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看政策的核心內容——
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現有浮動利率貸款的客戶就定價基準的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作為定價基準(增加點可為負數),合同剩余期限內增值固定;也可以轉換成固定利率。
說到這裏,可能很多人會問,課代表能解釋壹下這是什麽意思嗎?誰會受到影響?以後月供是增加還是減少?
誰受到影響?
該政策針對的是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即2020年6月65438+10月1之前金融機構已發放、已簽約但未參照貸款基準利率發放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總的來說,2020年前購房,並設定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的(非LPR)需要關註這壹新政策。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不受影響。
有什麽影響?
簡而言之,央行其實給房貸族出了壹道選擇題——選擇固定利率還是“LPR+加點”利率?
方案壹,選擇固定利率。根據規定,轉換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的最新執行利率水平。換句話說,選擇固定利率後,就是維持當前的利率水平不變,不受LPR利率變化的影響。
方案二,選擇“LPR+加點”利率。LPR是貸款市場的報價利率,這是央行今年推出的新機制。LPR每月出版壹次,可以增減。換句話說,如果妳選擇了“LPR+加點”利率,妳未來的房貸利率也會有升有降,妳的月供也可能有增有減。
更重要的是,借款人只有壹個選擇,轉換後不能再次轉換。所以關鍵問題來了。
哪個性價比高?
聽聽專家的意見-
諸葛找房副總裁袁表示,對於用戶來說,固定利率長期確定,無法享受利率下降的紅利,但也可以避免利率上行時成本上升。而將LPR加入定價基準的方式,對於用戶來說是隨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帶來的還款額減少,但利率上行時還款額也會增加。
“就目前的利率市場環境而言,LPR下行的概率較大。選擇LPR作為定價基準可能是更安全和主流的解決方案。”袁對說: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住房大數據項目負責人鄒表示,現在LPR已經錨定,LPR長期有下行趨勢,所以現有房貸利率也打開了長期下行通道,有利於減輕住房負擔,還款壓力有望減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調整主要是調整利率計算方式,即由“央行基準利率*(1+浮動比例)”調整為(LPR基礎利率+基點)。後續利率有下調空間,房貸者不用擔心月供增加的負擔,也不用提前還貸。
如何轉換?如何確定添加量?
根據規定,定價基準折算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按照原合同的貸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作調整;增值為原合同最新執行利率與2019,12年6月LPR的差額(可為負),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轉換時利率水平不變;貸款人和借款人可以重新約定重新定價期限和重新定價日期,最短的重新定價期限為壹年。
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為20年,剩余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行利率為4.9%×(1+10%)= 5.39%。2019和12發行的5年期以上LPR為4.8%。
如果選擇固定利率,未來妳的房貸利率是5.39%。
如果選擇“LPR+加點”利率,借貸雙方決定在2020年3月30日變更定價基準,重定價期限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天,則加點區間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 = 0.59。2020年3月30日至2月30日,65438+31,利率仍為5.39%(4.8%+0.59%)。也就是說,2020年月供水平不會發生變化。
在此後的第壹個重新定價日,即2021,1,根據重新約定的重新定價規則,在65438+2020年2月公布的五年期以上利率將調整為LPR+0.59%,以後每年以此類推。如果5438年6月+2020年2月發布的五年期LPR下降,那麽您的月供也會減少。
什麽時候換?
根據要求,轉換工作於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央行要求,銀行應自公告之日起盡快制定現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方案,包括系統支持、人員培訓等,並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短信、電子郵件、手機銀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單易行的方式改變原合同條款。
2020年月供不變,影響從2021開始。
根據要求,為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在折算點保持不變。
嚴躍進表示,2020年第壹次調整時,實際計算的利率不會變化,購房者不用擔心月供的變化。
袁表示,轉換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實際執行時間從2026年5438+0日開始,也就是說,用戶2020年實際執行的房貸仍按照2065年438+09日的房貸執行,並按照現行還款協議還款。即使2020年LPR下降,用戶也只能從2021開始享受利率下降的紅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