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麽區別?
根據《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買房的順序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婚後買房,即使對方壹分錢沒交,也算夫妻有財產!
準情侶如何簽房子?
2、結婚買房,房間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例句:小明和小紅就要結婚了。房產證怎麽簽?舉幾個可能情況的例子,然後做出選擇!
情況壹:小明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只寫小明名字;或者小明結婚前貸款買房,房產證只寫了小明的名字,貸款還沒拿到結婚證就還清了。
與小紅結婚後,這套房子屬於小明婚前財產。即使和小紅離婚後,這套房子仍然屬於小明,婚後財產自然屬於小明。比如小明本來花了50萬買了壹套房產,後來房價漲到了60萬,所以這60萬都是小明的。
這個房產和小紅沒有關系。雖然產權只歸小明壹人所有,但婚後產生的財產,除孳息和自然物外,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簡單來說,如果他們婚後不住在自己的房子裏,而是用來出租,那麽租金就是夫妻雙方的同壹財產。所以,做包養女也不錯!
情況二:小明結婚前自己或父母出首付,自己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了小明的名字,他還在婚內還錢。
雖然小明和小紅結婚後,小明還是壹個人在還貸款,但此時小明賺的錢已經不屬於壹個人了。日常吃喝、還貸等費用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兩人離婚,房產需要雙方協商。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壹致,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小明所有,未償還的借款也是小明的個人債務,小明需要賠償小紅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借款還款。
情況三:小明或小明父母出資,房產證上只寫小紅的名字。
法院通常認為這是有條件的贈與。小明和小紅領結婚證前,如果分手,房產歸小紅,但小明可以要求小紅返還已付的錢;如果小明和小紅領了結婚證後離婚,那麽財產歸小紅。
其實不推薦這種形式。如果婚前因為各種原因分手,非要談錢,兩個家庭會被撕裂。如果我們離婚,小明不就賠了房子錢,跟老婆跑了嗎?
情況四:小明結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兩人的名字。
建議小明保留付款憑證,這樣在財產分割時,這套房子就屬於小明了,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
情況五:小明父母結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
這也是現實中經常出現的壹種形式。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寫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怕小兩口有壓力,所以全額支付房款。
不是說什麽都會變壞,但至少壹開始就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
建議小明父母保留付款證明或者讓準夫妻寫欠條。如果婚前分手,小明父母可以要回這筆錢,但如果婚後離婚,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情況六:小明婚前付首付,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著小紅和小明的名字。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事先搞清楚雙方是如何擁有* * *的財產,是歸* * *所有還是由* * *與* * *共有,需要由* * *明確各自的份額。
買房後,如果小紅和小明分手,不管有沒有領結婚證,後續的房貸都要雙方償還,或者在分割房產時可以通過在銀行更換貸款人來解決後續還款的問題。
如果在產權中約定了份額,小紅需要支付小明相應的首付款費用。如果沒有約定的份額,那就等於* * *帶* *了。
情況七:小明和小紅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著小明和小紅的名字。
這種情況和情況6壹樣。約定有* * *或者有* * *的有* * *的,需要根據* * *,明確各自的份額。現實中壹般按照出資比例約定各自的股份。這樣大家就沒什麽好談的了。分割財產時,按份額分割。
情況八:婚前兩個人貸款買房,房產證寫的是他們的名字。
產權情況與情況7相同。還款是雙方同樣的義務。如果分手了,可以在銀行換貸款人解決後續還款問題。
情況九:小明父母交錢,房產證上寫著小明父母的名字。
在這種情況下,毫無疑問,產權壹定屬於小明的父母,與小明和小紅無關。但是,有壹個問題。如果需要貸款,小明的父母要考慮自己的年齡是否符合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以及將來小明繼承或被贈予這套房產時產生的費用,甚至要考慮未來的政策變化,比如征收遺產稅。
如果房子是貸款,小明和小紅婚後償還,小紅可以要求父母返還,離婚後平分已支付的貸款本息。
如果是全款的話,需要在登記的時候約定是否有* * *或者* * *與* * *,需要按照* * *,明確各自的份額。如果有* * *帶* * *,原則上分成等份,幾個人分成幾等份。但如果需要貸款,問題是,銀行能操作嗎?具體需要咨詢銀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2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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