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領導
為確保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在市教委的領導下,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報名、考試、閱卷、評分、成績處理、錄取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各招生機構也要加強對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處理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招生院校和相關區招辦要高度重視成人高考安全工作,進壹步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密切配合,確保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二、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批準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的開放大學、職工大學、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大學、管理幹部學院、教育學院和成人(以下)高等學校(以下簡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市統壹考試招生。招生分三種:高中起點至本科(以下簡稱“高中起點”)、高中起點至專科(以下簡稱“高中起點”)和專科起點至本科(以下簡稱“專科”)。
在校學習有三種形式:全日制、業余和函授。脫產學習的最低時間是:高中四年,初中兩年,初中兩年。業余和函授課程的最低學習時間為高中起五年,初中和初中起兩年半。
成人高等學校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本市有關招生規定,制定招生章程,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學校的實際情況,包括招生專業、學習形式、修業年限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和地點等。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簡章內容負責,並處理遺留問題。
凡經教育部和市教委批準,納入2022年本市成人高校統壹招生的院校和專業,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壹公布。未經批準公布的院校和專業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三、招生計劃
成人高校應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編制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錄取時可根據各專業在線人數和考生成績進行適當調整。
招生機構調劑或轉招生計劃須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招生機構所在地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全部實行網上調劑。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藏醫、蒙醫、維吾爾醫、針灸推拿、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不允許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的函授招生計劃必須經教育部審核備案。
四、報名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學生以外的職工及其他社會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中或高中的考生應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參加高考的考生必須是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全國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證書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5.202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畢業生(須提交就讀證明);
6 .本市常住戶口和在本市工作的非常住戶口人員;
7.報考醫學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等臨床專科的,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證書,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相應專業學歷;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療領域其他專業的,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其所從事的專業相對應。
(二)在中國境內定居並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憑《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報名,臺灣省居民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省居住證》報名,外籍人員憑《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報名。
(3)凡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免試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安排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分為網上信息填報、資格審查和網上繳費三個階段。
(壹)網上申報信息
考生於9月13日(星期二)至9月17日(星期六)每天9:00-22:00(含9月17日9:00-20:00)登錄“上海市招聘熱線”,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基本信息和“意向”。
(二)報考資格審查
周二(9月13日)至周壹(9月19日),各高校須通過報名系統完成2022年所有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高校要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如發現有材料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要及時糾正或取消其報名資格。
考生在此期間要實時關註資格審查。如果考試失敗,他們需要按照院校的要求在網上重新提交材料進行復試。
報名期間已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的考生,如身份證比對失敗,需到第壹誌願院校進行現場審核,時間為每天8:30-18-9月9日。
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查期間,招生機構應設立服務點和報名咨詢電話,做好考生報名咨詢和接待工作。
招生機構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現場審核工作,在官網公布並及時告知考生。在核查過程中,招生機構應認真核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資格審查應嚴格按照規定辦理。
(3)網上支付安排
成功提交網上報名信息並通過審核的考生,於9月21日(星期三)至9月22日(星期四)每天9: 00至22: 00登錄“上海市招聘熱線”。如未按時完成繳費,報名無效。
填報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必須報名並繳納專業加試費用。具體時間和方式由院校另行通知。
不及物動詞自願報告
(1)誌願在線填報兩次。
(二)首次填報誌願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寫《意向誌願》。
報考高中:考生可填報專業科目相同的三本高職院校誌願。
中考報考:考生在填報專業科目相同的三本本科院校誌願後,還可以填報科目相同或相近的三本高職院校誌願。
高考報考:考生可填報專業科目相同的三本本科院校誌願。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填報藝術體育類專業作為第壹誌願。
(三)第二次填報誌願考試結束後,公布考生成績和全市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須再次登錄誌願填報系統,填寫“正式誌願”。“正式誌願”和“意向誌願”的學習層次和科目必須相同,所報院校或專業可以不同。未在規定時間填報“正式誌願”的考生,其“意向誌願”默認為“正式誌願”。
七、考試科目
(壹)高中入學考試科目
理科:語文、數學(理科)、外語、理化(理化綜合)。
文科:語文、數學(文科)、外語、史地(綜合史地)。
(二)高中統壹考試科目
理科:語文、數學(理科)、外語。
文科:語文、數學(文科)、外語。
外語有英語和日語,考生根據招生院校的語言要求選擇壹門。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實行加試,招生院校加試科目和考試時間必須在招生簡章中註明並自行組織命題和考試。
初高中統考各科滿分為150,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專科生統考科目。
高考科目為兩門公共課和壹門專業基礎課,公共課為政治和外語。根據專業的學科類別,* * *分為八個科目,公共* * *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科目如下:
1.哲學、文學、歷史、中醫、中藥學: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工科和理科:政治、外語、高數(1)。
4.經濟、管理、藥學:政治、外語、高數(2)。
5.法學: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政治學、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政治、外語、醫養結合。
除統考科目外,是否增加專業科目由招生機構自行決定。
當然可以。如需增加專業科目,招生機構將提前向社會公布,自行組織命題和考試。
專科生統考各科滿分150,考試時間150分鐘。
(四)成人高校招生統壹考試時間
(5)能力測試
根據教育部成人高考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文件精神,在本市成人高考招生中,能力考試作為壹門選修科目。
能力考試在上海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進行。上海長寧業余大學負責適任考試的報名、考試和閱卷。
八、成果發布和評審
統壹考試科目的評卷由上海教育考試院組織。考試成績將在“上海招聘熱線”上發布。考生如對統考科目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日期內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申請成績復核。分數審核只檢查答題卡名稱和準考證號是否與考生本人對應,試卷是否有遺漏,小項分數是否遺漏,各小項分數與合成後提供給考生的分數是否壹致。不要重新評價答題卡。復習成績只為考生提供復習科目的總成績。不要查閱答題卡。
九。錄取原則
