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三條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特定商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出價最高者的買賣方式。
第四條拍賣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國務院拍賣業主管部門對全國拍賣業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