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教師工齡津貼的實施範圍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和幼兒園的公辦教師,都可以實行教齡津貼。
從事教師工作滿20年,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調離崗位,仍在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以及從事教學工作不滿20年,已轉入學校行政管理繼續兼課的教師,也可實行教齡津貼。
二、工齡津貼標準
任教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每月三元;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月七元;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齡是教師直接從事學校教育的年限。
資歷計算方法:
1.在上述學校擔任教師或直接從事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工作的中小學專職少先隊輔導員的工作年限,計算為教齡。
2.從各級各類學校調入上述學校的教師,其原專職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可與調入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教學年限。
3.民辦教師或長期頂崗代課教師在上述學校轉為公辦教師後的教齡計算,按照計算工齡的有關規定辦理。
4.因冤假錯案中斷教育工作並得到平反和糾正,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可以計算為教齡。
5.在以前的政治運動中,在職有薪下放的教師,可以算作教齡。
6.連續患病超過六個月的教師不算教齡。
四、領取教齡津貼的教師從上述學校調入,教齡津貼即行取消。
五、民辦教師是否實行教齡津貼制度,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局)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
代課老師工資
“相關研究表明,中西部地區67.34%的鄉村教師沒有自己的住房。”對此,倪建民委員建議,在強化政府責任的同時,發展多元化的鄉村教師住房供應體系,建立健全鄉村教師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制度,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
“要堅持以人為本,多關心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幫助他們解決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維護教師隊伍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倪建民委員說。
80年代中期高中畢業後,我們回到農村小學,當了民辦教師。我們教書快30年了,月薪10元,為我省農村教育做出了巨大的犧牲。現在只交1,000元,不夠養家。而同時或後來簽約到農村農技站和畜牧站的高中或初中畢業生,工作不久,沒有通過考核,直接被公派到蘭州農校和省畜牧學校,幹了三年,才當上了幹部。現在這些幸運兒大多調到縣農業局或者畜牧局,晉升中級職稱,壹個月收入近4000元。然而,沒有人關心我們的代課老師。這些年政府虧欠廣大代課教師很多,現在省財政收入不錯。希望王書記、劉省長關心我們,建議省人社廳每年拿出壹些指標,直接把在農村小學工作25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課教師轉為小學或幼兒園的公辦教師,提高代課教師待遇。這也是建設中華文明傳承區的壹部分。
民辦教師為國家教育事業奉獻了青春,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希望全社會能多關註他們。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趙雪芳準備在今年的全國人大上為老師們加油。無獨有偶,中華全國總工會原副主席倪建民委員也提出了三條關於教師的提案,涉及農村教師和代課教師。
趙雪芳,出生於1987,小學音樂教師。當選人大代表後,很多民辦教師“佩服”她反映情況。
許多民辦教師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為國民掃盲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在1982年,為了提高教學質量,國家對民辦教師進行了大規模的整理整頓,當時沒有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絕大多數已經逐漸轉正。但還是有相當壹部分民辦教師被辭退,尤其是之前因為各種客觀原因離開教學團隊的,形成了民辦教師歷史遺留問題。
這些老民辦教師的命運,讓趙雪芳代表十分擔憂。她對1983之前被辭退或離開教師隊伍的民辦教師做了專題調研,準備在兩會上提出“關於解決1983之前離開的民辦教師養老問題的建議”。
“希望政府能夠對1983之前離職的民辦教師的情況進行深入調查,按照離職原因進行分類,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政策。比如,符合條件的原民辦教師的教學經歷是否可以作為繳納社保、醫保的工齡,或者給予經濟補償?這樣才能有效解決這部分特殊人群的養老問題。”趙雪芳代表說。
倪建民委員的提案比較關註代課教師的問題。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國仍有近壹半的省(區、市)沒有制定本地的實施意見來妥善解決代課教師和民辦教師的遺留問題,導致很多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已經出臺的壹些政策也存在壹些問題,如補償標準低、民辦代課教師需繳納高額養老保險、教齡難以確定等。
"地方各級政府有責任解決私人代課教師的問題."倪建民委員建議,督促各地盡快出臺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政策措施,將國家相關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對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壹把手”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建立健全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長效機制。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特別是工作條件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的政治經濟待遇,堅決制止“無償聘用代課教師”現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臨時教師演變為新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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