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價格很誘人,情況也在不斷進行中。
今年8月,在樓市傳統旺季“金九銀十”到來之前,不少樓盤開始打出促銷優惠。王先生剛剛收到促銷短信,決定去增城看房。在了解了具體價格和戶型後,90多平米654.38+0.68萬元的價格單位讓他立刻下定決心要買。他交了3萬元定金。在簽認購書的過程中,他發現帶他去買的銷售人員並不是該樓盤的銷售,而是其他帶客人的中介。他給王先生寫了壹份承諾書,表示會幫忙付38000多元的首付,相當於房價減少了38000多元。在申請商業按揭貸款的過程中,王先生發現只指定了壹家銀行辦理貸款,他要求購買該銀行的8款理財產品。買了二套房的王先生,因為流水沒有通過銀行的審核要求,決定使用公積金貸款。貸款50萬只能批30萬,他需要自己解決20萬的資金缺口。在被推薦了各種信用貸款後,他決定使用公積金貸款。但這時候就要在總房價上加三分,再加上5萬元的電商費。最終,王先生的購房價格到了654.38+0.77萬余元,與他想買時的原價654.38+0.68萬元相差了近9萬元。這讓他有些接受不了。於是,他提出了註銷的要求,甚至在溝通未果的情況下,去住建部門反映。
簽了認購書,聽說物業質量糾紛想和解。
當周小姐決定購買這套即將退休的公寓時,他也被房地產的促銷活動所吸引。為了孩子的教育,從銷售人員那裏得知該樓盤的促銷價格後,周小姐很動心,幾乎沒花多少時間就做出了購買決定,交付了3萬元定金和“5萬抵65438+萬”的團購意向。然而,在簽署認購書後,周小姐聽說該樓盤的業主正在為質量問題維權。她在網上查詢後發現,媒體報道的樓盤質量問題壹直沒有解決。她覺得這極大地影響了她的生活,所以她提出退休,但自然沒有得到同意。她也壹直在處理房地產這件事。在聽說有人通過中介成功退休後,她還簽訂了勞務委托協議,提供認購書復印件給對方,如果退休成功就交40元定金。
據業內人士介紹,為了盡快實現商品促銷,樓盤會通過各種渠道進行銷售,提供更高的銷售提成、聯合代理、二手聯動,這樣樓盤的銷售人員就會多元化,也容易為了簽單對購房者說三道四,引導購房。比如王先生承諾減免3.8萬元,就是壹種中介促銷。在維權過程中,這樣的承諾很難被認可,相當於中介。所以在購買過程中要特別註意銷售人員的身份,口頭承諾最好保存證據,註意取得樓盤負責人的認可和簽字。
數據顯示,9月份多地市場整體成交有所放緩,市場調整壓力加大。在長期的調控下,加上近期的供應量,購房者的選擇增多,觀望情緒加重,決策周期延長,成交明顯放緩。多家機構預計,結合市場在“金九銀十”期間的平淡表現,市場調整預期將逐漸加強,購房者觀望情緒增強,四季度市場銷售規模調整力度將略有加大。在這樣的情況下,樓盤促銷打折的概率進壹步提高,購房者在購買促銷單元時需要明確價格和相關附加條件,避免交錢後產生糾紛,沒有挽回的希望。
消費者提醒
能退的情況很少。
交錢前最好預約。
其實交了定金,簽了認購書,取消認購就比較難了。定金是合同履行前的壹種擔保方式。它不同於可退還的押金。買房交定金的時候壹定要問清楚是定金還是訂金。如果確認要交定金,在此之前,妳需要考慮妳選買的房子的方方面面,確認不會有其他意外。定金是壹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壹種擔保形式。《合同法》規定:商品房交易中,買受人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如果買方不履行合同,他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壹般情況下,定金是不退的,尤其是買家自己的原因。最常見的狀態是,由於個人拿不到貸款,或者貸款額度不夠,導致無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者無權要求開發商返還其繳納的定金。
如果有壹定的條件可以退定金,也就是因為合同條款無法約定可以退定金。出賣人未簽訂正式合同或者因買受人未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而導致正式合同無效的,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出賣人應當返還定金。在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如果對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件,開發商也可以根據認購書或購房合同退定金。所以在交錢和簽合同之前,可以就相關問題進行約定。(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劉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