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指導思想
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高教育質量,鞏固我市招生制度改革成果,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營造義務教育陽光公平招生氛圍和良好教育生態,進壹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獲得感和社會滿意度。
二、工作原理
(壹)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義務教育招生由縣區管理,縣區人民政府依法承擔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的主體責任。縣級人民政府要科學制定本地區義務教育發展規劃,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堅決防止將政府實施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推向市場。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劃片入學、學生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實際出發,根據全縣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學校布局、辦學條件、學位數量、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和招生範圍。招生地區的範圍應及時公布。學校按照“房戶壹致”優先的原則,分批安排招生,鼓勵實行“多校劃片、隨機派位”。
(三)堅持公民同遷的原則。全面實施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統壹審批管理,招生工作由審批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嚴禁民辦學校自行組織。民辦學校招生範圍原則上限定在審批地行政區域內;經市級批準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面向市轄區招生(金夢區和偃師區招生範圍和方式不變)。
(4)堅持公平、公開的原則。各縣區統壹使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開展學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信息發布等工作,全面推行陽光招生,規範招生。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關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方案、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咨詢方式等,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三、招生方式
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使用同壹個平臺,同步註冊、招生、登記。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監護人選擇1公辦學校或1民辦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電腦或手機:/)進行註冊,按照頁面提示填寫真實信息。因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造成學生不能正常入學的後果,由監護人負責。操作有困難的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可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劃片學校現場報名。
(1)城市地區公立學校的註冊方法和程序
1.08,8月5日8:00至10,18:00上線信息采集。監護人登錄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電腦或手機:/)完善學生基本信息,對轄區內學校進行註冊,並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完成網上信息采集後,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學校完成現場資格審查。8月10日18: 00,招生服務平臺自動關閉。
2.8月5日至11現場資格復審。已在招生服務平臺報名的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父母身份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小學報名時才提供))到報名地學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及其監護人需提供居住證或工作證明(父母壹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營業執照)、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小學註冊時才提供)。
3.8.18-20,公辦學校二本錄取。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2)城市私立學校的註冊方法和程序
對招生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註冊直接錄取”;對招生規模超過招生計劃的壹年級、七年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九年制和十二年制的民辦學校,小學六年連續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可在中學采取直接方式入學,在學校采取直接方式招生的人數不能超過該校七年級的招生計劃;合格直升人數超過學校七年級招生計劃的,也要通過計算機隨機錄取。
1.08,8月5日8:00至10,18:00上線信息采集。符合民辦學校註冊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監護人登錄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電腦或手機:/)進行註冊,完善學生基本信息,並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學校完成現場資格審查。8月10日18: 00,招生服務平臺自動關閉。
2.8月5日至11現場資格復審。經初審合格的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應攜帶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父母身份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小學報名時才提供),選擇直上的還應攜帶小學蓋章的學校登記表(學校註冊變更軌跡證明)等材料到註冊的民辦學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及其監護人需提供居住證或工作證明(父母壹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營業執照)、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小學註冊時才提供)。
3.6月12日至6月17日電腦派位錄取。報名、直接數據排序、公布電腦派位學校、現場電腦派位、公布錄取結果、學生到學校報到。
4.8.18至20,補充錄音及其他。私立學校的補充記錄。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相應區域的公辦學校就讀。相應區域內的公辦學校沒有空余學位的,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
民辦學校招生具體安排將在2021洛陽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方案中公布。
縣城招生時間和方式可參照市區。
(三)洛陽外國語學校招生
洛陽外國語學校是壹所具有外語特色的學校,是國家教育部首批註冊的22所外國語學校之壹。同時,部分學生實行推薦入學制度,外語能力突出的學生由市區小學推薦,區教體局批準。推薦學生在市區小學6個班(含英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德語等語種)報名,各區按照1:1的比例分配到各小學。各小學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前提下,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定推薦對象。推薦工作應當在推薦名額、推薦條件、推薦方式、推薦結果等方面向社會公開,接受學生和家長的監督。
(4)全面保障不同群體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1.保證隨遷子女上學。各縣區要落實隨遷子女憑居住證入學政策,堅持公辦學校優先,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量入為出”,不使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比例低於國家標準,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其就讀民辦學校。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教體局或當地政府官方網站公布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公布服務(咨詢)電話。
2.確保殘疾兒童和青少年上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殘聯認真摸清殘疾或自閉癥兒童少年的底數,逐戶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輟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安排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就近接受義務教育;中度和重度殘疾兒童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特殊照顧又不能上學的,送上門,保證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對學校安置有爭議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鑒定,提出學校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途徑和具體就讀學校。
(五)落實優撫對象子女的優惠政策。
對符合優撫條件的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相關政策適當安排入學。
四、工作要求
1.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各縣區要嚴格控制並根據學校政策合理調整大班額、超大班額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小學壹年級、初中七年級班級規模,確保56人及以上班級規模零增量。鼓勵有條件的縣和學校小學每班招生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對於大班額的學校,要嚴格控制學校的選擇,確保2021秋季義務教育入學新生消除大班額。
2.完善輟學長效機制。各縣區要進壹步完善政府及相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不斷完善“壹縣壹案”控制輟學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堅決防止因疫、因貧、因病輟學。要聚焦重點縣、重點人群、重點環節和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做好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入學工作,加強教育關愛幫扶,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縣區教育部門宣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適齡兒童少年量入為出,幫助他們解除後顧之憂。
3.加強學籍管理。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學籍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學籍是招生成績的體現,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及時完成小學新生註冊和初高中新生接續工作。要嚴格執行學生國籍壹致,國籍跟隨他人的原則。嚴禁出現民族分離、空登記、假登記現象。嚴禁跨地區招生,嚴禁違規跨地區招生的學生轉學、違規轉學。
4.嚴查違規辦學行為。各縣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經典誦讀班”、“私塾”或其他形式替代義務教育,阻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不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者致使其輟學,情節嚴重或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招生紀律。認真執行教育部“十條禁令”紀律。嚴禁無計劃、無方案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成績;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和變相選調生;嚴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上課;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吸引學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成績進行排名,宣傳考試第壹和升學率。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海外班”等名義招生,外國人子女學校不得從中國招生。被分配到就近學校後選擇在其他學校就讀的學生,初中畢業時參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6.加強招生宣傳。各縣區要配合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解讀招生政策,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措施,在全社會營造義務教育質量和學生成長的正確價值觀,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摒棄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傾向。
各縣區要結合本地教育實際,制定本地區義務教育招生實施方案,於5月底前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並向社會發布。
7.加強監督和問責。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監督舉報和投訴機制,暢通渠道,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及時處理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消除影響正常招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隱患。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於嚴重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將受到調減下壹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地方學校招生監管不力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管理部門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