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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死在家裏。需要撥打110和120開具死亡證明嗎?

退休人員死在家裏。需要打電話110,120開具死亡證明嗎?這是壹個現實問題,因為退休人員死亡後,涉及到死亡待遇的申請。在死亡處理信息中,需要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材料。

很多老人去世的時候並沒有死在醫院。有的可能是意外死亡,有的可能是突發疾病死在家中。這種情況下,很多家屬當時可能考慮不到那麽多,有的時候只是忙於老人身後的事務,根本沒有想過以後要為老人辦理死亡處理手續,所以不可能第壹時間辦理相關死亡證明材料。

但退休人員去世後,如果要領取喪葬補助,必須火化。雖然喪葬補助金額不是很高,但壹般都是退休人員幾個月的養老金,比如重慶等地固定補助2000元,所以有些人並不在意這個錢。安葬後他們辦不了喪葬補助也沒關系。養老金不受火葬或土葬的限制。

但無論如何,這也是退休人員及其家屬應該享有的權利和待遇。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應該盡力去贏得它。生活在城市的退休人員,如果沒有土葬條件,壹般會火葬。火葬場火化,必須要看到死亡證明,才能辦理火化手續。所以如果死在家裏,醫院是不可能因為死在醫院而出具醫療死亡證明的。於是有人想到打120,但是打120的時候看到有人死了,不可能把死者拖到醫院,也不可能幫妳辦死亡證明。所以沒必要打120。最好的辦法是直接給殯儀館打電話,肯定會有人來運妳的屍體。

那打110怎麽樣?只要撥打110,110,就壹定會報警。去110報警後,可能要經過簡單的調查。調查屬實,屬於家中死亡,但排除刑事案件,有警方記錄。這時候只要社區出具死亡證明,壹切就塵埃落定了。如果社區不開死亡證明,因為有110的出警記錄,這個死亡證明應該是派出所開的,相對更權威,也更容易。

只要有死亡證明,就可以順利辦理火化。火化的話會出具火化證明,所以在社保局申請死亡待遇比較方便。對於生活在農村的退休人員,現在很多農村都可以進行土葬。雖然土葬申請喪葬補助很難,但是申請撫恤金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申請撫恤金還需要死亡證明,可能是缺少火化證明。農村和城市不壹樣。鄰居都認識,也都熟悉,村委會成員也都熟悉。所以農村的村委會可以開死亡證明。

當然,如果老人去世時撥打110,當地派出所也會報警,派出所也會有出警記錄。如果村委會的死亡證明不好,派出所也可以在派出所後開具死亡證明和戶籍註銷證明,也可以辦理領取撫恤金的手續。

簡而言之,工作生活中很多細節是我們想象不到的,就是壹張死亡證明往往會絆倒很多英雄。所以,對於在家去世的退休人員來說,提前想好很多事情,想得更細致周到壹點,以方便以後申請死亡待遇,並沒有錯。但是撥打120,110是有社會成本的。為了減少社會成本的浪費,如果能在老人在世時與當地社保部門溝通,咨詢清楚相關政策,不僅方便以後的工作,還能節省不必要的社會成本浪費。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經歷過這個!朋友的爸爸在家裏心肌梗塞去世了!家裏人不知道怎麽辦,只打了120。在確認死亡後,他們被直接送到了殯儀館。結果沒有死亡證明,沒有辦法辦理下壹道手續!幾經周折,終於把手續辦好了!

具體程序應該是:老人在家去世,先打120,再打110,說明死因打110(刑事案件除外)。110,會指派轄區派出所轄區民警上門了解情況!寫壹份警方記錄!120壹般死亡不會再帶去醫院,但是他會開120的外部會診,病歷診斷,死因證明!這樣,有了這兩樣東西和110的警官證,就可以去轄區派出所開死亡證明了!

有的派出所可能會要求社區(鄰居)提供死者生前的家庭狀況和健康狀況證明!(只是壹個例子)

醫院出具醫學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非正常死亡證明。

這兩種證明都有效!

記住,如果壹方不在場,後面的程序會很難!

先告訴妳,無論誰死在家裏,都不需要打電話110和120開具死亡證明。

看了很多回答,大家都有偏見,說死亡證明可以在村裏、社區開,派出所開的死亡證明更權威。這簡直是胡說八道。我告訴妳,不管是普通人還是退休人員,死(病)了,只能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其他任何單位都無權出具死亡證明。

這裏有個誤區,警察打110就能證明死亡。這是壹個很大的錯誤,這是沒有理解110的使用性質。

至於打120,目的是壹樣的。120來了,可以作為“這個人真的死了的見證”。這些想法都是錯誤的。

110的性質和適用範圍是什麽?

