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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範文(四篇)

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汪海林傷害事故報告。

壹、事故發生後

2000年6月8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在二廠進行錐體破碎檢修時,發生了壹起安全事故。修理工汪海林左手的四根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發生經過如下:13:30,φφφ30mm圓鋼加工成S形吊鉤,經水冷後,起吊部分為錐破鬥環,該部分重量約為1。鋼絲繩插不進去,吊鉤只能作為起吊工具。現場人員有:王建(現場指揮)、馬振海、汪海林(現場具體操作維護人員)、袁文倉、孟昭慶(現場維護助理)。下午14:15,王建、馬振海、汪海林登上破錐器上部,做好吊裝準備,開始吊裝。當國王看到手拉葫蘆時,馬振海和汪海林緊緊抓住他們的物件。隨著物體緩慢上升,由於料鬥環的磨損,物體在提升過程中不平衡,壹邊高壹邊低。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料鬥環的高端已超出短頭的上端約150mm。然後,汪海林(站在王建的右手邊)觀察被吊起的物體與高端的短頭上端之間的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準備好的木板中以穩定物體。由於物體的不平衡,汪海林推下了高端,突如其來的力量導致物體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漏鬥環滑落。掐掉汪海林左手的四個手指,除了大拇指。事故發生後,王健立即給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將汪海林送往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為受傷,他的骨頭太重了。

分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聯系266醫院院長準備手術。病人到達後,經過檢查和妥善處理。醫院建議轉到北京積水潭醫院,並立即將汪海林送往北京。總經理李華雲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達後,醫院安排了半夜手術,李華雲總經理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手術於6月9日上午8點完成。

二、生產安全事故分析:

2000年6月8日下午2時30分,二選廠檢修錐體時發生安全事故。根據輔助車間主任王健書寫的事故情況,傷者汪海林、馬振海協助王健起吊錐體內1.5噸料鬥環,吊鉤變形,料鬥環脫落,切掉汪海林4根手指。事故發生後,王健立即報告叫車,傷者被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事故發生後,趙西蔔、尚燁、於勇、郝壹坤到現場了解情況。修復現場的情況和王建寫的壹樣。王建站在門邊,馬振海在他的左手邊,汪海林在他的右手邊。提升料鬥環時,它不是水平提升的。馬振海端低,汪海林端超出短頭上緣150mm,汪海林大拇指用上四指壓住雙手。由於漏鬥環的外圓與短頭的內圓之間只有5 mm的間隙,在這樣小的間隙和不平衡的狀態下,當掛鉤變形,漏鬥環脫落時,與短頭的上緣接觸形成剪刀,漏鬥環脫落時汪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切斷,導致了這次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官在La鏈塊,但沒有起到指揮和觀察協調的作用。

2.沒有準確判斷料鬥環磨損情況,沒有充分考慮起吊過程中局部受力的問題,導致起吊後零件嚴重偏斜,為了插木板,壓、搖、平吊物,造成事故。

3.由於提升部件的搖動,瞬間產生巨大的力,使制成的掛鉤變形滑動。

4.維修前沒有詳細的方案論證。

5.汪海林是新入職員工,缺乏大型設備維修經驗。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缺乏現場培訓。

6.安全部門沒有監督和指導維修過程。

7.在這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西蔔、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於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三,教訓

這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這起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我們舉壹反三,得出以下教訓:

1,工程無論大小,都要有詳細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

2、在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做好員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發揮作用。

4.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器具必須經過檢驗後才能使用。

5.沒有壹個項目可以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護設施和安全設施。

6.在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無證人員不得錄用或培訓發證後方可錄用。聘用人員必須經縣防疫站體檢合格,方可聘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48學時。培訓後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少於8學時。

2.每次施工作業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和保護措施,並提交書面材料,經領導批準後,傳達給參與施工的每壹個人,並嚴格執行。每班必須在班前班後召開,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要參加。

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進行充分的調查,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並制定相關預案和規避措施。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應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材料、工具按規定放置,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以防緊急情況下人員疏散。采購的起重工具必須有安全檢驗標誌和合格證。