(壹)錄取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組織,招生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市成人高校全部網上招生。
(二)錄取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要求實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條件且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機構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是否錄取考生及錄取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錄取原則,審批招生機構錄取名單,監督其錄取工作,糾正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行為;招生機構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批準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計劃為依據。
藝術類專業(歷史、編導類專業除外)和體育類專業初中、初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不含藝術類專業數學分數線)。藝術高中和普通高中考生的數學成績在招生機構錄取時作為參考。
所有專業,高中階段公安成人高校醫學(藥學除外)專業,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於相應考試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4)錄取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按招生院校順序投檔。對於設有專業科目的高校,根據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按招生院校順序投檔。招生機構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藝術、體育類考生在統壹文化考試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通過專業加試。原則上根據招生院校加試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招生機構自行制定錄取標準的,以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計劃為準。
(5)農林水利、地質、采礦、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所有專業,以及公安、監獄、勞教等專業,線上生源不足的,可適當減分,減分幅度最高不超過20分。
(6)考生完成誌願錄取後,如招生院校仍有計劃結余,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在線填報誌願。並不是所有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都被錄取。
(七)根據“能力測試”成績錄取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總分不得低於同壹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按能力測試成績錄取的考生,在高中誌願錄取完成後錄取。
X.入院護理政策
(1)護理類別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壹勞動獎章”等稱號的獲獎者,經本人申請,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機構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世錦賽前八名獲得者和非奧運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亞錦賽奧運會項目前六名和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奧運會、全國錦標賽、全國錦標賽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批準,可免試錄取成人高校。
3.“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等已完成服務並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憑本人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及相關項目考核證明,申請免考成人高校。
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可憑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軍官復員證)及相應學歷證明申請免試參加成人高考。
4.優秀運動員、武術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考核並出具體育成績證明)可增加50分,壹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增加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機構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機構決定。
(1)獲得地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省(區、市)廳局、全國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工人)、科技進步(成果)獎。
(2)被省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壹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者。
(三)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的。
(四)歸僑、歸僑子女、臺灣省省籍考生。
(五)烈士子女、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除外)被企業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7)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8)25周歲以上人員(1997 12 31之前出生)。
6.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機構決定。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2)處理程序
65438+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由區縣僑務辦公室出具證明;臺灣省省籍考生須持臺灣同胞聯誼會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少數民族考生提交身份證和戶口簿;烈士的配偶、子女由區、縣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2.政策加分辦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上傳相關加分證明材料,由招生機構審核。審核不通過不加分。
3.各招生機構要在規定時間內在官網公示加分考生名單和符合政策條件的學生名單。
XI。新生評論
新生入學後,成人高校要將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免試入學額外照顧、資格證書等與招生花名冊、電子檔案逐壹進行比對驗證,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防範冒名頂替。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弄虛作假或違紀舞弊者,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查處問責;對於無法通過學籍電子註冊的新生,必須先進行學歷審核。不能提供國家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和教育部認可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出具的相應級別或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機構取消資格,並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對於非本市戶口的新生,應核實其在本市工作單位的證明。未提交或核實不通過的新生,不予註冊電子學籍,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二、統壹考試報名、考試收費
根據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滬價費[2002]8號),報名費為每生14元,考試費為每科26元。報考中考的考生,統考4科;報考中考的考生將參加3科考試;報考高考的考生將參加3科考試。根據滬加費[2003]69號文規定,本市成人高校考試費為40元/人。
十三、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
參加成人高校招生統壹文化考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簽署《上海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這是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也是誠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招生高校要在考前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和紀律教育,讓每個考生都了解考生守則和考試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違規考生信息將在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平臺發布,供招生學校和用人單位查詢。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的目的是倡導和推動形成“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
十四、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
各招生機構和有關區招辦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廳發〔2022〕4號)精神,制定嚴格、周密、具體的措施,確保考試招生安全,防止考試招生違規行為的發生。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參照《高等學校違規招生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違反公職人員規章制度者,將依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努力為廣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滿意的考試招生環境。
附: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試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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