110是公安機關的報警電話,並不是什麽都管。這裏的每個人都必須意識到這壹點。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110報警服務臺的主要職責可分為“報警”和“服務”兩個方面。

工作規則第14條規定了接受“報警”的範圍:

(壹)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件(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題主提到的壹位退休人員,因病在家中去世。如果他是老死的,打110有什麽作用?那麽,如果家裏有人去世,可以撥打110嗎?

只有在死因不明、有疑問的情況下,才能撥打110報警,以便公安機關查明死因是否屬於刑事案件。只有對死亡有懷疑時,公安機關才能出具死亡原因證明。

二、120的範圍是什麽?

120是緊急呼叫,但是“退休人員死在家裏”,這顯然知道大家都死了。打這個電話有用嗎?如果有效,恐怕只是增加了妳的開支。

120是中國大陸統壹的緊急電話號碼。

全國統壹的急救電話號碼是“120”。撥打120是急救中心搶救病人最簡單快捷的方式。

120急救中心提供24小時服務。只要院外有緊急情況,隨時可以撥打“120”請求救護車。急救中心和急救分站的救護服務重點是災害、事故和危重病人。

也就是說,屬於不死狀態的危重病人,是各種原因造成的。人都死了,撥120能救什麽?又不是脫褲子放屁。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民政部關於進壹步規範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的通知》,人口死亡醫學證明的出具應當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

《人口死亡醫學證明》是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說明居民死亡情況及其原因的醫學證明。

(壹)自2014 65438+10 1起,各地醫療衛生機構使用新版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以下簡稱《死亡證明》)。《死亡證明書》壹式四份(樣式見附件1)。

(2)死亡證明書發給在中國大陸死亡的中國公民、臺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包括死亡新生兒)。

(3)死亡證明的出具單位是負責治療或者調查正常死亡的醫療衛生機構。

(4)死亡證明書在簽署後生效。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安部門必須準確、完整、及時地填寫《死亡證明書》壹式四份(最後壹式三聯壹致)和《死亡調查筆錄》,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偽造、塗改。

(五)死者家屬遺失《死亡證》,可持有效身份證明向發證單位申請補發。更換方法如下:已辦理戶籍註銷和喪事手續的,只補辦第三聯;未辦理戶籍註銷和喪葬手續的,補辦第二至第四聯。

(六)未經處理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現行規定和程序辦理。

這說明除了醫療機構,沒有任何單位有資格出具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的相關手續在現實中應該是這樣辦理的。

農村或城鎮人口在醫院就醫後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

農村或城鎮人口(含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的村或社區村(居)委會開具死亡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或平時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換取死亡醫學證明,也就是俗稱的死亡證明。

如果要火化,必須憑死亡證明辦理火化手續。

結論:開具死亡證明,壹定要去有資質的醫療機構辦理。退休人員在家去世,屬於正常死亡,不需要撥打110、120。只要到村居委會報到,然後就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到當地醫療機構開具死亡醫學證明,然後戶口註銷,領取相關待遇補貼。

當然,各地還有很多地方性法規,處理方式不壹樣,很難兔子。

不需要。我在天津,工作單位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常開死亡證明。所以我說的是天津的程序和規定,其他地方不壹定壹樣。

1,現在開死亡證明越來越容易了。只需到死者所在街道或居委會開具死者居住證明,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醫院開具死亡證明壹式三份,到派出所備案即可。

以前居民委員會必須出具死亡證明。可能是因為居委會工作人員不清楚死者的死因,害怕承擔責任。後來,他們的上級指示他們不要出具死亡證明,而要證明死者居住在他們的轄區內。

2.居委會不知道死者的死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也不可能去入戶核實。但是,需要出具證明。死者家屬往往非常氣憤和焦慮,因為拿到死亡證明要處理很多事情。

然後,辦理家庭成員的身份驗證、查詢記錄、復印、簽字等手續,這是非常重要的。

這時候如果家屬能提供110,120的出警記錄和醫療資料,越詳細越好。最好是醫院的證明。當然,如果死在醫院,也可以在醫院開證明。但也有醫院放棄搶救,病人喘口氣回家的。那麽,醫院的證明就太好了。

