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病媒市政銷毀管理條例
1.秘密載體是指紙介質、磁介質、半導體等各種物品。,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視頻和音頻的形式記錄和存儲機密信息。還包括已淘汰報廢的帶有涉密信息的電腦硬盤、移動u盤等通信辦公設備,以及各辦公室未涉密的公文草稿。
二、秘密載體除被使用或經審核留存、存檔外,其余應及時銷毀。
三、各辦公室領導為銷毀涉密病媒的審核人,各辦公室兼職保衛人員為清理涉密病媒的經手人,學院領導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保衛人員清理。
四、涉密載體應每半年清理壹次,分別於當年6月底和12底前送交學院辦公室,由涉密人員簽收集中統壹保管。
五、辦公室清理回收的涉密載體,應及時送市委辦公室銷毀。
六、銷毀涉密載體的登記、審批、交接、銷毀等環節的記錄,保密室應妥善保管備查。
七、未經批準嚴禁銷毀涉密載體;禁止非法捐贈或轉讓給秘密載體;嚴禁將秘密載體和公文草稿作為廢品出售;嚴禁將秘密載體和公文草稿送交其他單位銷毀。
八、違反上述有關管理規定的,應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秘密載體市政府關於印制和銷毀管理的通知
各鎮黨委、區委各部委、區級部門黨組(黨委、工委)、街道黨工委、各區國有公司黨組織、有關單位黨組織:
為進壹步規範涉密載體打印銷毀管理,切實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現就加強涉密載體打印銷毀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壹是高度重視,嚴格要求
各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國家保密局關於印發國家秘密載體印制甲級資質單位名單的通知》(米語發[2015]25號)、《重慶市國家保密局關於印發國家秘密載體印制乙級資質單位名單的通知》(米語發[2015]19號) 《關於開展涉密載體集中銷毀工作的通知》(米語辦發[2014]12號)等文件要求,要加強涉密載體印制和銷毀的規範化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
二、實行分級管理,規範涉密載體的印制。
實施條例規定:國家秘密載體的制作,由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保密審查合格的機關、單位或者單位承擔?。各單位、各部門在委托印制國家秘密載體時,應當根據保密程度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確保印制國家秘密載體的安全和保密。
(壹)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印刷單位: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的印刷應當由具有甲級資質的單位承擔。甲級資質可以在全國範圍內承接國家秘密載體的印刷業務。(全市甲級資質單位詳見附件1)
(二)涉密國家秘密載體印刷單位:涉密國家秘密載體的印刷由具有甲級和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乙級資質可以在本市範圍內承接國家秘密載體的印刷業務。選擇市外乙級資質單位的,資質單位應當經市保密局批準。(全市乙級資質單位詳見附件2)
第三,認真清理登記,重點銷毀涉密載體
實施條例規定:銷毀國家秘密載體,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確保被銷毀的國家秘密信息無法恢復。銷毀國家秘密載體,應當辦理清點、登記和審批手續,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銷毀機構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銷毀?。
(1)銷毀範圍: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載體,包括:
1,涉密文件、資料、圖紙、論文;
2、經鑒定已超過保密期限,無保存價值,確需銷毀的文書檔案、會計檔案和各種專業檔案;
3.各種過時的內部出版物、內部資料、圖紙、報表、證書和保密說明;
4、國家秘密載體定點復制單位制作的涉密或屬於內部文件材料的廢頁;
5.過期或失效的各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和票證,以及禁止流通的圖書、雜誌和印刷品;記錄保密信息的計算機,以及軟盤、u盤、移動硬盤、光盤、錄音帶、錄像帶、膠卷;
6.屬於國家秘密的設備和產品;
7.通訊和辦公自動化設備,如傳真機、電話、復印機和壹體機,這些設備處理過機密信息並具有數據存儲功能;
8.按照規定應當銷毀的其他載體。
(二)銷毀地點:江北區武利平港城東路(港城工業園A區)重慶保密技術服務中心,港城工業園派出所對面。秘密載體銷毀工作聯系人:孟建東(電話:67116709、13452174772)。服務中心9月2014開始,9月1開始,每周壹至周五9:00-65438。
(3)相關要求:各托運單位和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秘密載體銷毀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專用車輛托運、托運秘密載體;送貨前必須電話預約,送貨時必須出具涉密病媒銷毀清單(壹式兩份,詳見附件3、4),否則服務中心拒絕接受涉密病媒出售;送貨人員應與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完成密媒交接手續,並根據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提示,在指定的銷售監督站履行現場銷售監督職責。
第四,加強監管,落實責任
近日,區委安全辦、區國家安全局將對全區安全進行全面檢查,涉密載體印制銷毀工作將納入檢查範圍。請各單位、各部門認真清理涉密病媒生物,並做好登記工作。不需要長期保留的涉密載體,將按照規定及時銷毀。如有委托無資質單位印制國家秘密載體的行為,應立即停止,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國家秘密載體不丟失、不泄密。今後,區委保密辦、區國家安全局還將對各單位、各部門委托印制、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人:區委辦公室機要科曾,67821700)
附:1。國家秘密載體印制甲級資質清單;
2.國家秘密載體打印B級資質清單;
3.機密紙介質銷毀清單;
4.分類光電磁介質清單;
重慶渝北區國家保密局
2015 10 10月22日
《涉密病媒銷毀管理規定》相關條款:
1.秘密載體銷毀管理規定
2.進壹步強化保密文件管理規定。
3.保密管理規定
4.秘密媒介管理系統的編制
5.秘密載體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