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內部結構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內部結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內設機構14名:

辦公室

綜合協調辦公室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重要會議、機要文件、檔案的日常運作;承辦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監督工作;管理辦公室的財務、物資、房產、安保等行政事務;指導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政策法規司

依法編制並組織實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推進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立法規劃和計劃;組織對重大綜合性政策問題的研究;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承擔本辦公室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招投標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確認和證件管理;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執法監督活動和法制宣傳;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建監督檢查。

規劃和財務辦公室

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決算;綜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資金;行政機關的行政經費和專項經費;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司

擬訂全省建築節能和建築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部、省建築節能示範工程,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發;組織實施本行業國際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項目;負責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廣和應用;負責全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組織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指導和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住房保障辦公室(省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擬定全省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全省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住房制度改革,承擔省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中央和省級政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

住房公積金監管辦公室

擬定全省住房公積金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處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組織和協調。

房地產市場監管辦公室

擬訂全省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監管房地產市場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引導和管理房地產市場,規範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房地產開發和交易信息;引導城市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和開發利用;指導和管理房地產開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房屋租賃、危險房屋管理、房屋面積管理等工作。

設計科

擬訂全省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規範全省建築市場;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修、建築產品、工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主體行為;指導和監督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管理全省工程造價工作;組織協調本省建築企業參與港澳臺、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監督檢查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勘測設計辦公室

擬訂全省工程勘察、設計和咨詢的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規範勘察設計咨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省勘察設計行業技術創新和質量管理的發展;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指導和監督全省抗震設防、抗震加固、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參與省重點房建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配合和指導省內城市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城鄉規劃辦公室

擬訂全省城鄉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市、縣政府所在地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承擔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的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和推動城市聯盟工作;負責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省人民政府交辦的重點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審查批準城鄉規劃和省級以上開發區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監管;負責對國家批準的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出具意見;指導城市勘測、市政工程勘測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規劃和管理;指導和管理全省城鄉規劃市場;組織和推動城鄉規劃技術進步和交流;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

城市建設辦公室

擬定全省城鄉市政公用事業和城市減排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省城市道路、橋梁、路燈、供水、節水、排水、生活汙水處理及管網配套、生活垃圾處理、燃氣、市容環衛、市政公用設施等行業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指導全省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規劃建設。擬訂全省風景名勝和城市園林綠化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省級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建設項目選址審批,以及申報國家和世界自然遺產、自然文化雙重遺產的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省城市規劃區的園林綠化工作。

村鎮建設處

擬訂全省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組織村莊和集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國家重點鎮和省級中心鎮建設;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監督和管理工作;配合推進城鄉規劃。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負責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準和資質標準。

黨委

負責本部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