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護照簡介
護照是壹個國家簽發的證明其公民出入境和出國旅遊或停留時的國籍和身份的法律文件。
Passport這個詞在英語中的意思是港口通行證。換句話說,護照是公民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通行證。因此,世界上有些國家通常簽發通行證而不是護照。
第二,如何辦理護照,去哪裏。
(1)護照辦理地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統壹辦理。具體來說:
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士兵所在部隊或工作單位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2)辦理護照的程序
第壹步,拿出境申請表。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
第二步,填寫申請表。
本表壹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每壹項必須與戶口本上的信息壹致;
身份證號應該填寫正式身份證中的號碼,而不是臨時身份證號碼。否則,不填或填“無”。
申請號印在表格的右上角(四張表格的號碼都是壹樣的),所以妳壹定要記住這個號碼,以便日後查詢;
第三步,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戶口簿第壹頁、個人信息頁、變更頁及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並準備兩張符合要求的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第四步,繳費。提交申請後,申請人須憑《因私出國申請回執》立即到收費站繳費(申請人須在受理當日繳費。逾期未繳費的,領取證書日期另行通知。申請後壹個月內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材料不予退還本人);
第五步,辦理時限。地方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制發護照所需時間不同,壹般為10至15個工作日不等;
第六步,拿護照。妳可以自己去取護照,也可以代別人取,或者通過快遞。具體內容各地都有相關規定。
三。辦理護照的註意事項:
1,我收到:
申請人本人必須按照因私出國(境)申請書回執上註明的取證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取證當天,由申請人本人出示《因私出國(境)申請回執》和繳費收據,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收到證書後,請認真核對證書內容,如有錯誤,請及時更正。
2.代表他人:
代理人攜帶《因私出國(境)申請回執》、本人身份證、護照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護照。
3、快遞:
如果要選擇快遞,必須在護照申請當天憑“因私出國申請回執”到出入境管理處的郵政快遞櫃臺辦理手續並支付快遞費。快遞範圍以當地出入境管理處的規定為準。
4.周末拿不到護照證明: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的最新辦公時間如下:
周壹至周五8: 30-16: 30,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受理窗口中午開放。
周六9:00-16:00,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加班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四條申請普通護照的公民,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壹)近期免冠照片和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時,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3)16周歲以下的公民,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五)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完成審批手續後,向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