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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於印發的通知》(皖人社發[2065 438+00]78號)精神,經舒城縣委、舒城縣人民政府同意,六安市人社局批準,我縣擬於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壹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征兵工作規範有序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第二,堅持嚴格政策,規範操作。

第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工作人員流動管理領導小組”牽頭,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舒城縣教育局、衛生局協調,舒城縣紀委、監察局監督。

三、招聘計劃

* * * 228.其中,安排了1招聘計劃,從我省組織的“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等“服務基層項目”中定向招聘人員,由中央和外省組織選調、服務期滿、服務期滿。計劃分配及資格條件詳見舒城縣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崗位壹覽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

1.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以上畢業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在“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3月30日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滿年計算,截止日期為2065438+2004年7月31。因工作單位變動而中斷的時間可以累計。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和實習,不視為工作經歷。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

2.正在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2.被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違反考試紀律,處於暫停期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限期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依法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不得報考,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回避關系中的招聘崗位。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程序

簽約雇用

1.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3月30日至4月4日,2014。報名地點設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壹樓大廳。

4.申請人需要的文件和資料。

(1)全日制2065438+2004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及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其復印件。

(2)社會人員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所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正式在職的工作人員,應出具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須有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部門簽字,並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證明樣式見附件3)。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三)申請筆試加分或申請“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的,還應分別出具以下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需提供省級組織部頒發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2)“特崗教師”提供省級教育廳頒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教師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三支壹扶”人員提供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大學生服務西部誌願者需提供共青團中央制作的《服務證》、《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4)上述人員中,已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可憑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和“2014年畢業,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合格,主管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5.所有報考人員須提交《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及近期同底壹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註冊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必須使用同壹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考鄉鎮幼兒園、新農合、鄉鎮衛生院崗位的,不報具體用人單位。被錄用人員上崗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自主選擇工作單位。

(3)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的證件和信息,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相壹致,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實際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而通過資格審查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4)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應及時繳納筆試費用。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考試費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報名期間未繳納筆試費用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申請人,可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隨身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城鎮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人,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申請人,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處)出具的扶貧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本等。)能證明自己和家人關系的。

4.考試的比例。

同壹職位的報考人員必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人數之比壹般不得低於3:1。規定考試比例不足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職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職位被取消後3日內到舒城縣人社局其他職位報到或領取已支付的筆試費用。對少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專業緊缺)崗位或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崗位,經“舒城縣管理人員流動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之比低於3:1的,取消招聘計劃。

復試

1.考試方法和科目

招聘考試主要采用筆試。其中,舒城文化館舞蹈教師(崗位代碼:SC14068)、舒城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代碼:SC14069、SC14070)崗位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其他崗位招聘考試均只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事務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寫作等常識。“專業知識”考試的內容是招聘崗位相應級別的業務知識。其中,《臨床醫學ⅰ》考試內容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起點臨床醫學專業知識,《臨床醫學ⅱ》考試內容為普通高等學校專科起點臨床醫學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詳見《2014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壹覽表》。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於2014年4月26日上午(7:50-9:30《公共事務基礎知識》);10:00-12:00《專業知識》),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應於4月23日至25日正常工作時間到舒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壹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並須在規定時間持準考證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場。

3.額外宣傳。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服務基層項目”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筆試結束後,我縣將通過相關網站對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行5天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筆試成績的組成和公布。

舞蹈老師和播音主持考生的《公共* * *》基礎知識成績為筆試總成績;其他所有崗位考生的《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按4: 6的比例合並為筆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所有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將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

為保證新兵基本素質,設置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總成績60分的考生可以進入下壹環節。

5.專業面試

舞蹈教師、播音主持崗位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3: 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確定為面試人選。舞蹈老師崗位面試采用專業理論面試和現場表演,播音主持崗位面試采用閱讀指定稿件和現場模擬主持,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水平。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4: 6的比例合並為考試總成績。

為保證人員的專業素質,面試成績最低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壹環節。

體檢和調查

按照各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考試總成績相同:舞蹈老師和播音主持崗位考生按照《公共* * *基礎知識》成績排序,如果《公共* * *基礎知識》成績相同,則按照《公共* * *基礎知識》試卷主觀題成績排序;其他職位的考生按專業知識得分排序。專業知識得分相同的,按照專業知識試卷主觀題得分排序。體檢、考察對象名單按1:1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確定。

1.身體檢查

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發[2013]208號)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5]6544號)體檢通用標準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崗位招聘出現空缺的,由同壹崗位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最多可遞補壹次。

4.調查。

考察工作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組織,舒城縣教育局、衛生局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配合。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學習成績),以及遵紀守法、是否有必要回避等方面進行考察。,並重新審查他們的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崗位招聘出現空缺的,同壹崗位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最多遞補壹次。

4.宣傳和就業

1.宣傳

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公示後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

4.選擇帖子。

報考鄉鎮幼兒園、農村新農合、鄉鎮衛生院崗位的正式就業對象,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拔。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崗位遴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審批

公示和崗位選擇結束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出具聘用報告,連同《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正式聘用材料、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報舒城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歷等層次的證明及相關材料者,取消招聘資格。公示後如有空缺,不再遞補。

4.就業和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制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制意見的通知》(皖政辦發〔2006〕13號),招聘單位必須與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納入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不及物動詞監督和檢查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守《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和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嚴守紀律和規矩,嚴格執行考試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範、有序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考生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檢查。對相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並責令其改變,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違反招考紀律的報考者,取消報考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並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信息發布和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公告在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舒城先鋒網(sc.ahxf.gov.cn)、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rsj.gov.cn)、舒城教育信息網(www.scedu.gov.cn)、舒城縣衛生局網(www.scrsj.gov.cn)等網站發布。招聘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遞補、公示、聘用等相關信息也將通過上述網站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0564-8626350(舒城縣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監察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熱線在正常辦公時間內使用。

八。相關事項

本公告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或復習資料,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附件:2065438+2004舒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13.關於同意XXX同誌報考舒城縣事業單位的證明(範本)。

在* * *舒城縣委組織部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65438+200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