3.家屬拿到死亡證明,就可以去派出所蓋最後壹個公章了。三重死亡證明齊全。最後壹個流程是網上舉報死者信息。那也很麻煩。有很多信息要填寫。任何壹個按鈕出錯或者網絡繁忙,都會讓妳抓狂。還好有壹定的時間限制,不然妳會瘋掉的。

4.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出具死亡證明不收壹分錢。純屬政治任務,承擔壹定責任。因為可能有人在從事非法經營。特別是如果死者家屬有爭執,有時會啰嗦。

沒經歷過死亡的人,真的不知道過程。但是死亡證明很重要,關系到善後的處理,對於退休人員家屬來說,關系到喪葬補助和撫恤金的申請。

死亡證明是必須的,關系到離開後的火化流程和喪葬補助、撫恤金待遇的申請。這是必須的材料。

但是開車去哪裏呢?

如果是在醫院死亡的,由他直接所在的醫院出具醫學死亡證明。所以在醫院死亡,申請醫療死亡證明相對比較直接。

對於在家去世的退休人員,辦理死亡證明有不同的方式,不是非此即彼,不同地方的流程可能也不壹樣。

壹般情況下,家屬可以去社區醫院(鎮醫院)開具死亡證明。

網友分享了壹個真實的經歷:老人在家生病去世,去社區開具相關證明,然後去社區醫院開具三重醫療死亡證明,再拿著醫療死亡證明去派出所註銷戶口。

也就是說妳壹定有醫學死亡證明。

現實生活中,有些人不知道該怎麽辦。本能的他們會第壹時間撥打120,110,這可以理解,但是壹定要問清楚對方是否可以出具死亡證明,或者咨詢出具死亡證明的流程。

其實120壹般負責急救,不開死亡證明,出警的警察壹般不開死亡證明。最後會去社區醫院或者派出所。

死亡證明、註銷、火化、辦理後,家屬不要忘記向社保機構申請喪葬補助和撫恤金。

按照社保管理流程,妳應該在死亡後6個月內申請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需要的材料有死亡證明、與死者關系證明、身份證等材料,有的地方還需要火化證明。

我們無法逃避人生的四個階段:生、老、病、死。家裏老人去世,這本身就是壹件比較不能接受的事情。如果流程或者手續再復雜,就會讓人更加焦慮和憤怒。那麽,結合樓主的問題,具體跟妳說壹下,老人去世後,我們的死亡證明怎麽出具?

1.處理死者的事務需要死亡證明。比如辦理進殯儀館手續,註銷戶口。

2.涉及相關商業保險報銷的,需出具相關死亡證明作為報銷材料;

3.涉及死者生前註銷銀行卡或提取銀行存款的,需提供死亡證明;

4.對於退休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15年的人員,可以領取養老金待遇。這種待遇不僅可以每月領取固定金額的撫恤金,而且死後還可以額外領取身故待遇。包括喪葬費、壹次性撫恤金、生活補助等。壹般來說,我們可以通過兩個渠道接受死亡治療。第壹種是通過企業,壹般主要是國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二種是通過社保局,壹般以私企為主。但無論是通過企業還是通過社保局,申請死亡待遇時都需要死亡證明。如果沒有官方機構出具死亡證明,壹是我們無法辦理死者的相關事務;第二類家庭成員也無法領取退休人員死亡後的待遇。

(壹)退休人員自然死亡的,

正常死亡主要是指退休人員因年老或疾病導致的死亡。主要有兩種情況:壹是退休人員死在醫院;第二種是退休人員死在家裏。

1,退休人員在醫院去世,開具死亡證明相對簡單。壹般死者家屬在醫院可以憑死者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開具死亡證明。如果在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正常死亡也是如此。這時候我們不需要撥打120或者110;

2.如果退休人員在家中去世,其實從目前大部分地方的要求來看,是不需要撥打120或者110的。壹般家裏老人因病去世後,可以直接去所住社區開具死亡證明。然後拿著社區開具的死亡證明到社區所在醫院或者附近醫院開具死亡醫學證明。然後拿著死亡醫學證明,死者身份證,戶口本直接去當地派出所銷戶。

(二)退休人員非正常死亡的,

非正常死亡主要是指因外界影響導致的死亡,如工傷、交通事故、他殺及其他人為事故。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們需要撥打120和110。壹般情況下,社區不會給我們出具死亡證明。我們需要等待當地公安機關對死者的真正死因進行調查,必要時由法醫進行死因鑒定,然後由縣級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其死亡證明。

