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處理;過往車輛的駕駛人、行人應當給予協助。行人應第壹時間撥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處理中心),並明確說明事發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