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實行資料性備案管理的事項,實行回執確認,項目單位對申報備案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審批部門承擔對備案內容的檢查和管理責任。
以批代批轉變審批管理理念和模式,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守住工程建設質量安全誠信底線。第五條投資項目網上審批監管平臺(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平臺)作為廣東省網上服務大廳深圳分中心的網上受理系統,應滿足項目單位、審批部門、中介機構等各方需求,是辦理建設項目報建事項的跨部門協同平臺,實現統壹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查詢、信息共享。市行政服務管理部門積極引導項目單位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第六條按照項目建設時間順序,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登記流程分為土地出讓及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四個階段。土地出讓及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由規劃國土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牽頭(城市更新項目的土地出讓及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由區級城市更新部門牽頭),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
每個階段包括應辦理的審批事項和可能涉及的審批事項,兩類事項並行推進。各階段可能涉及的審批事項互不超前,具備必要條件的可以辦理。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建設流程圖、各階段具體事項由市行政服務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並公布。
從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到完成不動產登記,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以內。從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到取得施工許可證,控制在33個工作日內。第二章土地出讓和土地利用規劃許可證第七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核發土地利用規劃許可證)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第八條市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社會投資建設項目進行備案。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通過網上平臺進行項目備案,實行網上受理、辦理、監管和服務。
發展改革部門對通過網上平臺申報備案的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分配代碼,作為項目整個建設周期的唯壹標識。第九條市規劃國土部門應當建立“多規合壹”信息平臺,整合國土規劃、發展改革、交通、環保、海洋、林業、水務、氣象、海綿城市等各類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信息,形成全市空間規劃藍圖。為項目論證和項目生成提供平臺支持,為在線平臺提供空間數據和相關功能支持,為項目建設提供信息查詢。第十條規劃國土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在制定土地出讓方案時,應當征求當地政府、發展改革、水務、環保、交通、住建、文物、工業等有關部門的意見,涉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項目,由當地政府指定接收部門。經政府審批後,進行招標、拍賣、掛拍、出讓工作。
土地出讓後,項目單位在繳納地價款並完成資金來源核實後,可申請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十壹條協議出讓項目用地按權限經區政府或市政府批準並取得項目備案後,可以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可以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項目涉及地質災害、重要礦產、文物保護、機場、供水、危險品、燃氣、電力、軌道交通等事項的,應當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第三章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十二條方案設計審核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