5、施工過程中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施工措施、方案、工具和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監控、監督和檢查。

7.徹底排查現有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道道路、防護欄桿等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公司各施工現場,制定整改措施並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應備有急救醫藥箱,1完好的值班車輛24小時存放在礦區,以備不時之需。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平泉縣金寶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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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安監局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2000年5月4日中午12左右,華坪紅磚廠派出的壹輛泥頭車(雲P:13531)將紅磚運往四川瀘州建築工程公司承建的寧蒗縣新城。新區住宅二期30棟樓旁卸紅磚時,車輛後輪過重。司機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和其他工人幫忙卸車。工人卸車時,後門掉落,砸到了下磚的農民工沙爾哈的頭上,導致頭部嚴重受傷。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後,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及時將傷者送往寧蒗縣醫院。由於傷勢嚴重,醫院全力搶救,傷者不治身亡。12: 37,劉立國給寧蒗縣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站打電話稱,工地上壹名男子被磚門砸中,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我不知道他是否死了。接報後,縣建設局分管安全的領導許和安監站的兩位同誌、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查;與此同時,安監局副局長楊,大興鎮派出所所長毛應國、楊開龍、楊祖鎖等單位同誌到達現場,啟動了“5?4”安全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當天下午,縣人民政府和軍副團長作出進壹步指示。5月5日上午9點左右,縣安監局召集監察局、建設局、大興派出所、工會等相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經過現場勘查,目擊者詢問並查看了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的各種資質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制度、教育記錄等。目前,事故情況已基本調查完畢,現將事故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壹、事故背景

四川省瀘州建築工程公司是受縣人民政府邀請開發寧蒗新區的建築企業。具有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健全。造成事故的車輛雲P:13531是磚廠送的。其將紅磚運到工地銷售給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且未與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車主是楊文華,與司機李勇(ID:_ _ _ _ _ _ _)有親戚關系。

二、事故的經過

20 _ _ _年5月4日中午12左右,雲P:13531翻鬥車將紅磚運至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區二期開發建設住宅30號樓側。泥頭車泥頭車在卸紅磚時,因車輛後輪負重過大導致車輛雲P 135366。翻鬥車無法順利把磚從車上卸下來,就安排已經鋪好水泥的沙爾哈等民工幫忙卸車。當工人們卸下汽車時,後門掉了下來,砸到了砌磚的沙爾哈,造成頭部嚴重受傷。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後,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及時將傷員送往縣醫院。經醫院搶救,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同時向安監局、建設局、大興派出所等相關部門舉報。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5?4“事故造成壹死壹傷,其中:沙爾哈,彜族,死亡,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系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農民工;李雪花,彜族,輕傷,已出院,屬於四川瀘州建築工程公司的壹名農民工。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30萬元。

四。事故的原因和性質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條例》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析與規劃》的要求," 5?4“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如下:

第壹,直接原因

1,運磚車司機李勇雲P:_ _ _ _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死者沙爾哈及其同夥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當翻鬥車無法順利從車上卸下磚塊時,他們沒有固定好後門,就在後門下面工作,導致後門掉落,砸到沙爾哈的頭部,直到沙爾哈死亡。

第二,間接原因

1,寧蒗縣建設局對施工企業監管不到位,監管存在漏洞和盲區;

2.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對聘用的農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公司的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第三,事故的性質

通過調查取證,認定20__年5月4日淩晨12: 00左右寧蒗縣新城二期工程事故是壹起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有規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未能按制度對現場施工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在此次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第三款、第四款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對四川省寧蒗建築工程公司進行了處罰。

沙爾哈及其同夥違反勞動紀律,在未支穩後門的情況下作業,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但由於沙爾哈已經死亡,其同夥屬於弱勢群體,對他們的處罰將由四川省瀘州市建築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承擔,不再處罰。在李雪花等人回到生產壹線之前,他們需要接受縣建設局的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生產意識。

