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
壹.壹般原則
(壹)為加強對從事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和施工的企業的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建築裝飾工程的特點,制定本標準;
(二)本標準的範圍是指各類建築工程中的建築內外裝飾工程(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三)本標準是核定從事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和施工活動的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
(四)本標準有三個等級:壹級、二級和三級;
(5)本標準中專業技術人員的工程業績和業績指標是指已竣工驗收質量合格的建築裝飾工程。
第二,校準
(1)壹級
1,企業信用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不低於10萬元,凈資產不低於12萬元;
(3)近五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兩個單項合同額不低於15萬元的裝飾工程項目(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壹體化);或單項合同金額不低於750萬元的裝飾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壹體化)不少於4項;
(4)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從事建築裝飾工程工作不少於8年,具有壹級註冊建造師(壹級結構工程師、壹級建築師、壹級項目經理)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有壹級註冊建造師(壹級結構工程師、壹級項目經理)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設備和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運行良好。有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㈡二級
1,企業信用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凈資產不低於600萬元;
(3)近五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兩個單項合同額不低於500萬元的裝飾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壹體化);或單項合同金額不低於250萬元的裝飾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壹體化)不少於4項;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結算收入不低於1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從事建築裝飾工程工作不少於6年,具有二級以上註冊建造師(註冊結構工程師、建築師、項目經理)資格或二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有二級以上註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設備和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運行良好。有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㈢三級
1,企業信用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工商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凈資產不低於60萬元。
2.技術條件
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三年以上從事建築裝飾工程的經歷,並具有二級以上註冊建造師(建築師、項目經理)資格或二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設備和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有完善的技術、安全、合同、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業務範圍
(壹)取得建築裝飾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各類建設工程建築裝飾工程的咨詢、設計、施工和設計施工壹體化,也可以承擔相應工程的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二)取得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接各類建築裝飾工程,不受規模限制(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高於12萬元的建築裝飾工程(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建築裝飾工程(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四。補充條款
(壹)申請三級資質晉升二級資質、二級資質晉升壹級資質的企業,近兩年內無違法行為,無質量安全事故;
(二)已取得建築裝飾工程設計、施工資質證書的單位,其原建築裝飾專項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和建築裝飾專項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被撤銷、註銷的;
(3)新辦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二級資質或三級資質。申請二級資質的,除“企業信用”(2)、(3)、(4)中的凈資產外,應符合二級資質標準的要求。申請三級資質,除“企業信用”(2)中凈資產外,其他條件均符合三級資質標準要求;
(四)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五)本標準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兩個。專業承包資質
建築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建築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壹級、二級、三級。
壹級資質標準:
1.近五年內,企業承擔過三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10萬元以上的酒店或三星級以上酒店的大堂裝修裝飾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具有職稱的工程師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建築或環境藝術、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
企業至少有5名具有壹級資質的項目經理。
3.企業註冊資本1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2萬元以上。
4.企業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
二級資質標準:
1.近五年企業承擔過兩項及以上單位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裝飾工程或單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的10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從事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並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具有職稱的工程師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2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建築或環境藝術、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不少於5人。
企業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萬元以上。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三年承擔過三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2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從事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並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具有職稱的工程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建築或環境藝術、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不少於2人。
企業至少有兩名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
3.企業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超過654.38+0萬元。
承包工程範圍:
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建築室內外裝飾工程的施工(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位工程造價654.38+02萬元及以下的室內外裝飾工程施工(建築幕墻工程除外)。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位工程造價60萬元及以下的室內外裝飾工程(建築幕墻工程除外)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