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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職業學院2019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高等學校的全稱和地址

院校全稱:杭州科技職業學院

主校區地址: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高橋校區)

校區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鎮環城西路52號(兗州校區)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

辦學層次:普通高校(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類型:公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招生範圍:經教育部批準,我院面向浙江、安徽、江西、河南、福建、江蘇、山西、貴州省招生。

第五條錄取通知書由院長簽發。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招生中的重大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七條招生就業辦公室是負責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事務。

第八條學校應當成立由監察室負責人任組長的招生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法規的落實和招生全過程,並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和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學校按專業招生計劃是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制定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報省教育廳批準後實施。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可根據學生情況適當調整專業計劃。

第十條招生就業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將招生計劃報(送)到相關省份教育考試院(高招辦),並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壹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實施?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管?錄取制度,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到標準,達到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依據是?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根據有關省級教育考試院(高招辦)錄取批次的安排,確定提前錄取比例。根據本批次分數線以上學生情況和各省級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提供的相關數據,根據報考我院的網上學生情況提前調整計劃。接受省級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根據本批次學生情況和按提檔比例提供的提檔名單錄取,學校確定錄取分數線。

第十三條凡進入檔案的考生,按專業誌願順序按實際考試成績排序,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滿足第壹專業的考生按第二專業錄取,仍不能滿足第三專業的考生按第三專業錄取,以此類推。當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錄取到計劃不足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根據省級教育考試院(招辦)按本批次檔案提供的比例名單錄取。錄取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誌願錄取,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酌情降級征求誌願錄取。

第十五條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文化總成績,文化總成績仍相同的,再按單科成績和分數的順序排序。單科按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科目是數學、語文、外語和科技。單考單招是專業技能(專業理論)、語文、數學(化學)、外語。

第十六條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具有專業特長和文體特長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前提下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江蘇省理科考生選擇物理作為考試科目,文科考生選擇歷史作為考試科目,執行省規定的相應學分等級填報誌願最低成績要求。必修科目考試成績必須達到C級及以上,技術科目必須合格。根據進入檔案的考生?先成績,再成績?排序原則,專業錄取,按考生的填報分排序,當考試成績相同時,再按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排序。

第十八條我院對所有往屆學生和新生壹視同仁。

第十九條外語要求:無。(所有外語均為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請認真填寫。)

第二十條男女比例:我院錄取的所有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壹條專業等級差:專業等級差無要求。

第二十二條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和學前教育(師範)類專業要求考生色盲、弱。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部分普通中考和中等職業學校單招計劃按專業類別招生,其中計算機類【包括計算機應用技術(數字媒體制作方向)、計算機信息管理(網絡業務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按專業類別招生,1年招生後分專業學習。

第二十四條報考國際商務專業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被我院學前教育(師範)和學前教育(師範)(兒童藝術方向)錄取的考生,第壹學年在兗州校區就讀,後兩年在高橋校區就讀。

第二十六條在校學生轉專業按照《杭州科技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細則》執行。其中,報考中澳合作專業和與臺灣省內高校合作專業的考生在校期間不能轉專業;報考農村幼兒教師定向培養學前教育(師範)專業的考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第二十七條高等學校確需調整招生計劃的,應向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費用和證書

第二十八條學校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執行浙江省有關規定。學費標準:財務信息管理、國際商務、工程造價、房地產管理與估價、會展策劃與管理、酒店管理、連鎖經營、旅行社管理等八個專業6000元/人·年;學前教育(師範)、學前教育(師範)(兒童藝術方向)、會計等三個專業6900元/人·年;模具設計與制造、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模具方向)、市政工程技術(路橋方向)、市政工程技術(軌道交通方向)、應用電子技術、應用電子技術(物聯網方向)等6個專業為7500元/人·年;藝術設計(室內設計方向)、藝術設計(景觀設計方向)、廣告設計與制作、裝飾藝術設計等四個專業9000元/人·年;會計學(中澳合作)、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建築設備工程技術(與臺灣省內高校合作)為14000元/人·年;其他專業6600元/人·年。住宿:1200元/人·年。實行壹年壹交的辦法。

第二十九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畢業後,授予由杭州科技職業學院蓋章的國家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註冊。

第三十條中澳合作專業的學生可以拿到?雙文憑?即杭州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職)文憑和澳大利亞墨爾本理工大學文憑。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壹條對學生的獎勵和資助措施:設立學院?行知獎學金?以及合作企業提供的獎勵優秀學生的專項獎學金。學生可以參加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評審。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儉學助學金,助學貸款,還有?綠色通道?錄取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二條新生檔案:被錄取的新生須憑我院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到研究生中學(或考生所在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報到時將檔案提交我院。

第三十三條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照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兩周(以實際報到日期為準)不報到者,取消資格。

第三十四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體格復查和入學條件復檢,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入學咨詢和入學查詢

第三十五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電話:0571-28287180,88935118傳真:0571-88935117。

2.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高科路198號(郵編:311402)杭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3.電子郵件:zsb@mail.hzaspt.edu.cn

4.學院網站:www.hzaspt.edu.cn

5.招生網站:www.hzaspt.edu.cn/zs.htm

第三十六條我院招生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及家長可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我院監察室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71-28287064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