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創業領軍人才項目,三年內項目資金不超過300萬元,最高提供500萬元間接融資支持,創業場地不超過300平方米,1人才公寓或租房補貼不超過3000元/套/月,並給予額外上市獎勵。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培育類)三年內給予50萬元啟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