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成立於5月2日,1949。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們在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中心工作,緊緊依靠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國家政權、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生活和搶險救災等方面,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為大同的政治穩定、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