從實踐的角度來看,死亡證明在我們對死者的後續處理以及相關的死亡理賠金方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除非正常死亡外,如果死者是在醫院或家中老死或因病死亡,則無需撥打相關的110或120。

當然,為了繼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國家目前選擇了部分地區作為試點。改革中還明確提出,退休人員死亡後申請遺屬待遇、申請個人賬戶壹次性補助金,試點地區不再需要出具死亡證明。相信如果試點成功,未來會在全國範圍內逐步推行。到時候,我們申請相關的死亡待遇就容易多了。當然,試點項目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還需要很長時間,所以如果家裏有老人去世,大家要註意死亡證明的開具,以免耽誤善後處理。

這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感謝您的閱讀。

退休人員在家中死亡,無需撥打110、120開具死亡證明。患者死亡後,只要到社區報到,派出所就會出具死亡證明,派出所的社區治安員由派出所認證。

這個問題因主題而變得復雜。簡單來說就是:退休人員在家中死亡,如何開具死亡證明?讓我告訴妳。

人死後,必須出具“死亡證明”。這張紙雖然不大,卻大有用處。因為需要死者註銷戶口,火化,或者給死者辦理喪葬補助。

其實如果是正常死亡,任何人在醫院死亡,自然會有相關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死亡的,只需要街道辦或者當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

有些老人因為沒死在醫院而死了。有人想到了打120,但是打120也沒用。妳打120,120,看到有人死了,妳不會帶死人去醫院,也不可能給妳開死亡證明。120沒有這個權利和義務。所以,妳應該打電話給殯儀館,讓他們把屍體帶走,而不是打電話給120。

不能打120。打110怎麽樣?

如果妳打110,110,壹定會報警。他們來了會簡單調查壹下,確認不是刑事案件。最後,他們會給妳壹份警方記錄,而不是死亡證明。

有了這個警方記錄,就可以去當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了。相比較而言,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比街道辦出具的死亡證明更權威。

當妳拿到死者的死亡證明後,殯儀館會將其火化。火化後會有“火化證明”。只有手裏有了“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才能向當地申請各種死亡撫恤金等善後工作。

如果是在農村,老人死在家裏想下葬也不難。但由於土葬,沒有火化證明,部分喪葬補助很難下來。不過總體來說處理養老金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在農村,有壹定的特殊性。壹個村的人都熟悉,村委會也熟悉。所以村委會也可以出具死亡證明。

總之,家裏老人去世,壹般不需要打120和110。死亡證明可以由街道辦或者派出所來辦。

農村的老人,村委會的證明就夠了。但如果有打算土葬的老人,由於沒有火化證明,可能無法獲得部分死亡撫恤金。

需要!就算是報社區或者派出所,也要報市局,市局的法醫會來現場。市局(法醫中心)派來的法醫不僅會出具死亡證明還會給出死因(猝死,器官衰竭...).

不同城市(或同壹城市不同時間段)辦理流程不同。

(1)2014年,父親去世,我120到家。120過來的時候說我快死了,但是搶救了10分鐘,然後直接給了死亡證明。用此證火化註銷戶口。

(2)我公公2018去世的時候,我也讓120和120告訴他們:如果老人確認去世了,不需要問他們。他們現在不負責出具死亡證明。直接去市局“法醫中心”,他們派法醫到死者家裏。法醫不僅會出具“死亡證明”,還會給出死亡原因的結論(猝死、器官衰竭...).

“法醫檢驗中心”出具的“死亡證明”有兩個好處。

(1)“法檢中心”出具的“死亡證明”可以直接作為法庭上的證據(比如子女涉及繼承訴訟時),而120、社區等單位出具的死亡證明需要經過公證後才能作為法庭上的證據。

(2)“法醫中心”出具的死亡證明對死因有權威結論。其他單位出具的死亡證明,要麽對死因沒有結論,要麽做出結論的人(單位)不夠權威。以後如果有人(比如外地的孩子)質疑死因會很麻煩。

所以不要怕麻煩,有時候“省事更麻煩。”

退休人員在家正常因病死亡的,應聯系殯儀館存放屍體,在社區開具死亡證明後到轄區派出所註銷戶口,開具因病死亡證明。不需要打110和120,也不會去現場驗貨。但如果非正常死亡,死因不明,則需要報警,警察需要到現場勘驗。刑事案件需要法醫鑒定。

必須出具正常死亡證明,否則火葬場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