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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暴應急預案

1壹般規則

1.1目的

為建立健全突發沙塵暴災害的監測、預報、預防和災後救援組織管理及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應對和防範突發重大沙塵暴災害,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和荒漠化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國務院直轄市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

1.3工作原理

1.3.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為確保沙塵暴高發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積極做好監測、預報和預防工作。

1.3.2統壹領導,分級管理。在國務院領導下,國家林業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本預案,領導和指導重大沙塵暴應急響應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分級管理應對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沙塵暴災害應對和預防的主要責任者。

1.3.3加強協調,整合資源。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門現有資源,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戰結合,快速反應。始終做好應對重大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始終堅持不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時,國家林業局需要協助地方政府指導救災的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壹時,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壹)發生嚴重沙塵暴災害(ⅰ級)時;

(二)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並根據國務院指示,需要國家林業局幫助指導救災的;

(三)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請求國家林業局協助救災時。

2組織指揮系統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國家林業局主要負責人。

副局長:國家林業局主管副局長

成員:國家林業局辦公室、治沙、資金規劃、機關服務、宣傳等部門負責人。

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是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應急機制,組織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塵暴應急預案,研究、決策、指導和協調沙塵暴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2.1.2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隸屬於國家林業局荒漠化治理管理中心(國家林業局荒漠化治理辦公室),由荒漠化治理中心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國家林業局相關司局、局機關調查規劃院、局機關西北調查規劃院的副主任(副院長)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和執行機構,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1.3去現場工作組

重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後,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現場工作組由國家林業局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組成。

2.1.4專家咨詢小組

國家林業局成立了荒漠化治理高級專家咨詢組,具體負責荒漠化治理的咨詢、技術指導和決策論證。我們要更加重視和充分發揮專家咨詢組在應對嚴重和特大沙塵暴災害中的作用。

2.2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其職責。

突發性沙塵暴災害是壹種涉及多個部門和行業的自然災害。在國務院的統壹領導和指揮下,國務院林業、氣象、農業、環保、民政、衛生、交通、民航、鐵路等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2.1氣象局。負責沙塵暴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發現沙塵暴災害苗頭時,要及時做出預報,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做好防災應急服務。

2.2.2農業部指導農牧業生產災前預防和災後自救,幫助災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2.2.3環境保護總局。負責沙塵暴發生時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民政部。負責組織救災,參與災情調查,組織管理發放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國家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工作。

2.2.5衛生部在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負責協調落實救災醫療物資,協助解決醫療資源,防止災區流行性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交通部。負責交通防災減災對策,協調落實救災車輛。

2.2.7民航總局。組織制定民航運輸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確保沙塵暴天氣條件下的民航運輸安全。

鐵道部。組織制定鐵路運輸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確保沙塵暴天氣條件下鐵路運輸安全。

2.3地方應急組織領導機構

省、地、縣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專門的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由林業、氣象、環保、民政、農業、衛生、交通等有關部門組成。制定本轄區突發沙塵暴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災前預防、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工作,並及時向上壹級政府報告沙塵暴發生時間、持續時間、影響範圍、危害、災後救援和生產恢復情況。

3預警和監測機制

3.1預警和預報

3.1.1每年年初,由國家林業局和中國氣象局共同邀請專家對當年春季的沙塵暴災害形勢進行預測分析,提出當年的沙塵暴災害趨勢。

3.1.2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的原則,積極協調中國氣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塵暴的分析預測,及時做好沙塵暴的預警預報,包括沙塵暴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強度、移動路徑、影響區域等。

3.1.3國家氣象局要利用氣象衛星和地面氣象臺站,加強對沙塵暴的監測,掌握沙塵暴的來源、強度、路徑和影響範圍,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沙塵暴及相關信息。

3.2預警支持系統

3.2.1定期開展全國沙化土地監測,提高監測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動態變化和植被狀況等相關信息,建立健全全國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

3.2.2收集並建立中國沙區社會經濟狀況數據庫,為沙塵暴災害評估提供服務。

3.2.3利用衛星遙感等高科技手段,結合地面監測站的調查觀測數據,建立沙塵暴災害監測預警系統。

3.2.4加強沙塵暴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建設。

4應急響應4.1沙塵暴災害分級

根據突發性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危害程度,突發性沙塵暴災害分為4級。

4.1.1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者較大區域,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1.2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影響重要城市或較大區域,造成5-10人死亡,或經濟損失10萬元至5000萬元,或造成機場、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關閉12小時以上。

4.1.3重大沙塵暴災害(ⅲ級):死亡5人以下,或經濟損失500-10萬元,或機場、國道網線路關閉。

4.1.4壹般沙塵暴災害(ⅳ級):對人畜、農作物、經濟林木影響不大,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

4.2分級響應機制

根據突發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別啟動不同級別的預案。

4.2.1發生嚴重沙塵暴災害(ⅰ級)時,立即啟動國家、省、市、縣四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4.2.2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時,啟動省、市、縣三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必要時,啟動國家應急預案。

4.2.3當發生較大或壹般沙塵暴災害(ⅲ級或ⅳ級)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定啟動省級以下人民政府沙塵暴應急預案。

4.3危險應對措施

當氣象部門做出強、特強沙塵暴預警時,省級以下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響應,做好災害防禦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4.3.1省級以下人民政府應急措施

