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戶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移,新戶籍所在地不在原學校學區範圍內,新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地址壹致。
2.烈士子女、現(退)役軍人符合條件的子女、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和傷殘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歸僑子女和其他優撫對象。
3.符合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轉學條件和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