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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協議

土地使用協議範本

土地使用協議範本1

本合同雙方:

出租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壹條甲方向乙方出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塊位於_ _ _ _ _ _ _ _ _ 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平方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其位置及四至地址範圍如圖A所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租賃土地的用途為_ _ _ _ _ _。

租賃後,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和當地建設規劃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 _ _ _ _ _ _國土資源局申請改變用途。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期限自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起開始計算。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

乙方應於每年月日前按時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第壹年租金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 _ _ _ _天內支付。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取,超過半年的,按全年收取。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年租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滯納金..

超過六個月未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5,438+05日內,甲、乙雙方應向_ _ _ _ _ _ _申請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金每_ _ _ _ _ _年調整壹次,調整率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租金標準調整時,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標準支付年租金。

第七條乙方根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或抵押。

如需轉租,應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應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乙方接受租賃房屋交接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擅自移動。

如果界樁損壞或移動,應報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乙方如需在租賃房屋內新建、擴建或改建建築物,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新建建築物的處置,雙方應簽訂協議。

第十條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租賃證交回_ _ _ _ _ _ _ _ _國土資源局,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

乙方在該地塊投資的建築物及附著物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60日內按照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進行處置。逾期未完成處置的,國土資源局應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土地,應在租賃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 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並向_ _ _ _ _ _ _申請

第十壹條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依照本合同合法使用的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人經_ _ _ _ _ _ _ _ _國土資源局審核並報_ _ _ _ _ _ _ _ _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人相應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經_ _ _ _ _ _人民政府批準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壹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國土資源局壹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訂。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土地使用協議範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自願友好協商,就土地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壹、劇情概述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土地面積為2000平方米(畝).

四界及界址點坐標見附件《土地使用權位置及現狀》。

2.目前土地用途為商住,屬於開發用地。

二、轉移方法

1.甲方和乙方* * *由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其中甲方以出讓土地作價470萬股認繳註冊資本,占70%股份;乙方以貨幣出資200萬元註冊資本,占30%的股份。

2.甲方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後壹個月內將甲方轉讓的土地過戶到合作公司名下。

並保證地塊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低於30%,建築密度不低於25%,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

2.這塊土地的轉讓價格是多少?10000元/畝【含級差租金、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及構築物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管線(水、電、通訊等。)搬遷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首期支付土地價款的5%,共計人民幣33.5萬元,支付時間和條件:雙方已簽訂協議,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已辦理完畢,貨幣出資已完成。

第二期,待轉讓土地經國土局登記驗收並轉讓給合作公司後,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支付30%的地價款,共計人民幣200萬元。

第三期在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完畢後65,438+00個工作日內支付55%的地價款,金額為368.5萬元,其余65,438+00%在規劃許可證辦理完畢後10日內支付。

4.為確保前款第壹期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為合作公司辦理購買轉讓土地的轉讓協議,以確保轉讓及其他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壹致。

5.本項目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發展指標、退稅、政策協調等相關問題。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邀請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並承諾為乙方獲取土地創造條件。如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共計67萬元,在確認乙方無法取得該地塊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

2.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則應就未支付部分每日向甲方支付2.1 ‰的滯納金。

超過20個工作日未按時支付的,視為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分已支付的保證金。

3.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第四,其他

1.在土地轉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相關營業稅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矛盾或爭議,協商不成,應提交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使用協議範本3

根據《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規定?)、_ _ _ _ _ _ _ _市國土資源局為壹方(以下簡稱?市國土資源局?)、_ _ _ _ _ _ _ _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為另壹方(以下簡稱?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合同”壹詞還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如果在本土地使用合同和附件壹中的土地使用規則中上下文允許的話)。雙方達成以下協議並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

第壹條自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30)日內,_ _ _ _ _ _ _ _ _市國土資源局將劃撥土地編號為_ _ _ _ _ _ _ _ _ 1號,土地面積約為_ _ _ _ _ _ _ _ _平方米(以下簡稱?地段a?)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壹次性出讓轉讓給土地使用者。

A地塊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紅線範圍。

地段A的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土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期限為五十(50)年,自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_ _ _ _ _ _ _ _ _ _年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發展大綱所示,包括標準廠房、專業廠房、單身員工宿舍及商業樓宇(上述定義見土地用途規則)。

第二條土地使用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以取得A號地塊:(壹)土地總價款為_ _ _ _ _ _ _ _港元;(ii)土地征用費總額為_ _ _ _ _ _ _ _港元;及(iii)額外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港元

上述(壹)、(二)、(壹)(二)之和稱為?地價?。

第三條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的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組成部分,土地使用者願意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第四條雙方同意按照《土地使用規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定支付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土地使用者支付上述第二條所述的土地價款後,市國土資源局應立即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將A地塊的空置土地移交給土地使用者。

第六條土地使用者應當每年向國土資源局繳納土地使用費,按照《土地使用規則》第四條界樁確定的A地塊實際面積,每平方米繳納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

第七條土地使用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不論上部結構是否建成,均可按土地使用規則規定的規劃用途和程序,將其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讓、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

第八條市國土局及所屬各部門在行使任何相關權力或根據土地使用規則采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21天書面通知土地使用者。

第九條交付給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必須為空置土地,不得有違章建築或其他非法占用。

第十條土地使用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可以按照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則開發建設A地塊。

第十壹條本地區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沒有規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某壹事項,則應參照國際商業慣例。

第十二條本土地使用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壹式三份,市國土資源局壹份,土地使用者壹份,市公證處壹份。

本合同壹式八份,其中壹份由_ _ _ _ _ _ _ _ _ _公司持有。

_ _ _ _ _ _ _ _市國土資源局(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市國土資源局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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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