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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學校建築的抗震能力

學校圍墻損壞?學校的抗震設防標準是什麽?

聚焦四川雅安地震,祈禱:四川守住雅安,堅強。

破損的學校圍墻質量是否不達標?

——本報記者連線正在蘆山評估的土木工程專家。

蘆山地震後,有媒體拍攝並發布了大量災區汶川地震後重建的校舍破損墻體照片,引發眾多網友質疑校舍質量不達標。墻體損壞是否意味著建築質量不達標?為什麽據說能抗8級地震的學校建築會被7級地震破壞?建築的抗震設防標準是什麽?為此,記者電話采訪了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陸新征和重慶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李英敏。

墻體開裂是否不合格?

只有主體結構損壞到壹定程度,才能認定為危房。只有非承重墻的裂縫不能簡單判斷為質量問題。

4月21日上午,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陸新征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壹批專家組奔赴四川蘆山地震災區,對災區重點建築安全進行緊急排查。他和清華大學的另外兩位老師壹起,完成了蘆山縣所有小學和公辦幼兒園的應急評估,總面積約22000平方米。

“目前,應急評估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報告已上報住建部和地方建設部門。”陸新征告訴記者,地震後學校建築的損壞與地震荷載、地震強度和當地的地質結構有關。校舍抗震質量過不去,主要看校舍的破壞是否發生在主體結構上。如果主體結構沒有問題,符合抗震設防要求,應該是合格的。如果主體結構有問題,需要進壹步評估,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重慶大學教授李英敏也說,不能壹看到房子就說房子損壞了。關鍵是看損傷或者破壞發生在哪裏。壹個建築的設計不可能抵禦任何可能的地震,這既不科學也不經濟。科學的抗震設防策略是,建築物在受到不同程度的地震作用時,表現出不同的性能和能力。壹般情況下,當建築物受到大地震的影響時,對其造成壹些損害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坍塌,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可以降到最低。災後重建的校舍基本都是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從蘆山地震的破壞情況來看,這些建築的主體結構基本沒有受到破壞,框架梁、柱很少有可見的裂縫。但這些建築中的填充墻等很多維護結構都被破壞了,看起來“很嚇人”。實際上,維修結構的開裂和損壞不會影響建築主體結構的抗震能力,這些部位的損壞是可以預見和可以接受的,不能簡單地說是建築質量的問題。至於維修結構的損壞和倒塌,可能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這是今後抗震設計規範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學校抗震設防的標準是什麽?

學校建築按重點設防建築建設,抗震能力高於本地區普通建築。

“現在社會上和媒體上經常說建築抗7、8級地震是不科學的。”李英敏說,“壹般我們的建築抗震設計遵循的是烈度而不是震級。強度和幅度是兩回事。震級是用來衡量地震釋放的能量的,地震只有壹次。烈度是衡量壹個地區受地震影響的程度。地震發生後,不同地區的烈度是不壹樣的。影響強度的因素除了震級,還有震源深度、距震源距離、地形地貌、場地特征等。”

李英敏告訴記者,每個地區都會根據可能發生的地震風險等級確定不同的設防烈度,並以此作為建築抗震設防的依據。根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寶興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蘆山、天全為7度。無論是壹般建築還是學校建築,都是按照當地的設防烈度來設計的。比如蘆山的壹般建築,設計標準是建築(包括維護結構)在受到7度以下(如6度)地震作用時不會損壞,但受到7度地震作用時可以損壞,但壹般修復或不修復後可以繼續使用,受到8度左右地震作用時不能倒塌。因此,抗震能力不能用地震的震級來衡量。如果震源在蘆山,當震級達到6級時,建築物可能會被破壞,但如果震源離蘆山很遠,即使震級達到9級,建築物仍可能完好無損。汶川地震後,我國進壹步提高了學校建築的抗震設防標準。與普通建築相比,學校建築在地震時具有更好的抗震性能。

