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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為什麽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電子政務是全國各級政府部門綜合運用現代信息網絡和現代數字技術,在線精簡、優化、整合、重組其內外部管理和服務職能,徹底改變傳統工作模式,打破時間、空間和部門分割的束縛,為公眾和自身提供壹體化、高效、優質、廉潔的管理和服務。電子政務作為壹種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與我國傳統的政府管理模式在本質、內涵和目的上都沒有本質的區別。唯壹的區別就是方法和手段的不同。電子政務的建設離不開納稅人繳納的大量稅費。同時,與壹般建設項目相比,電子政務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風險、運行周期長、投資不完全可逆等特點,因此是各級政府評估政府績效的重要內容。

隨著電子政務的全球化,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研究也引起了各國的高度重視,許多研究機構、咨詢公司和學者對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實踐。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根本目的是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促進電子政務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電子政務綜合績效評估是以政府經濟學、公共管理學、信息技術、投資平衡理論、資產評估和網絡評估為基礎,對電子政務所有投入和產出的過程性評估。這個過程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既包括電子政務“硬件”的建設,也包括電子政務“軟件”的開發,二者不可偏廢。運用數理統計、運籌學的原理和特定的指標體系,對照統壹的標準,按照壹定的程序,通過定量和定性的比較分析,對電子政務的實施或具體項目的實施過程做出客觀、公正、準確的綜合評價。從控制理論的角度來看,績效評估是系統中最關鍵的反饋環節。通過不斷的反饋和修正,可以實現理想的電子政務治理理念。

首先,分析了我國電子政務評估的必要性

電子政務評估是從多個角度對各級政府的電子政務建設進行評估,可以包括從電子政務的開發環境到投資、從規劃、設計、實施到維護的全過程所有投入和產出的評估,本質是以最低的成本尋求最大的績效。綜上所述,建立電子政務評估體系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

(壹)電子政務評估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和匿名性,在互聯網上傳播信息沒有國籍、種族和國家之分。在這種情況下,與土地緊密相連的傳統國界和行使國家主權的空間被打破,各國之間沒有了國界的空間限制和障礙,聯系更加緊密。電子政務的發展離不開互聯網作為支撐平臺。隨著各國電子政務建設的逐步發展和信息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各國政府對互聯網的依賴程度將會越來越高。電子政務信息涉及大量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政府信息的社會化、公開化也為不法之徒打開了入侵之門,比如對政府信息虎視眈眈的黑客、間諜、好人。如果電子政務不能保護政府信息免受病毒和黑客的攻擊,就無法使用和推廣。因此,為了維護國家主權、信息安全和自身利益,各國必須加強電子政務安全建設,這就要求政府堅持對電子政務信息安全涉及的各個環節進行評估,以便采取積極的應對策略,盡可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B)電子政務評估有助於衡量巨額資本投資後的收益回報。

電子政務資金大多來自政府財政。與電子商務相比,電子政務在資金投入上受到的約束要小得多。它的建設是壹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的使用、推廣、維護和更新都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從2002年開始,國家投入五年時間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全國電子政務市場規模達到2000億元左右,其中軟件市場規模將達到300億元以上[1];此外,中國的政府在線項目至少需要建設6000個網站。如果每個網站的建設成本按平均50萬元計算,年運營成本按平均65438+萬元計算,這個項目至少會帶來30億元的投資和6億元的年支出。對於政府管理者來說,任何投資都必須產生回報,否則就是財務損失。因此,降低電子政務的運行成本是實施電子政務的重要目標之壹。如果對電子政務的大量投資不能產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就失去了建立電子政務的現實意義。電子政務的投入能給政府、企業和公眾帶來什麽樣的回報,是政府決策者必須關心的問題。政府財政來自納稅人對國家的貢獻。政府機構在實施電子政務時,應以效益為導向,開源節流,充分利用現有線路和網絡資源,不要讓電子政務成為增加政府預算支出的又壹個負擔。因此,必須對電子政務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並進行最終的實施效益評估。

(三)電子政務評估有利於電子政務的整體規劃和統壹標準。

1993年底,為適應全球建設信息高速公路的趨勢,中國政府正式啟動了“三金工程”,這是壹項由中央政府主導、以政府信息化為特征的系統工程,重點是建設信息基礎設施。目前,我國電子政務已經構建了“三網壹庫”體系的基本框架。以往的信息化建設互不相幹、自成體系、各自為政,* * *享受程度低,形成了壹個又壹個“信息孤島”,影響了電子政務的整體應用。同時,在目前缺乏統壹規劃、統壹技術標準的情況下,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存在壹哄而上、大而全、小而全、盲目重復建設的苗頭。如果不及時制止這種勢頭,可能會給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推進政府信息化和電子政務,關鍵是要做好統籌規劃,制定統壹的技術標準,避免各地區、各部門、各層次各自為政、各自為政的狀態。由於中國與發達國家在政治體制、政府職能、城市功能、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巨大差異,其做法不可復制。電子政務評估可以使政府和廣大公眾了解我國各級電子政務的運行和發展情況,找出我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促使政府盡快制定適合我國國情、有中國特色的電子政務發展戰略和對策,趨利避害,建設我國的電子政務。

(四)電子政務評估有利於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實際上是壹種信息活動,其特點是評估過程透明、信息公開。對電子政務的績效進行全面、科學的描述並向公眾公布,無疑有助於廣大群眾了解、監督和參與電子政務工作。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是政府向公眾展示其工作效果的機會,展示結果可以贏得公眾對政府的支持。同時,展示電子政務的績效可以促進公眾對新型電子政務的監督。電子政務績效評估還有利於提高公眾對電子政務的認知,擴大電子政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建立和鞏固對電子政務乃至整個政府系統的信任。為中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電子政務發展規劃的決策者和實施者提供比較、優化和改進規劃的機會。

