪淤積的耕地)和宅基地每畝補償1.23萬元。(3)水庫、塘壩每畝補償8000元。(4)林地(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未開墾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綜合補償每畝6200元。屬於退耕還林的林地,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補償費用,壹次性支付。(5)荒山、荒地、荒灘等未利用地每畝補償3000元。(6) 30元/標樁。2.管道建設臨時占地補償標準。(1)管線建設涉及管線中心線兩側5米範圍內的林地臨時用地。由於對土地或根系較深的植物的使用有嚴格的限制,對農業生產有壹定的影響。故林地補償700元/畝,林地上的附著物按樹木種類分別補償(其中,壹般樹木(含毛竹林)500元/畝;掛果油茶15元/株,不掛果5元/株(按每畝不超過110株計算);結果樹30元/株,結果樹10元/株(按每畝不超過60株計算);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米範圍外臨時用地補償費為625元/畝,5米範圍外臨時用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同上。(2)管道建設中的荒山、荒地、荒灘(簡稱“三荒地”)臨時用地補償費為每畝625元。(3)其他臨時用地(包括水田、精耕池塘、菜地、旱田等。)涉及管道建設,綜合補償費22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800元/畝,水田、精養魚塘等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每季度700元/畝;菜地、幹土等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每季度600元/畝)。占用耕地的,由用地單位負責復墾,確實無法復墾的,按照被占用土地補償標準與“三荒地”補償標準的差額,壹次性補償。管道開挖場地應平整、夯實,並按復耕要求回填熟土,確保耕種。3.地面建築拆遷補償標準(1):磚混結構房屋460元/m2,磚木結構260元/m2,土木結構220元/m2,豬圈、牛棚、廁所100元/m2,村公共井3000元/口,家庭井或壓力井800元/口,磚墻、水泥幹地80元/延米。(2)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按照第號法令執行。江西省人民政府122《江西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屬於城市規劃區的農村房屋拆遷,需要整體搬遷安置的,以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為基數,由建設單位按當地建房標準,壹次性給予縣級人民政府補足差額,建房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3)拆遷戶過渡費每戶1000元。房屋拆遷補償費已包含照明線路變更費、有線電視線路變更費、電話移動費等補貼。二、付款方式由建設單位與縣政府根據征地拆遷合同約定的紅線範圍確定。征地拆遷補償費由建設單位根據征地拆遷的實際進度分期支付。即簽訂征地拆遷協議後支付80%,簽訂土地丈量確認後支付20%的征地補償款,同時交地建設;與拆遷戶簽訂協議後,由縣政府支付20%的搬遷補償款,並保證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搬遷。征地拆遷過程中發現面積變化的,以實測為準,實行多退少補。房屋建築面積的測量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三、征地費1、防洪保安資金的支付標準。根據贛府發[1995]63號文件規定,建設單位按每畝耕地面積250元標準上繳省財政廳(由省國土資源廳征收)。2.水土保持生物設施補償費。由建設單位按占用植被面積每平方米0.6元的標準,統壹向省財政廳(由省水利廳征收)。3.森林植被恢復費。由建設單位按照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綜[2002]73號文件標準繳納省級財政,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向國家林業局申報相關手續(含臨時用地);森林植被恢復費的使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4.耕地占用稅。按照《江西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令第江西省人民政府170)。5.土地復墾費。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建設用地審批有關工作的意見》(贛府廳發〔2007〕9號),省重點項目占用的耕地由建設單位委托設區的市級政府、縣(市、區)政府補充,費用為:耕地每畝9000元,基本農田每畝11000元。6.征地管理費。支付征地補償費總額的2%。根據贛財綜[2007]42號文件規定,由建設單位向省財政廳繳納(由省國土資源廳代收)。省國土資源廳按有關規定撥付相關市縣國土資源部門,並監督使用。四、關於地方遷建工作中涉及的費用問題。縣搬遷辦壹次性補助資金5萬元;鄉(鎮)安置辦壹次性補助3萬元。每壹級的工作人員不得少於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