記者了解到,根據2008年修訂的《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我國將幼兒園、小學、中學所有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食堂的抗震設防標準由丙類提高到乙類,乙類抗震設防建築是指地震時功能不能中斷或需要盡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建築,以及地震時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其他重大災害後果,需要提高設防標準的建築。它們的抗震措施應按高於該地區普通建築的要求加強。

陸新征告訴記者,我國建築抗震設計的要求是“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能倒”。比如某地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壹般建築在8度烈度(即中震)下不能嚴重損壞到無法修復,在9度烈度(即大震)下不應倒塌或危及生命。學校建築的抗震設防措施比普通建築更嚴格,有更高的安全儲備,實現“大地震不倒”。

據了解,汶川地震發生後,根據災後重建規劃,四川地震災區重建的中小學按照高於本地區抗震重點建築的建築標準建設。

這次地震中建築物受損情況如何?

倒塌的房屋多為舊房,學校主體結構基本完好。

李英敏在地震當天就趕到了蘆山,對建築物的受損情況進行評估,包括蘆山中學的校舍震害評估。他說:“初步來看,蘆山中學的校舍整體上經受住了地震的考驗。只有壹棟樓樓頂的女兒墻倒了,損壞嚴重。此外,還有很多教室維修墻(非承重墻)受損。當本次地震的蘆山烈度值達到9度時,這些維護墻的損傷符合設計要求,不屬於影響結構抗震能力的重傷。”

記者從新華社獲悉,中國地震局現場指揮部繪制了蘆山7.0級地震烈度圖,蘆山縣部分地區烈度達9度,寶興、天全縣烈度達8度。專家表示,雖然蘆山地震部分地區烈度達到9度,但汶川地震後蘆山縣采用新技術建設的公共建築主體結構基本完好。

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研究員周本剛說:“災區倒塌房屋多為舊房,而汶川地震恢復加固的建築和農民自建房基本完好或略有損壞。學校和醫院建築未發現明顯倒塌。"

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司抗震處處長張鵬表示,災區新建的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築主體結構基本完好,受損部位主要是非承重墻、天花板等非主體結構,可以修復。

四川省住建廳總規劃師邱建也表示,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工程在蘆山地震中經受住了考驗,特別是群眾集中的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築沒有倒塌,保障了群眾生命安全。(本報記者李玲4月26日北京發)

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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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建築和醫療建築的抗震設防

提高各類建設工程的抗震能力是減輕地震災害的基本和根本對策,這是我國邢臺1966地震以來防震減災工程的經驗總結。根據地震破壞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程度以及建築功能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根據我國現有技術經濟條件的實際情況,對建築進行分類,區別對待,采取不同的設計要求,包括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計算要求,是減輕地震災害,合理控制建設投資的重要策略,也是世界各國抗震設計規範中普遍采用的防震減災對策。

汶川地震後,中小學校舍和醫療建築的安全問題引起關註。《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提高了中小學建築和醫療建築(門診樓、醫技樓、病房樓等)的分類標準。)從原來的丙類變為乙類《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實施後,北京等地相繼開展了中小學校舍抗震加固和節能改造工程, 且原設防分類標準為丙類的建築均按乙類進行了加固,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還組織相關單位編制了國家建築標準設計圖集09SG19-1《建築抗震加固(壹)(中小學抗震加固)》和《全國中小學抗震鑒定加固實例》,為中小學抗震加固工程提供了技術依據。 本套國標圖集適用於6-8度地區需要抗震加固的砌體結構和框架結構的中小學建築。新建建築均按《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執行。這是汶川地震後,工程界對中小學建築和醫療建築采取的相應抗震設防措施。

汶川地震後,中國地震局於1999年4月22日發布了《關於確定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原則的通知》(鐘真防發〔2009〕49號),要求學校主要建築包括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和食堂,醫院主要建築包括門診、醫技、住院用房。提高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應滿足以下要求:“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小於0.05g的,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提高到0.05g;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提高到0.10g;如果位於地面運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的區域;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提高到0.15g;如果位於0.10g的分區;位於0.15g峰值地面加速度的子區,峰值地面加速度提高到0.20g;如果位於0.20g的分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增加到0.30g;如果位於0.30g的分區內,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增加到0.40g;如果位於峰值地面加速度大於或等於0.40g的分區內,則不會調整峰值地面加速度。”這種做法不符合《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2010)的相關要求。前者(中震防[2009]49號)主要完善地震作用的計算,後者主要完善結構的抗震措施。這給工程設計帶來了困惑。哪個標準更適合實施?