二,我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存在的問題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對提高政府績效具有重要意義,但我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不成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缺乏科學正確的評價理念

許多政府部門對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不夠重視,認識不清,沒有意識到績效評估的意義。在壹些地方,電子政務評估只是源於個別政府領導的心血來潮,取決於領導的個人理解和素質,因此其實踐缺乏持久的生命力。壹些地方認為電子政務評價是政府部門的內部審計,是由項目實施單位或其上級主管單位牽頭,以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為目的的內部評價。這種評價主要考察資金投入和實際產出,不註重項目本身的使用效果和政府價值,使用的指標和方法也比較單壹。這種評價通常伴隨著項目驗收,壹旦驗收完成,評價就結束了。

(二)缺乏相應的理論發表

電子政務所追求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服務質量和公民滿意度,應該從公民的立場和角度來衡量。目前,我國沒有相應的電子政務績效評估體系、權威和標準,沒有公認的評估方法和流程,導致評估缺乏依據、無章可循、難以操作。從國內的研究成果來看,電子政務的評估理論研究並不成熟,往往局限於網站的技術評估,而關於提高電子政務服務水平和內部運行效率的評估研究並不多見。

(三)評價指標不統壹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涉及內容廣泛,既包括“電子”指標,也包括“政府”指標;還涉及政府績效評估的價值取向、理念和設計模式。目前,我國還缺乏系統、科學、全面的評價電子政務的方法,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也千差萬別。根本的區別在於是否評價它是否改善了政府管理或對公眾的服務。國內評價側重於電子政務項目做了什麽,國外評價側重於電子政務為公眾提供了哪些更便捷的服務。比如布朗大學和艾森哲公司也是基於政府網站的評價,但是也有大量關於電子政務影響的評價。因此,可以認為中國側重於電子政務產出的評價,而國外不僅註重電子政務產出的評價,也註重電子政務影響的評價。

三,我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只能說是處於初級階段。有許多理論和實踐問題需要分析和研究,也有許多現實困難需要面對和解決。為此,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壹)建立統壹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可以有不同的評估方法和不同的測量工具,但必須有統壹的評估理念和標準。電子政務績效評估迫切需要制定壹個公開、科學的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總體框架和標準,包括指標體系、評估模型、評估方法和績效判定方法。在設計電子政務評估指標時,可以使用定性和定量指標,盡量在定性的基礎上用定量的方式衡量電子政務的運行情況。應充分考慮所用指標的可操作性和獲取過程中的可獲得性;評價模型主要包括評價對象及其類別,包括綜合評價模型和項目評價模型;指標體系是評價模型的具體細化;評價方法包括壹套最佳實踐問卷、實地調查、專家評價法和綜合評價法,以獲得具體的指標值。

(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

電子政務的高投入應該帶來高產出。但是,由於電子政務項目的政治性、行政性和公共性特點,不能完全按照壹個市場化項目的評價標準來衡量電子政務的投入和產出,而應該結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來綜合考慮電子政務的績效。電子政務社會效益的可計量性本來就很弱,很難客觀準確地計量其社會效益,這很可能成為壹些政府部門掩蓋其低效益、粉飾政績的借口。因此,政府在制定電子政務目標時,應考慮目標的評價標準,將定量方法與定性方法相結合,提高目標的可測量性。對於電子政務的社會效益,應該提出壹些直接或間接的統計和調查方法,通過壹些正面和側面的方法來衡量效果,使電子政務走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的正確軌道。

(三)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

目前,我國對電子政務的評價主要基於政府自身,缺乏專家的參與和公眾對政府的評價。由於政府也是壹個“理性人”,在自身的組織績效評估中,從政府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評估結果往往會失去公正性和客觀性。除政府外,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主體還應包括第三方機構和公眾。任何確定的評價主體都有其特定的評價角度和不可替代的比較優勢。同時,具有特定身份的評價主體也有其自身不可逾越的評價局限。選擇第三方機構作為績效評價主體的好處是智力優勢明顯,可以保證評價的公正性[3];選擇公眾作為績效評估主體的好處是公眾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可以根據公眾的主觀需求、意願和價值觀以及公眾對電子政務效果的滿意度進行評估,從而全面衡量電子政務對公眾需求的滿足程度和公眾對電子政務的滿意度,體現電子政務的“以人為本”、“便民”、“利民”等理念。

(四)加強電子政務績效評估體系和人才培養。

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是壹項長期的、系統的工作。能否順利運行不僅取決於領導的心血來潮或個人理解,還通過壹系列正式的政府文件和規章制度來決定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的地位,為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提供制度基礎。

同時,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是壹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相應的評估技術人員。由於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是由評估者操作的,評估風險和評估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評估者自身的素質、地位和責任。因此,加強電子政務測評員的建設非常重要。首先,評估師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原則,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完全遵循評估目的,遵循法律標準和操作規範,進行獨立的評估和判斷。其次,評估師必須掌握必要的知識、專業技能和方法,尤其要重視評估師的後續教育,努力通過相應的專業培訓提高評估師的素質水平。

四。結束語

世界各國電子政務的失敗率都相當高,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是保證電子政務質量和提高其成功率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國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還存在非常明顯的問題。因此,在電子政務績效評估中,必須建立統壹、科學、合理的評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