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要求督促湖南鐘毅地產返還我項目進度款,並對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建設廳、湘潭市委、市政府、市建設局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我叫羅誌超,湖南邵陽隆回人。我是長沙市開福區人大代表,湘潭華亞建設有限公司“壹個國際”項目承包商。
何亞軍,湘潭人,湘潭華亞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向明,湘潭人,省人大代表,湖南鐘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現我已向政府部門和各級領導反映了鐘毅公司李向明的違法行為及房地產開發中發生的壹系列事情。由於融資需要,鐘毅公司董事長李向明讓我出資為其修建的“鐘毅國際高爾夫花園”到裙樓並承包施工。11年5月,我與鐘毅公司、華亞公司簽訂了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合同,並單方與華亞公司簽訂了工程經濟責任合同,李向明接受了我的履約保證金500萬元。
目前我已完成項目主體結構98%的分配,約765,438+0,000平方米。設備、定金、工程價款、利息支付折合人民幣9000余萬元。按合同約定,鐘毅公司應支付我4800多萬元工程進度款和保證金退款,但鐘毅公司不按合同約定辦事。從支付進度款開始,李向明就故意拖欠,導致我資金周轉困難,無力支付農民工工資。他以保證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支付為由,將我承建的“鐘毅公司”1 ~ 3樓裙樓第壹債權人的權利通過華亞公司轉讓給省信托投資公司融資貸款5000余萬元。按理說這筆貸款應該用來全額支付工程費用,但是李向明只還了我很少壹部分,剩下的4000萬被他挪作他用了。在此期間,“鐘毅公司”在建的大部分房屋和門面(包括尚未開工的C棟)被他預售壹空,近億元現金被追回。可見他有錢支付我的工程,卻以拖延的方式拒絕支付。可鄙的是,他憑借自己作為省人大代表的權力,逼我借高利貸給農民工發工資維持建設。到了20樓,他還是不履行合同,拒絕支付進度款,導致我負債累累。
我多次要求李向明組織人員毆打我施工民工三次,造成10余人受傷,其中輕傷1人,重傷0人。(公安機關已立案)。李向明以解決農民工工資為由,引誘我到華亞公司開會,召集所有人,強迫我在早就準備好的4026萬元的有償“清單”上簽字,其中有虛假成分。(比如實際代扣代繳的未繳稅款200多萬元,擔保600萬元,C棟30套房屋扣除的654.38+00萬元約2000萬元。)當時在場的見證人有建設局劉、清欠辦主任李三明、我的投資人曾啟東、華亞公司何亞軍等。此後,李以我在網站上簽字為由,拒絕支付到期的工程進度款。
並且到處造謠,打著省人大代表的牌子,人多勢眾,威脅我借錢給農民工發工資,給26樓建築材料。可恥的是,9月7日,李向明以臨時周轉10天為由,騙走1.3萬元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現金,並壹再拒絕歸還,導致我們的工地無法繼續施工,迫使我們停工。10月23日10,我將李向明拖欠我工程進度款的真實情況向湘潭市建設局和清欠辦進行了匯報。在清欠辦李主任的安排下,我到公司查賬,但親自糾集數百人持木棍、鐵棍包圍工地,打傷前去協調關系的羅斌東。後來建設局多次出面協調,讓我們對賬。他拿不出付款憑證,命令幾個打手拿著鐵棍撬開我的資料櫃,燒了我的壹些結算資料(舉報)。後來他認為我沒有結算資料,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委托華亞公司的審計事務所進行造價咨詢評估。165438+10月20日,李向明威脅華亞公司老板何亞軍“聲明”我不再是鐘毅項目的承包人。第二天,李向明親自帶隊,派出200多名社會閑散人員,手持木棍、鐵棍等武器阻止施工,壹直幹到下午5點。第二天早上,數百人圍攻我。晚上10點以後,李命令人用鐵棍把我的人逼到馬路上。就在前來協調的民警離開後,李向明的人又把我的人打了出來,砸壞了我的項目部辦公室、資料室、財務室和倉庫,偷走了我的壹些原始結算資料,並借機帶走了我的壹些員工的物品和現金。目前,我的員工和民工已被李向明組織的人員趕出工地。
李向明作為省人大代表,說要為國家建設出謀劃策,為維護人民利益盡職盡責,卻勾結黑勢力為所欲為。他的行為不僅羞辱了人民代表的形象,也危害了湘潭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現懇請政府部門和各級領導為我主持公道,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地處理湖南鐘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拖欠我工程進度款和李向明的違法行為,維護我的合法利益。
湘潭華亞建設有限公司鐘毅國際項目承包商:羅誌超鐘毅國際項目A、B地塊,支付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臨時工程款;
根據合同、補充合同和協議,應支付進度款。
基於計算方法的付款項目比例付款金額
1 3層裙房10%合同71697m2× 950元/m2×10% 681.1215。
2追加300元/m2補充協議26694 m2×300元/m2 800.82。
3.特鋼基金300全包承諾
4 10層屋頂13%合同71697 m2× 950元/m2×17% 546366
5 20層屋頂17%合同71679 m2× 950元/m2×17% 1157.806。
6 25層屋頂5%合同71697m2× 950元/m2× 5% 339.2
7 C 48區樁基變更協議
8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600
9臨建合同46
總計4856
二、甲公司支付給華亞公司項目部賬戶的工程進度款明細表。
1.鐘毅公司向羅誌超支付了現金:
日期匯總金額(萬元)
2008年8月28日支付工程款(轉賬)70
2008年8月29日工程款(轉賬)100。
2008年8月29日工程款(轉賬)100。
2008年9月4日支付(轉賬)工程款10。
2008年9月2日支付工程款(轉賬)100。
2008年9月2日支付工程款(轉賬)180。
2008年10月27日支付工程款(轉賬)+65438 780
工程款支付(轉賬)2008年10月27日+65438-473
小計868
2.鐘毅公司支付給羅誌超的款項如下:
日期匯總金額(萬元)
2008年10月30日165438+支付混凝土。
2008年10月30日,10,羅鵬被錯誤支持。
2008年2月工程款支付情況(現金)7
2008年2月,代表付鋼鐵支付65438+150。
2008年11 6月付福旺強鋼制品156。
2008年7月農民工工資發放(華亞收付)280。
2008年2月30日65438支付農民工工資(華亞收付)386
2009年11支付農民工工資(華亞收付)100。
小計1189
以上數據表明,鐘毅應付我方的工程進度款減去鐘毅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和支付的工程材料及民工工資,等於鐘毅所欠的工程進度款。4856萬元-868萬元-11.89萬元= 2799萬元湘潭華亞建設有限公司鐘毅國際項目部承包人:羅誌超65438+2009年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