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是法人的非金融機構。
2.有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最低註冊資本。
3.有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投資者。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設施。
7.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防範措施。