氣象部門作出強、特強沙塵暴災害預警後,主要受災地區的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要迅速反應,通過各種渠道發布沙塵暴消息,使之家喻戶曉。要部署機關、廠礦、學校和廣大人民群眾,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災減災工作,將危險地區的群眾和重要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沙塵暴前人不要出門,牲畜要進圈地。同時,做好突發沙塵暴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4.3.2省人民政府的應急響應措施

省級人民政府接到強、特強沙塵暴預警後,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災害應急準備,督促氣象部門加強沙塵暴監測預報,及時預報沙塵暴發生位置、範圍、強度和移動路徑的變化;組織相關部門,如交通、民航、農業等。,做好強和特強沙塵暴的防範工作;積極落實防範措施,做好資金和應急物資的準備和調配。

4.4災害應急措施

4.4.1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的災害應急措施

災害發生後,按照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落實救災措施和責任,認真做好災後救援和重建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沙塵暴情況及其災情,通報沙塵暴移動的下遊(市)縣。接到通報的地(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采取防範措施。

4.4.2省級人民政府的災害應急措施

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後,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認真組織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做好輿論引導,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並立即向國家林業局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沙塵暴情況及其災情,同時通報沙塵暴移動的下遊省、自治區、直轄市。接到通報的省區市要立即組織相關地區做好防範工作。

4.4.3國家林業局應急措施

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沙塵暴災害信息後,經國家林業局負責人批準,啟動重大沙塵暴應急預案,相應的應急領導小組立即轉為應急指揮部,統壹負責國家林業局處置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指揮協調工作,並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壹)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詳細了解特大沙塵暴災害的位置、範圍、強度和災害損失;

(2)應急指揮部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啟動應急預案做出安排,並組成工作組赴現場。

(3)現場工作組要在12小時內出發前往災區,協助地方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突發災害應急措施落實,慰問受災群眾,並對當地沙塵暴災害進行調查,掌握災情,分析原因。

(四)現場處置應當按照統壹領導、果斷處置、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要求進行。

4.5信息* * *共享和處理

4.5.1建立沙塵暴災害信息報告系統。各級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沙塵暴災害信息的收集和上報。

4.5.2突發性沙塵暴災害信息應逐級上報。沙塵暴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向本級沙塵暴災害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報告沙塵暴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日常管理辦公室匯總後向本級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日常管理辦公室報告。

4.5.3信息報告的時限要求。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應在各地沙塵暴發生後2小時內向國家林業局報告沙塵暴強度和影響範圍。屬於重特大沙塵暴的,應當在結束後2小時內向國家林業局報告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沙塵暴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向國家林業局報告沙塵暴造成的災害損失。

4.5.4國家林業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各地特大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報告後,應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並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

4.6溝通

在應對特大沙塵暴災害過程中,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方工作組和專家咨詢組應當建立沙塵暴災害應急通信渠道,保持通信暢通。

4.7指揮和協調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沙塵暴防治的主要責任者,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地要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統壹領導,林業、農業(畜牧)、氣象、交通、民政、財政、衛生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

4.8沙塵暴災害的調查、分析和後果評估

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後,國家林業局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對沙塵暴災害及其損失進行了全面調查,對災情和救災情況進行了評估,並提出了災後重建對策。

4.9新聞稿

4.9.1國家林業局將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特大沙塵暴災害新聞發布工作方案,確定發布內容,確定負責人。

4.9.2沙塵暴災害應向新聞界發布。發布的內容包括沙塵暴的強度、影響範圍、危害和治理結果。

4.10緊急終止程序

特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後,國家林業局將通過新聞媒體公布。

5保障措施

5.1通訊和信息保障

各地要充分利用社會基礎通信設施,建立健全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保障和維護通信渠道暢通,確保防災信息能夠及時溝通和發布。

5.2荒漠化基礎信息保障

做好全國沙化土地監測工作,進壹步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掌握主要沙區社會經濟狀況。

5.3荒漠化監測系統的保障

完善全國荒漠化監測體系,特別是縣級監測機構和站點建設,提高裝備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備先進、反應靈敏的全國荒漠化監測體系。

5.4財務擔保

應對突發性沙塵暴災害所需的財政資金,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5.5技術儲備和保證

依托現有的荒漠化防治高級專家咨詢組,組建相應的沙塵暴災害專家咨詢組,為沙塵暴災害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各級林業部門要增加沙塵暴預防、預警、應急和處置裝備,確保發生重特大災害時能夠快速反應。

5.6宣傳和培訓保證

5.6.1宣傳教育。利用現有宣傳媒體,積極開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塵暴災害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防災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培訓。定期對地方各級政府領導、地方各級沙塵暴災害應急管理人員、沙塵暴災害監測和信息管理人員等進行培訓。,使他們掌握防沙治沙和沙塵暴災害的相關專業知識,促進有效溝通,提高沙塵暴防治的效率和效果。

6補充條款

6.1名詞術語的定義和描述

6.1.1沙塵暴:指強風吹起地面大量沙塵,使空氣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1 km的天氣現象。

6.2計劃管理和更新

根據規劃實施情況,將邀請有關專家和基層同誌對規劃實施效果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評估,對規劃進行修改完善,經專家論證後報國務院備案。

6.3獎勵和責任

對在防治突發性沙塵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文件的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在突發性沙塵暴災害中,由於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人民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4規劃和解釋權

本預案由國家林業局制定和解釋。

6.5計劃的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