六、事故預防措施及建議。

1.建議縣建設局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的監管,結合“全縣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建築施工企業現場管理混亂、企業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違章指揮作業嚴重等現狀進行清理整頓,嚴厲打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指揮作業等行為,杜絕“五無”。4“類似事故的事故又發生了。

2、"5?4”事故的發生,暴露出運行人員管理混亂,監管不力,特別是對設備和人員監管不力。4 "經過對事故的認真分析,提出以下整改建議:

(1)明確內部安全管理的分工和職責;

(2)完善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設備維護;

(5)加強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6)加強施工現場封閉管理和人員往來登記制度。

(7)指定專人指導原材料的交換管理,並跟蹤監督實施。

(8)加強臨時用電、腳手架、施工機具、四口五防、施工現場的管理。

調查組成員簽名:

範文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普寧造成12人死亡的火災原因查明,1名副市長立案。

本報4月2日電(記者付青)據廣東省安監局2日消息,初步認定廣東省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是壹起責任事故。目前,檢察機關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普寧市軍埠鎮副鎮長吳喜明立案偵查。

據事故調查組初步調查,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原因系起火作坊主要經營者鄭3歲女兒玩打火機,引燃起火建築壹樓樓梯南側堆放的海綿堆所致。通報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是:壹是作坊經營者擅自改變燃燒建築的用途和性質,將居民樓改為內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築的火災風險。二是著火建築安全條件差,裏面只有壹個疏散樓梯。壹樓樓梯發生火災後,海綿燃燒產生的高溫毒煙迅速通過樓梯向上蔓延,阻斷了人員的主要逃生通道;建築物消防設施不足,導致火災發生後無法及時撲滅初期火災。第三,燃燒的大樓裏堆放了大量的海綿等易燃物。海綿點燃後,燃燒速度快,煙溫高,毒性大,導致大量人員中毒窒息。四是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安全管理混亂。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員工缺乏逃生自救的知識和能力。

目前,除1重傷員外,其他傷員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家屬已全部簽訂賠償協議,死者遺體已全部火化。事故發生後逃逸的5名責任人中,作坊主要經營者鄭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抓獲歸案,公安機關仍在全力緝捕其余2人。

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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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事故單位簡介

企業詳細名稱:ABC有限公司

地址:市_ _ _ _區_ _ _ _路

經濟類型:_ _行業分類:參照GB/T4754-20__

隸屬關系:直接負責:

組織機構代碼: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員工總數:_ _員工人數;企業規模:_ _

聯系人: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

二、事故概況

事故發生地點:ABC有限公司_ _工廠_ _生產線_ _機械

事故發生的時間:20__ _ _ _ _ _ _ _ _ _

事故類別:_ _ _ _ _

事故嚴重程度:壹般事故

因事故損失的工作日總數:_ _ _ _

事故原因:_ _ _ _ _ _ _ _

三。傷亡情況:死亡、重傷、輕傷。

姓名、性別、年齡和文化

學位就業

形式、工作類型、工作級別

工齡安全教育

情況

_ _ _男/女_ _高中合同_ _ _ _ _ _ _ _ _ _ _

損傷部位損傷性質丟失,保留工作日損傷程度。

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_ _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_ _萬元。

①傷亡後發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含護理費)、喪葬費、撫恤費、補助救濟費、脫崗工資等。

(2)善後費用:包括交易費用、現場搶救費用、現場清理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全文(2)。施工單位的安全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2)。(3).企業安全事故的經驗(3)。(4).公司員工學習安全事故的經驗(4)。(5).交通安全事故的經歷(3)。(6).安全事故最新預警標語(4)建築安全標語(事故論)(8)。關於安全事故的句子,關於安全事故的句子(9)。消除事故隱患構築安全防線的體會(10)。關於消除事故隱患構築安全防線的手抄報資料(0)59660.66666686666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_ _萬元。

(1)停止生產,生產損失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耗值:

(4)環境汙染控制成本:

⑤新員工補充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事故的詳細過程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的經過,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3)事故現場和事故現場保護;

(4)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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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