就汶川地震災害而言,大量房屋因延性不足而受損,如無圈梁、無構造柱的砌體結構(樓板多為預制空心板)、“強梁弱柱、強彎弱剪”的框架結構等。,大量房屋因抗震承載力不足而損壞,這主要是由於實際遭受的地震作用遠遠高於原設防烈度對應的加速度值。從這種情況分析,單純提高地震作用的計算,並不能解決我國廣大地區建築抗震設防能力不足、抗倒塌能力差的問題。雖然提高結構和構件延性的方法還存在壹些缺陷,但這些措施相對來說更有針對性和有效性,也得到了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認可。

具體來說,與丙類建築相比,在乙類建築中,混凝土結構建築的抗震等級應壹次確定,並采取相應的抗震措施(主要是內力調整等。)和抗震構造措施(配筋率、配箍率等。)應取;磚混結構,《建築抗震設計規範》(註3)表7.1-2010“乙類多層砌體建築仍按當地設防烈度進行驗算,層數應減少壹層,總高度減少3m;底部框架-抗震墻砌體房屋不宜采用。”第7.65438條+0.4條“多層砌體建築總高與總寬的最大比值”、第7.65438條+0.6條“多層砌體建築中砌體墻截面局部尺寸限值”、第7.65438條+0.5條“建築抗震橫墻間距”等。,乙類建築均要求將原設防烈度提高壹度,以確定砌體建築的高寬比、局部尺寸限值和抗震能力。按照這些要求,6度抗震設防區基本不變,7度區按8度考慮,8度區按9度考慮,變化比較大。地基中,《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2010)表4.3.6中的抗液化措施中,乙類建築的抗液化措施也高於丙類,措施不按高壹度處理。例如,對於中等液化等級的地基,乙類建築的抗液化措施是“完全消除液化沈降,或部分消除液化沈降,對地基和上部結構進行處理”,而丙類建築的措施是“對地基和上部結構進行處理,或要求較高的措施”。但是,這些基礎和上部結構的抗震措施的有效性並不是僅僅通過改進地震作用的計算就能涵蓋和實現的。

當然,中震防[2009]49號中“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小於0.05g,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提高到0.05g”的措施是《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和GB 50011-20655。目前地震預報水平還不夠成熟,難以對實際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和震級做出準確的短期預測,中長期預報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但是從歷史上地震的分布來看,有壹些地區,比如浙江省,近4000年的數據顯示,其境內基本沒有發生過5級以上的地震。所以類似這種地區,未來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可能性不大。但由於地震歷史資料不完全,某壹地區壹次地震後下壹次地震間隔時間較長,有的幾年、幾十年、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目前區劃圖中劃定為非抗震設防區的地區未來是否會發生6度以上地震作用不確定(不排除近震和遠震),震害調查顯示抗震設防6度的建築不確定。其抗震能力有了實質性的提高,抗震設防的建築物整體性好了很多,可以預防和減緩燃氣泄漏引起的爆炸造成的局部破壞,以及地基不均勻造成的建築物局部墻體開裂甚至整體倒塌。因此,非抗震設防區的重要建築按6度設防是合理的,成本不會增加太多(磚混結構2%左右,框架5%左右)。但是,如果非抗震設防區沒有抗震辦等行政機構,如何開展相應的工作,是壹個復雜的問題。

壹般來說,中小學建築和醫療建築按照《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執行是可行的,這也是目前工程界普遍采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